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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騷擾是執法犯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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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五月底,以青島峰會召開為藉口,臨朐縣柳山鎮派出所的三、四個警察在村幹部的帶領下非法闖入當地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騷擾,搜集個人信息、強行錄像,甚至連九九年迫害後不煉了的也上門騷擾了。大多數都遭到了法輪功學員和家屬的抵制。

在此奉勸參與騷擾的警察,不要以上面讓幹的為藉口被人利用了,這種上門騷擾是執法犯法的行為,所謂的上面已經制定了《新警察法》堵死了你們的退路。

先從情理上來說,徐家河法輪功學員徐貞、柳山法輪功學員李欽平、魏家莊法輪功學員王金顯等人都是因為身體有病,煉了法輪功後身體恢復了健康,身心受益,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他們受益於法輪功和師父,當法輪功和師父遭到污衊、詆毀時,他們站出來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不僅是知恩圖報的義舉,而且惠及他人,合情合理。

再從法律層面來看,現政府也為依法追究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基層執法人員的罪行,鋪平了道路。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2013]27 號《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還有,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這無疑是告訴各級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就應該不執行,誰執行錯誤命令,將來追究誰的責任。

類似規定,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開脫之路。你們再發跡, 能升到李東生、周永康的職位嗎?這些參與迫害修煉法輪功的人,不也被繩之以法了嗎?所以就算為了保護自己,你們也要學會拒絕上級不合法的命令。

最後回顧一下十幾年對法輪功迫害中柳山派出所都幹了些甚麼?!

徐家河的徐貞只因為修煉了法輪功,原本嚴重的肝硬化、肝腹水竟神奇的恢復了健康,重獲新生的徐貞卻被柳山派出所逼死了。一生一死,可見善惡!

柳山的李欽平,通過修煉法輪功嚴重的癆病恢復了健康,柳山派出所卻將李欽平劫持到了勞教所,被逼迫放棄修煉後李欽平又出現了呼吸困難的症狀,才被保外就醫。這不是瞎折騰嗎!

魏家莊的王金顯腎不好,腰痛,失眠,修煉了法輪功後也是無病一身輕,柳山派出所卻闖入王金顯家中搶走了兩萬元現金,另一次又搶走了王金顯一車的價值三四千元的貨物,這不是搶劫嗎!警察就可以執法犯法了嗎!

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僅舉幾例對比一下法輪功學員和柳山派出所警察的所為,讓你們自己來評判一下是非對錯。當然隨著形勢的變化,派出所警察的態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就算這樣的上門騷擾同樣是執法犯法的行為。只有徹底的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智慧的利用職務之便保護法輪功學員,才能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希望你們多了解法輪功真相,也能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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