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數字幣的通知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致海內外大法弟子:

1、 不得在大法學員、大法弟子中研發、推廣、經營數字幣(Digital Currency);
2、 大法弟子不得參與;
3、 更不得打著師父的名義搞。

違者即是亂法。

請各位同修在亂世中堅持學好法、向內修。

在法中保持理智清醒,才能不被舊勢力干擾和卷下去。


明慧編輯部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5/關於數字幣的通知-370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