張鳳軍、袁中山今天的惡果,是他們自己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那天起就種下的。
一、長春市高新區法院院長張鳳軍惡行
張鳳軍從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先後在長春市中級法院、榆樹市法院、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任職;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副局級幹部;二零一七年六月退休。
張鳳軍在法院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在誣判、冤判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中,泯滅良知,為個人的既得利益,出賣天理良心。下面是幾個實例看法院院長張鳳軍是如何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永青,被長春市國保大隊、長春市高新區公安分局和硅谷大街派出所綁架。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遭綁架、構陷。十一月十日長春市高新區法院在沒通知律師到場的情況下對王永青非法開庭,整個庭審過程就是一場醜劇鬧劇。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長春市高新區法院對王永青非法開庭。開庭前,法院違法拒絕辯護律師出庭。在王永青的強烈抗議下,據說高新區法院向王永青展示了一份由吉林省國安局、省公安廳、省高檢、省高法聯合出台的禁止外地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出庭辯護的所謂「內部文件」,在王永青掠過一眼後,高新區法院法官匆匆將文件收回。王永青被誣判五年,現已被劫持到位於吉林市的吉林監獄。
王永青的律師在非法開庭後就給高檢寄去控告高新區法院法官的控告信。
法院院長張鳳軍摸透了邪黨的脈搏,順著邪黨的邪勁兒走,迫害法輪功使張鳳軍的政績惡果累累,從一個法院的辦公室副主任一路躥升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張鳳軍在任榆樹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榆樹市本就是吉林省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張鳳軍任法院院長期間更是雪上加霜。
自從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邪惡流氓集團迫害大法以來,吉林省榆樹市邪黨法院緊跟部署,積極為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充當工具、打手。主管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法院院長和辦案人員與公安局、檢察院互相勾結,為了一己之利,不分青紅皂白完全受控於邪黨之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強詞奪理多次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下面就是他們幾次審判法輪功學員的醜惡行徑。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點,榆樹市法院如臨大敵,法院門前的人行道上,東西兩側布滿了警車,過往車輛禁止通行。原來是邪黨法院在非法審判育民鄉為救人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王續芳、范秀珍、高豔霞、黑龍江雙城市的法輪功學員陸桂榮。據目擊者稱,王續芳被迫害的非常消瘦,只有五、六十斤的樣子,耳朵聽不見,身後跟了幾個醫生。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也不同程度的遭到了迫害。審訊沒有任何結果,法院通知半個月後第二次開庭。
在此之前,家屬沒得到任何關於開庭的通知,沒有請律師,有的家屬沒有旁聽證,沒進去法院。想辦旁聽證,法院說兩天前就辦完了;有的行人想進去旁聽,遭到拒絕。當人們得知是審判幾個善良的老太太時,都覺得邪黨太過份了。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法輪功學員呂先鋒被四河鎮派出所和公安國保大隊綁架到榆樹市看守所關押迫害四個月後,於二零零八年一月由榆樹市邪黨法院審理非法判刑三年,上報到長春市中級法院核准,又加刑一年,再由榆樹市法院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下午宣判有期徒刑四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四平石嶺監獄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吉林省榆樹市城發鄉老年法輪功學員朱海山、楊信被非法訴訟後,家屬請來律師辯護。律師於十月十三日去法院了解情況時,法院刑事庭庭長梁維廣阻撓律師介入。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朱海山、楊信到四河鎮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被當地派出所夥同國保大隊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他們的光碟被搶走,警察同時又抄了他倆的家,並搶走了楊信的幾本大法書。兩位法輪功學員至今已經被非法關押迫害八十多天了。
公安局刑事偵察大隊審核中隊楊松柏直接參與迫害,對朱海山、楊信非法提出訴訟,到榆樹檢察院;又由檢察院公訴科盧建宇直接辦案近日遞交榆樹法院刑事庭審理。
九月下旬朱海山、楊信家屬到檢察院諮詢,要請律師為親人辯護,檢察院辦案人說可以請。可是當法輪功學員家屬請來了北京律師,律師於十月十三日去法院了解情況時,法院刑事庭庭長梁維廣則拒絕律師介入。當律師讓出示法律條款時,法院刑事庭庭長梁維廣回答說:「沒有,都是口頭轉達。」可見邪黨執法機構出爾反爾,做賊心虛,胡攪蠻纏到了不講理的程度。
二、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院長袁中山惡行
袁中山從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先後在長春市寬城區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長春市中級法院、德惠市法院任職。
袁中山早已在明慧網的惡人榜上被曝光,袁中山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尤其在任德惠市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時更是肆無忌憚。
以下是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案例:
