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市韓春英多次被綁架迫害經過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按: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49歲的法輪功學員韓春英,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多次遭到江澤民犯罪集團不法人員綁架迫害。下面她訴述近兩年的事實經過。

二零一六年黃曆六月二十四日,雙陽區一夥警察去我家要綁架我,我跟他們講大法真相,也許是聽明白了真相,就走了。他們沒有告訴我他們是哪個部門的,叫甚麼名字。

二零一七年,大概五、六月份,雙陽區北山派出所在區縣醫院劫持綁架了我們六個法輪功學員,並帶到該派出所,非法審訊。我們有四個人被強行送往長春葦子溝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五天,有一人因體檢不合格放回。參與綁架,審訊的人員有北山派出所,所長韓飛,副所長韓天,與另外幾人(不知名)。

出拘留所在家有半個月,雙陽區通陽路派出所譚思陽夥同幾個警察又闖入我家非法照像並翻東西,還把大法書,法像全部搶走,強拉硬拽把我劫持綁架到通陽路派出所。我的雙手被他們強行銬到凳子上,他們還非法審訊我。然後我又被劫持綁架到長春葦子溝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5天,因身體原因過一夜後被放回。

出來後又沒過多長時間,雙陽區北山派出所又來人把我劫持綁架到長春第四看守所,因我身體體檢不符合收監條件而被拒收。為首有警長孫甲申。

二零一八年黃曆二月,雙陽區北山派出所來一個警察讓我去,我不同意,他就打電話又叫來一人讓我去,我還是不去,他又打電話,一會就來了好幾個人,也不知是哪個部門的,其中有二人發誓說,「當天要不放我回家他們就讓車撞死。」當時因母親有病在炕上躺著。他們還說如果不跟走就強硬抓我,我被強行綁架走時,母親傷心地哭了。


鐵籠子示意圖

可是當天並沒有放我回家,我又被劫持綁架到檢察院還被關到鐵籠子裏。下午五點左右又把我劫持綁架到長春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我不配合,那裏獄警與在押人員經常罵我,在那裏我度日如年般被非法關押55天,因家人擔心我,就托人花錢給他們,他們收了錢,才把我放回家。

當我四月初七回家時,母親已於四月初六去世。我姐說;「我母親因日夜思念中擔心我的安危而天天念叨我,如果他們不迫害我綁架我,我母親不會這麼快憂思過度而去世的。」

這些執法人員無法無天的胡作非為,給我的身心與家庭造成極大的痛苦與傷害。

回家大概二十多天,通陽路派出所又上我家,當時因我去買東西不在家,我回家時正巧看見有幾個便衣警察在我家,我就躲了起來,他們不死心,在我家周圍四處找我,大概過了兩三個小時,我丈夫給他們打電話說,我剛從看守所回來不幾天,你們還有完沒完,這幾個便衣警察才走了。

自從學法以來,我被多次騷擾,還曾被迫流離失所過,只因按真善忍做個身體健康、道德高尚的好人而遭到這樣不公正的對待。

我真心希望每個身在公檢法司部門的執法人員都來好好了解大法真相,明白做人的道理,不要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昧著自己的良心而去傷害他人,尤其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善惡有報是天理,善惡到頭終有報。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不要拿自己的身家性命當兒戲,你們贖罪的機會已不多,望三思而後行,作出自己不悔恨、不留遺憾的明智選擇。


直接責任人;韓飛北山派出所所長;0431-84210110
韓天警長;18043810123
孫甲申警長;15904403744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