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順義檢察官王鵬磊法庭上蠻橫不講法說開去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二日】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的非法庭審中,王鵬磊顛倒黑白公然在法庭一次次地揚言:「眾所周知,法輪功是××」,還說「法輪功是××,多年來無數生效的判決就是證據」。

十九年來,在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脅迫下,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在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從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短短的七年時間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員長喬石等一批老幹部經過調查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北京順義區檢察院的王鵬磊一直擔任公訴人,負責迫害法輪功的多起案子。而在這些年中,很多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及眾多的法輪大法弟子都曾通過多種方式給王鵬磊講真相,包括電話、面對面和信件資料,有實名信件也有不具名的信件,資料多的無法統計,尤其是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珍惜每次和他打電話及見面的機會,匆忙中總是抓緊一切時間告訴他大法被迫害、家人是無辜的事實,以及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公檢法在違法,相關控告具體辦案人員的形勢在中國大陸已經開始了。望他能明辨是非,甚至有的大法弟子一次次當面糾正他隨口而出的「×教」,語氣真誠地告訴他不要這樣說,對他不好,一片片的心意,一次次的機會,無數人的勸善之信,無數的心血,卻沒能換回王鵬磊的醒悟。

一個法律人拿不出法律的依據,卻用「眾所周知」為說辭,「眾所周知」不是一個法律範疇的概念,具有主觀性,而且後面又以「多年來無數生效的判決」為依據,豈不知很多生效的判決都是冤假錯案,這樣的推理不是太荒謬了嗎?實足是一個偽法律人的做法!在中國有這樣的一些人,黨不讓聽的,就不聽;黨不讓看的,就不看;黨不讓說的,就不說,失去了自我思考自我辨識的能力,變成了黨的一根棍子,黨讓打誰,就打誰,黨讓打幾下,就打幾下,徒具其形,失去自我生命意識,成為了最容易被黨利用的物件,這是最可憐的!法輪功學員試圖喚醒他自我生命尊嚴的意識,他卻不知收斂迴避,多次公開誣蔑法輪功,犯下無邊大罪。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者罪大無邊。

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原則,中國任何一條法律都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違法的,很多都是無效的規定和司法解釋,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而「正教」、「邪教」如同「好人」、「壞人」一樣在法律上很難定義劃分,均不屬於法律範疇,顯然是無法可依的。每位做無罪辯護的律師,都是承擔著巨大的責任,對法律和信仰做過深入地研究分析,才敢於站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指出對待法輪功的違法性。而一個公訴人怎麼不為自己負責?面對常年發來的成千上萬的真相信件置若罔聞,而不去深入地去研究思考一下法律、歷史、社會呢?就這麼麻木、盲目地幹下去,難道沒有壓力嗎?

其實,每一個電話、每一封信件,都在叩擊著人的心靈,促使人去反省去思考,凡是懂得自省的生命,都是如此。人生就是一個思考和覺悟的過程。有很多的警察就是在這種反思中覺悟,不願再參與迫害法輪功,飯碗可以有很多,為甚麼非要去端最燙手的?找一個良心安寧的飯碗不是最明智的做法嗎?這些人才是中國的希望,幫助善良匡扶正義。而那些對中共惡行不聞不問,裝作不知道看不見,心裏裝著明白卻裝糊塗的人,才是毀壞中國的人,就像剛剛發生的毒疫苗事件,這伸向了每個孩子每個家庭,這就是那些裝作看不見的人的惡果。《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中論述:「共產邪靈毀人最為歹毒的一招是邪──邪變人心,讓人失去良知,最終把麻木的人類徹底毀掉!」

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與納粹戰犯同罪!

「真善忍」是普世價值。對堅守「真善忍」的好人犯罪,天理不容,參與迫害者必將被清算,上天在指使著人在「按圖索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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