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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彼岸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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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美國報導)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張明、李全臣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路上開摩托車時,被寬甸交警以查酒駕為名翻車看到車上有法輪功資料,兩人隨後被綁架和抄家,抄走了很多私人物品,當場沒給家人留下任何搜查清單。七月十二日已被寬甸檢察院非法批捕,現被非法關押在寬甸看守所。據悉,張明、李全臣二人都被迫害身體出現嚴重症狀:張明血壓二百多,心跳過速,李全臣被檢查出肺結核。

張明的女兒張鴻玉現居美國紐約,為父親奔走營救,呼籲所有有正義感的人士關注此事,敦促丹東寬甸有關部門立即釋放張明及李全臣,並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張鴻玉的母親修金秋,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在丹東振興區住處附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遭警察暴力綁架、酷刑折磨,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張鴻玉在對丹東地區公檢法人員的公開信中說:「其實,你們也知道法輪功學員在社會上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你們不妨捫心自問,如果社會上人人都能按『真善忍』去做,這將是一個怎樣的社會?現在出現毒疫苗、假藥、毒奶粉、假大米、假雞蛋,人與人之間誠信危機。中共高層為了撈錢,肆無忌憚草菅人命,這不正是道德敗壞下的必然產物嗎?最終的受害者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啊!而法輪大法提倡的『真善忍』,能使人道德回升,社會穩定,是人類走向美好未來的希望。」

下面是張明的女兒張鴻玉從大洋彼岸對丹東地區公檢法人員的呼喚:

丹東地區公檢法人員,你們好!

我是張明的女兒張鴻玉,現居美國紐約,我已得知父親被抓,原因竟是因為信仰法輪功做好人、在光天化日下被綁架,如今又遭受冤獄──被非法關押在寬甸看守所,現已一個多月。

從網上消息得知與他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李全臣。參與辦案的是寬甸交警和寬甸公安局國保以及寬甸檢察院和丹東市公安局等。在提筆寫這封信之前,我曾多次嘗試與辦案警方聯絡,卻都未得到正面回應。有時甚至撥通電話就遭到警察的謾罵(相關辦案警察名單、錄音以及綁架父親警察的作案細節證據我均已做整理保存)。如今得知父親和李叔在裏面的身體情況很不好,我和家屬都十分擔心,萬般無奈,提筆致信。

我提筆寫此信,是希望借此機會誠心向你們說幾句我作為女兒的心裏話,你們也是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相信一定可以理解。雖然遠在海外,但我真心誠意地視你們為家鄉的親朋好友,奉勸你們:為自己和家人的前途負責,務必秉持良心,善待法輪功學員(這也是善待你們自己),立即釋放我的父親張明和李全臣。

我的父親張明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有抽煙喝酒的習慣,不善管理家中事務,但自從修煉法輪功之後,他像變了一個人,煙酒戒了,身體健康,真誠善良,惦念家中老人,成了遠近聞名的大孝子。舉個小例子,外婆在世時,因為迫害造成身體行動不便,父親常常背著她出門遛彎散風,為老人端屎接尿,總是非常耐心,鄰里親朋無不稱讚他。

父親原在東港市中行工作,修煉法輪大法後做信貸員,從不要企業好處,就連下鄉到企業辦事,都要錯過午飯時間,不給去辦事的企業添麻煩,單位的物品從不往家裏拿,而且還把修煉以前拿的物品都送回單位。做出納工作時,他從不拿單位一分錢,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這些都是因為他修煉了法輪功才發生這樣的改變。

無論在家庭還是社會,我父親都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好人,是一個不在乎世俗中富貴與權勢的修煉人,他將自己平時省吃儉用的錢用到講真相中,把真相和福音告訴他人,這是大善之舉,你們卻讓他失去自由,多麼令人痛心。

