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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寶雞市陽平鎮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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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陝西省寶雞市陽平鎮派出所警察以及沒穿警服的便衣警察五、六人,闖入陽平鎮姜馬村二組法輪功學員楊中華家。

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非法抄家,在家中到處亂翻,翻箱倒櫃,角角落落,每個房間都翻到了,最後,搶走了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所有的法輪大法資料。

過程中楊中華不停地給陽平鎮派出所警察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警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國內已有超過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實名控告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因為小人妒嫉,天安門自焚是假的,現在法輪功已弘傳世界100多個國家,你們都是受共產邪黨的欺騙,迫害法輪大法是在犯罪。

可是,第二天,警察又到楊中華家企圖實施綁架,因為他們沒有找到人,最後將第六寨法輪功學員楊佔堂綁架到寶雞市陳倉區陽平鎮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後楊佔堂被劫持到陳倉區虢鎮看守所進行迫害。

在看守所裏,楊佔堂被逼迫服不明藥物,每次服完藥物,楊佔堂都感到頭痛想睡覺,渾身乏力沒有力氣,不會說話,不吃東西,整個人變成了痴呆。

最後,陽平鎮派出所讓楊佔堂的家屬將其接回了家。回家後,楊佔堂通過學法煉功幾天時間就得到了康復。

自2017年9月24日至今,楊中華一直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後又聽街道人員說:他們還曾多次來家騷擾過。

2013年8月13日,出台中政委[2013]27號《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這無疑是告訴各級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就可以不執行,誰執行錯誤命令,將來追究誰的責任。《公務員法》也做出類似規定,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開脫之路。

關於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也已被廢止。《國務院公報第28期》公布了2011年3月1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說明現政府在向人們釋放「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合法」的信號。說明江澤民團夥對法輪功的迫害面臨被清算的結局。基層的執法機構陷害審判任何法輪功學員,都是違法的。

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澤民已被全球二百六十多萬人控告,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高官一個個鋃鐺入獄,大審判即將開始。法輪功真相總會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迫害佛法修煉的人那罪可是很重的啊!到時後悔可真的來不及了。

我們在此揭露曝光這些迫害,是想規勸你們不要為了個人那點利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希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多了解法輪功真相,停止迫害法輪功,也是在贖罪,解脫自己。真心希望你有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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