對崔濤等九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法院對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崔濤、王成順、郝傑、馬寶舫、張鳳秋、胡波、李瑞鳳、李紹珍、楊金玉、楊金鳳進行非法庭審,不讓他們自己請辯護律師,都必須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師。
構陷所謂的「證據」竟然是由國保大隊製作的光盤,大約十盤左右,裏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圖。法輪功學員當庭正告他們信仰無罪,沒犯任何法律;法輪功不是×教;希望他們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
法輪功學員希望開啟他們的良知,完全站在為他的基點上引導他們深思: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你們將怎麼辦?要為自己的將來負責。審判長王榮富推卸責任,辯稱「這是國家的事,由國家負責」,仍然錯用《刑法》300條。
非法開庭時間從早上八點三十分到下午二點左右,中午休息半個小時。在庭審期間,法輪功學員被戴上手銬和腳鐐。
開庭過程中公、檢、法相關人員沆瀣一氣,製造冤假錯案。
法院通知每位當事人只允許兩位家屬出庭,但必須得是非法輪功學員。進庭前還必須得到國保的允許,崔濤的老伴被德惠國保大隊婁興岩當場強行推出門外,楊金玉的母親被國保大隊的指導員魏永生等人拖走不允許進入法庭。
對德惠市十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維持違法原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十點三十五分左右,德惠市十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開庭。主廳在長春市中級法院第二審判庭。德惠市看守所和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網絡直播庭審。
審判長石泉未到庭,審判長位置上就座的是代理審判員何福。在裁定書上簽字的除石泉、何福以外,還有代理審判員萬明元、書記員趙悅。
法輪功學員崔濤聘請了北京執業律師李靜林為自己的辯護律師;郝傑聘請石家莊執業律師劉廣安為自己的辯護律師。八日下午三時以後,家屬陸續接到了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開庭的電話通知,稱九日上午九時二審開庭。此時已經沒有多少時間通知聘請的辯護律師到場。
李靜林律師正在南京辦理其它案件,無法趕到。劉廣安律師庭審前匆忙到場要求出庭辯護,法官何福再次拒絕劉廣安律師的辯護手續。辯護席上有崔濤申請的親屬辯護人崔佔磊就座。拒絕劉廣安律師的辯護手續一事表明,法官蓄意突然襲擊,侵害當事人辯護權,不給家屬與律師參與的時間與條件。
其間,何福讀完裁定書,維持一審原判。家屬提出來要發言,何福問說甚麼,楊金玉和楊金鳳的母親王秀芹提出來法輪功師父是被冤枉的,質問法庭為甚麼不遵照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審理。
法官何福威脅說,你別說話,再說就犯「宣傳法輪功的罪」。一言暴露了刑事二庭法官明知給法輪功學員強加的罪名是欲加之罪!法輪功學員所做的是弘揚教人做好人的法輪功,讓更多人受益,不僅毫無罪錯,更應表彰,但卻被當作所謂判刑依據。家屬王秀芹繼續申辯,法官何福不聽辯護,匆忙離去。二審沒有辯護律師參與,沒有允許當事人發表意見和看法,草草收場。
主庭有五位當事人的相關親屬到庭,只有崔濤提請的親屬辯護人崔佔磊收到了刑事裁定書副本一份,楊金鳳是庭審現場的上訴人之一,並未收到裁定書副本。法院對當事人處置之草率令人瞠目。上述法輪功學員已從看守所被非法轉押到監獄迫害。
對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翠花進行誣判
九月二十七日,王翠花遭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誘騙綁架,據悉,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已被非法轉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對法輪功學員姜彥進行誣判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姜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綁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姜彥再遭綁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遭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
姜彥是一名教師,現年五十一歲,多年來他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與人為善,遇事為他人著想,得到親屬鄉鄰的好評。他與九十歲高齡的老父親在一起生活,他孝敬老人,對老人的生活照顧得非常好。有時間還領著老人學法,使老父親的身體至今都很硬朗。
可就是這樣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卻因講真相遭到多次迫害。他的妻子因迫害怕受牽連而與他離婚。
姜彥曾遭二次非法勞教迫害。第一次:二零零三年左右,姜彥曾在九台飲馬河勞教所非法勞教,被強制洗腦,遭受殘酷迫害;第二次,二零一一年六月被德惠市國保大隊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到長春朝陽溝、奮進勞教所遭強制迫害。
姜彥曾多次遭德惠國保大隊騷擾、抄家,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又被德惠市國保大隊綁架,並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德惠步行街再一次被德惠國保大隊綁架。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姜彥被德惠法院非法開庭,沒有律師辯護,有三名親屬到庭。法庭上姜彥為自己做了無罪申訴。姜彥把善傾注到老人身上,贍養老人,讓老人享受天倫之樂的權利,卻被德惠國保大隊、檢察院、法院綁架、判刑,天理何在?
三、結語
這些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案件在中國大陸時時都在發生,而中共邪黨是始作俑者,可被卸磨殺驢的都是被邪黨利用過的中共官員。奉勸那些還沒認清中共卸磨殺驢的本性的官員,若還不金盆洗手,天要清算時,後悔晚矣。天理昭彰,善惡有報。
惡報,並不是法輪功學員希望看到的。希望仍在參與迫害者能夠警醒,引以為戒,古人云;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正視自己的危險處境,在法輪功問題上,做出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