我父親張明今年已經60歲了,母親被迫害去世後父親一直一人生活,因中共常年對法輪功的迫害,父親從2005年開始就被迫買斷工齡,一直沒有工作,第二份工作是在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只因家屬修煉法輪功,做了半年不到就被丹東市政法委直接下令開除,這些年來我們家一直沒有收入來源,本來爸爸下個月就要辦理退休了,你們卻再次非法關押他,對我們家進行非法抄家,看到一些法輪功書籍就當作所謂證據,把案子交給檢察院。本來一貧如洗的家更是雪上加霜。

事實上,法輪功的書籍和真相資料,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中的第99條和第100條,廢除了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當政期間發布的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也就是說,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合法的。現任主席在互聯網上公開了中國新聞總署第五十號總署令,中國公民擁有法輪大法任何書籍都是合法的。

其實,你們也知道法輪功學員在社會上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你們不妨捫心自問,如果社會上人人都能按「真善忍」去做,這將是一個怎樣的社會?現在出現毒疫苗、假藥、毒奶粉、假大米、假雞蛋,人與人之間誠信危機。中共高層為了撈錢,肆無忌憚草菅人命,這不正是道德敗壞下的必然產物嗎?最終的受害者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啊!而法輪大法提倡的「真善忍」,能使人道德回升,社會穩定,是人類走向美好未來的希望。

現在,正是這些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在冒著被你們抓捕的危險,在用最平和理性的方式抵制這邪惡的強權,喚醒著人類的良知,制止它繼續踐踏我們共同的尊嚴和人格,恢復我們共同的民族道德底線和最普世的價值觀。法輪功學員蒙冤受難,默默地忍受著巨大的痛苦,實踐著真、善、忍。希望用行動喚醒人們的良知和善念,這種大善大忍無私的境界難道沒有一刻令您動容嗎?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近年來,上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近千場的無罪辯護,充份證明了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的違法犯罪!你們應當好好看一下有關法律的書和法律條文,你們對我父親張明的非法關押和殘酷迫害,已經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刑法等多部法律,你們已經涉嫌犯了中國法律中的如下罪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誹謗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故意傷害罪;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瀆職罪;徇私枉法罪;等等。

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中明確規定,反酷刑公約第1條第1項: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帶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內。你們還涉嫌犯下了:酷刑罪。

我父親張明不僅沒有犯任何罪,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你們強加給他的任何罪名都是建立在謊言上的,沒有任何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

說到這裏,我不得不提及我已經含冤離世的母親。我的母親叫修金秋,也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她在修煉之前身體非常不好。風濕病,骨質增生,神經衰弱,頭痛,鼻炎等,折磨的她苦不堪言,精神狀態很差。而當修煉法輪功短短幾個月後,一身病痛不翼而飛,精神奕奕,處處與人為善,廣受鄰里好評。母親生前數次被綁架關押勞教迫害。記得那時正值瀋陽蘇家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罪惡剛剛曝光,母親就被押送至馬三家勞教所,知道中共活摘真相的外婆一急之下雙目失明,曾一度癱瘓在床,無法行走。後來母親在馬三家被折磨得身體非常不好,家人費盡周折才將其辦理好保外就醫回來,之後母親又被關押迫害數次,在遭受了種種酷刑以及精神上的壓力後身體每況愈下,最後一次被綁架,媽媽終究沒有挺過去,於2013年11月含冤離世。外婆在這些年中擔驚受怕,身心受到了巨大傷害,於2012年去世。

我的外公修長林,曾罹患淋巴癌晚期,醫院已無法治療,後來修煉法輪功,短短三個月時間,他的癌症就好了,我們全家無法用語言來感激李洪志師父的慈悲救度與法輪大法的神奇超常。1999年7月20日,前中共魁首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學員人數眾多以及對李洪志先生德高望重的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殘酷迫害,電視、報紙、電台每天輪番播放污衊法輪功的資訊,經歷過中共歷次運動的外公深知中共的邪惡,加上單位和街道的騷擾恐嚇,外公內心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於1999年10月辭世。

這是中共這場迫害在我的家庭中犯下的三大命案!我已經失去了親愛的媽媽和姥姥,姥爺,現在你們又要將我唯一的親人父親奪走嗎?而且僅僅是因為他們修煉了法輪功,做了一個好人?

