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法一定要理智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昨日一位同修在坐車時聽司機與別人聊天說有一個他認識的修煉人,在乘車時非要給他錢,即便給錢,短途五元足夠,結果那位修煉人拿出十元還嫌不夠,又主動拿出五元。司機一邊說一邊開始罵大法,說把人都信傻了,後面還有更難聽的。

還有同修去買衣服,不講價,結果賣主大賺了一把,當面不說甚麼,背後卻對同修和大法一頓嘲諷,甚至謾罵。

現在的常人心理很複雜,尤其是中國大陸人的思想被共產邪黨給扭曲的變異了,不是多給他們錢就能讓他們真正明白真相;更何況常人的正念不是用金錢可以「收買」過來的。

修煉人的慈悲不是多給人錢財體現出來的。我個人覺的在目前大陸人道德極其敗壞的情況下,作為修煉人我們不執著於錢,但我們也不能無度的滿足常人的執著或者因為我們自身的不理性,給常人提供造業的機會,那是在往下推常人。反倒害了對方,得不償失。

「好人」不是好欺負的人,不是任人宰割的人,更不是讓別人把自己賣了,還在為對方數錢的人。人間有人間的理在約束所有的人。甚麼事過了,對雙方都不好。我們老人都知道,要得到不義之財,那也得通過甚麼事情失去,也剩不下。

其實我們通過修大法,對很多人間的事情的處理都會很有智慧的。比如買衣服,一看衣服的面料、做工和樣式,就能估出大概價位;再看其要價(當然也有盲目要價和看人要價的情況),綜合判斷,多少錢合適就差不多了。這也屬於真的範疇,跟我們是否執著錢財沒有關係。

大法弟子理智、智慧的言行會讓對方佩服,會讓對方升起對大法的正念,發自內心、不帶人心人情的慈悲才真是為對方好,對其講真相,他們才能心服口服,從而達到真正救他的實際效果。

最後引用師父的話,與同修們共勉:「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這就是在建立覺者的威德。」[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理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