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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不見人 內蒙古女子監獄四次阻律師會見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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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原籍內蒙古、居住北京市房山區的法輪功學員王磊,被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8年,被非法關押在內蒙古女子監獄已四年,現已被迫害成精神病狀態。日前,監獄第四次阻律師會見王磊。

王磊是一名精明能幹的經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時年三十一歲的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無私無我、為他人著想。修煉僅兩個月後,為支援貧困失學兒童就學,她通過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萬元。

王磊曾經先後幾十次被北京市和房山區、內蒙古公、檢、法、司部門非法抄家、抓捕、拘留、勞教、判刑。她的申訴律師李仲偉曾三次不遠千里去內蒙古女子監獄看望王磊並要求她在申訴書上簽字,但都被內蒙古女子監獄以王磊拒不「轉化」為由而被拒絕。

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多,李仲偉律師乘飛機第四次(包括在北京調遣除被拒絕會見,已是第五次了)又到內蒙古女子監獄看望王磊,由獄政科副科石某負責接待,她說:獄政科科長金鳳正在休假,王磊自入監以來拒不轉化,始終堅持修煉法輪功,她甚麼時候不轉化甚麼時候不許會見律師。其態度很蠻橫。

在前往監獄之前,李律師曾多次和監獄聯繫,但不是打不通,就是和律師撒野,以王磊不「轉化」為由不許會見。

內蒙古女子監獄逼迫法輪功學員所謂「轉化」是在逼人從惡、「逼良為娼」。

內蒙古女子監獄以實際行動破壞《憲法》、《刑法》、《監獄管理法》、《律師會見在押人員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非法剝奪王磊的訴訟權、會見權。王磊修煉法輪功以「真、善、忍」為做人標準,符合中國一切法律,不存在違法、犯罪。對她非法抓捕關押才是違法犯罪行為。

律師表示,內蒙古女子監獄對法輪功根本不講法律,他(她)們之所以無所顧忌的幹,完全是有他深厚的背景的。他們不但非法剝奪了律師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的權利,同時也非法剝奪了王磊的會見權和訴訟權。

從這一點上看,王磊在監獄裏所受的迫害可想而知,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親友擔心王磊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而不敢讓律師見面,呼籲國際上高度關注。

關於王磊這十多年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報導《被非法判八年 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調遣處》、《近十年冤獄致精神失常 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內蒙古女子監獄阻撓律師會見王磊》。


王磊的申訴律師李仲偉:18668985407
獄政科長金鳳,現休假;電話:0471─2396501,2386557;
副科長:石某,接待律師的人;
駐內蒙古女子監獄檢察院電話:0471.,2396758;
副監獄長:倪融香:0471.2396666;
內蒙古監獄管理局; 0471,6293630
內蒙古紀律檢查委員會:0471,4812476

'內蒙古女子監獄'
內蒙古女子監獄
'駐內蒙古女子監獄的檢察院工作人員'
駐內蒙古女子監獄的檢察院工作人員
'內蒙古女子監獄獄政科科長金鳳'
內蒙古女子監獄獄政科科長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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