人心肉長的,天理昭昭,警察鄉親們,你們也有子女,父母兄弟,當你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對手無寸鐵善良的孤寡老人犯下如此決絕的罪行時,於心何忍啊?但凡有點良心知道做人道理,那一刻都會感到人格的基本尊嚴被刺痛吧!你有沒有想過,這些罪行所造成的惡果有朝一日必將回到自己身上,所迫害的又是信仰佛法的修煉人,這罪日後你們將如何承擔?

這一切,天都知道。如果你們真正相信科學的話,人的一言一行,都是物質在運動的變化過程中形成的物質,在另外空間是不消失的,這就是「賬」。人人都有一本賬,清清楚楚的都記在自己的賬簿上。可是這個「賬」,國家不會替你們償還,共產黨不會替你們償還,江澤民更不會替你們償還,這個理你們可能都知道。

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一個符合社會正義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來區分好法與惡法,以人的良知來判斷判案是否正義。從這個意義來說,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我總是想,法律總不會是專門打擊鎮壓「真善忍」的吧!如果公安機關專門抓好人,檢察機關專門把好人告上法庭,法院專門把好人送到監獄裏面去,先不說這個法律是為誰存在,不說這個社會到底是人類社會還是豺狼社會,單就人的良知,你們於心何忍?你們仔細想一想,你們幹了一樁多麼愚蠢的事。

身為女兒的我在美國為父親四處奔走,已向國會和川普總統提交父親被迫害的案例,所有接見我的政府官員和人權組織正義人士,包括美國警察聽到我們家的遭遇,無不表示震驚和同情。如今國際社會都在關注這個案子。如果你們還不及時收手放人,當清算的時候,追究責任的時候,被歷史、世人審判的時候,你認為江澤民能為你買單嗎?你的上級能為你買單嗎?你們可以不相信因果報應,難道你們就不為你們將來的前途著想嗎?

人活在世上,追求金錢、地位沒有錯,但是還有比這更珍貴的東西,就是人的良知、對良知的守護。它能給生命的未來帶來真正的幸福。試想,人得首先有將來,才能享受一切啊!

江澤民和他的魔爪們現在都坐在刀尖上,失去了以往的風光,正在等待歷史審判。曾經紅火一時的薄熙來已經被判刑;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原公安部副部長、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也已經被抓捕。還有許多江澤民的魔爪高官都已落馬。

中共迫害法輪功19年來,參與迫害的官員遭厄運的情況屢見不鮮。他們有的死亡,有的罹患重病,有的落馬免職,有的入獄,有的禍及家人。2017年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件涉及25個省、直轄市,遭報者有329人,而實際人數遠遠高於此數。其中公安系統遭惡報者就有77人,佔總人數的40%以上。檢察院系統的官員遭厄運的情況也很嚴重。生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檢察院系統人員數據顯示,比例高達54%。另外,直接執行迫害政策的參與者遭厄運的比例驚人:一般人員佔47%,區縣檢察長級別佔31%,兩者合為78%。由於中共信息封鎖,實際案例遠超過統計案例。

僅舉幾個家鄉的例子,

張世春,44歲,遼寧省黑山縣新立屯鎮公安局副局長,2006年3月8日15點多鐘,一瘋子用身邊的鎬把打在其後腦勺上。張世春當場被打昏在地,不省人事,後腦勺被打塌,造成大出血。

史建平,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副局長,長期迫害大法弟子,身患肝壞死,已是肝癌晚期。朱文傑,曾任丹東市公安局長,後調任鞍山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其在任期間迫害過許多法輪功學員。2013年,患直腸癌死亡,時年64歲。

關文超,原鳳城公安局副局長,一直主管迫害法輪功,經他簽字批捕、關押、勞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非常多,有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2008年9月,突發腦出血,手術後昏迷不醒,一年以後在痛苦中死亡,時年55歲。

韓全林,52歲,原鳳城市公安分局局長。多年來,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送進勞教所、洗腦班,致使法輪功學員遭酷刑折磨和罰款。2008年左右,遭惡報染上流行性出血熱,醫治無效死亡。

曲德新,59歲,2006年6月前任丹東元寶公安分局局長,2006年6月至2010年任丹東市振興區公安分局局長,曾因迫害法輪功獲得丹東市政府的各種「獎勵」,2009年患腎病,2011年死亡。

無論其表面的原因是甚麼,是腐敗,是權鬥,是人禍,真實的原因是天理報應正在兌現!難道這些還不能令你們驚醒麼?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個在共產黨眼裏似乎是很不科學的一句民謠,歷史卻恰恰證明了這樣一個道理:「善惡終有報」。作為你們的鄉親,我發自內心的不希望你們到那種下場。國內正在高調宣傳「依法治國」,明文規定不允許官員干預司法。一旦實施,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時刻就會到來。

不只如此,此前國家已明文規定,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實行辦案責任終身制,也就是說法院、檢察院、公安執法過錯,將終身追究負責,哪怕你辭職不幹了,逃到天涯海角都要承擔所犯罪責。

這個文件其實就是在江澤民被清算之前,給你們的暗示。明智的人會把握好自己,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換個角度看,「終身負責」,實際上就是中共早已經把它的罪過都推給了你們。文化大革命時候的革命闖將的下場你們還記得嗎?其實最後最可憐的就是你們下面的辦案人員,若再不知道為自己留一條後路,那將會是多麼的可悲?作家龍應台曾經問過一位曾經擔任過邊境守衛的前東德人,「您說,圍牆的守衛在改朝換代之後受審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當然公平。……,是總理命令他們開槍的沒錯,可是沒人命令他們一定得射中呀!……,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嘛!」是的,在迫害的指令面前,你有很多選擇:槍口抬高一釐米;以證據不足撤案;以犯罪事實不清,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放人……這不是要你高抬貴手而是要你恪守良知和正義,用你的善念與善行,給自己留後路,不但會贏得尊敬,還能得到上天神佛的庇佑造福子孫後代。

現在很多公檢法人員都明白了真相,紛紛給自己留後路,如今全國各地大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近期就有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魏豔華於4月3日被綁架,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1月至今,由於檢察院批捕、撤訴或退案等原因,大陸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

事實上,法律能成為基層公檢人員自保的武器。現在已有很多正面實際的例子供你們參考:某地一公安局長讓安排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上級出「紅頭文件」,結果心虛的上級不敢出。某地法官在不願枉判法輪功學員時,叫逼迫他的上級和610人員簽字,說只要有人簽字,他就判,結果沒有一個敢簽字的。某地一個「610」主任說,「我對法輪功是出工不出活,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又不幹壞事,總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參與迫害做壞事,平反那一天我脫不了幹繫,自己犯罪不說,還連累我的家庭老小。」某市有遠見的領導,對迫害法輪功的上級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們都在用實際行動贖罪,都為自己在選擇美好未來,在壓力下敢於堅持依法行事,能保持一份良知,必將為自己帶來大福報。

法輪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歷史的審判即將到來,所有的罪惡必將被清算。因此,為了你們和你們的家人不因你們現在的錯誤付出慘痛的代價,我真誠地勸告你們,只有善待大法弟子,撤銷非法案卷,釋放我的父親張明和李全臣叔叔,未來社會追究迫害法輪功的責任時,這就是保護你自己和你家人有力的證明!到那時,我與當地大法弟子一定都會為你們作證!這是我們最如願見到的事情。

當我在大洋彼岸聽到我父親和李叔叔獲得人身自由的時候,相信高興的不僅僅是我自己,還有那些伸出援助之手的美國國會議員、政府官員、國際人權機構的朋友們和看到此消息的家鄉善良的人們。而您和您的家人,也將為自己的善念而心安,為你們自己明智的善舉而驕傲!而受中共指使不思悔改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最終都得為自己的犯罪行為負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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