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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愛民區檢察院王娟多次構陷善良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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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王娟,女,牡丹江市愛民區檢察院公訴科公訴人,任職期間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問、構陷好人。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原定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對法輪功學員趙群、高順亭、戴啟鴻三人非法開庭,六月十六日又通知家屬,開庭時間延遲,另行通知。

愛民區檢察院公訴人王娟參與了對這幾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將構陷他們的案卷送到法院。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把信仰合法的相關資料遞給王娟,王娟拒收資料,也拒絕與家屬接觸。

'高順亭'
高順亭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不應被起訴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一、參與構陷高順亭、趙群、王明英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高順亭在林業宿舍附近尋找出租房時,被新華分局警察穿便衣綁架。九月一日,法輪功學員趙群也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趙群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後,曾被迫害得送進牡丹江公安醫院搶救。

高順亭與趙群被新華分局非法批捕,移送愛民區檢察院,期間檢察院曾兩次退回案卷。檢察院公訴科王娟和張文傑非法提審高順亭。

王娟非法提審王明英,並用所持法輪功資料加以構陷。王明英義正詞嚴地說:資料不是自己的,再說持有資料也不違法!(修煉法輪功合法,持有法輪功資料合法。二零一四年公安部公布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的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也已廢除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至今家屬也未收到任何其被羈押的法律文書。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律師會見趙群,得知,自從年前檢察院將案件退回公安之後,沒有任何辦案人員提審過他。當事人的代理律師對參與構陷的執法人員說:既然檢察院兩次退回,就說明案件存在重大錯誤,無法補充,而且,從法律上來說,也無法補充。因為他們三位法輪功學員在法律上無罪,這個案子就是個錯案。

律師說:現在不糾正錯案,不為此負責,不代表在法律上就是對的。站在歷史的角度,法治建設的角度,必須有人對此負責,不是現在就是將來。希望辦案單位三思,立即撤銷案件。

目前高順亭與趙群仍被非法關押,愛民區法院、愛民區檢察院意圖非法開庭構陷兩人。

二、非法審問好警察戴啟鴻,圖謀迫害

戴啟鴻,男,五十二歲,原牡丹江監獄警察,正直善良,樂於助人。戴啟鴻堅持法輪功真善忍信仰,曾被牡丹江西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在獄中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戴啟鴻再遭新華分局與市局國保警察綁架、搶劫,此後他一直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一度被關進牡丹江公安醫院。九月二十六日,愛民區檢察院王娟和一女檢察官來提審,警察用輪椅將戴送到提審室。王娟提審時,戴一字未答。十月份,王娟送來非法批捕通知書,戴也沒簽字。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晚,戴啟鴻被以「取保候審」形式放人,當時他已不能走路,是用輪椅推到樓下背上車的,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二十多斤降至九十多斤,骨瘦如柴。

三月八日,戴啟鴻和朋友來到新華分局,撕毀了「取保候審」單子,並索要警察非法抄家時搶劫他家的一萬五千多元現金及電腦等個人物品,警察以「錢物都在檢察院的卷宗裏」為由拒絕退還。

四月八日晚,新華公安分局警察李松和王隊誆騙戴啟鴻前去新華分局,未遂。次日一早,他們再去戴啟鴻住所,說是愛民區檢察院的王娟在等著戴啟鴻,要返還他的錢財。

戴啟鴻跟他們走後,卻被帶到愛民區法院,法院刑庭庭長張穎對警察說:找兩個法警給戴啟鴻收監。後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送看守所,看守所也拒收,戴啟鴻再被取保候審放回。愛民區法院、愛民區檢察院圖謀繼續迫害。

三、羅織罪名陷害關日安、張玉堂入獄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關日安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四月三日晚,密山法輪功學員張玉堂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夥同市國保大隊李學軍、新華分局七八個警察綁架。家屬為關日安和張玉堂聘請了北京律師。六月十一日,牡丹江愛民區法院對張玉堂、關日安秘密開庭審判,公訴人是愛民區檢察院的王娟,庭審大約進行了一個多小時。非法庭審中,張玉堂為自己做了信仰無罪的辯護,並和關日安一起對法院的非法秘密開庭表示強烈抗議。

'關日安'
關日安
'張玉堂'
張玉堂

檢方還用購買偽基站設備為由構陷二人,對此,律師表示:未用以獲利,不構成不正當經營行為,沒有觸犯法律;至於他們在調試中發送「法輪大法好」等內容,完全是言論自由,更不構成犯罪。

七月八日前後,律師兩次到看守所要求會見張玉堂、關日安,被看守所以「辦案單位不允許」為由拒絕。七月九日,牡丹江愛民區法院對兩人非法宣判,並拒絕出具「判決書」。律師及家屬就此事上訴到中級法院。七月十八日,中級法院通知一審愛民區法院二十一日將案件卷宗送達中級法院,由刑一庭王英霞法官負責。

八月十一日,律師到看守所第三次要求會見關日安、張玉堂,再次被看守所所長馬國棟拒絕。同日,律師向市中級法院提出閱卷。一直到十七日,中級法院並無任何人員與律師聯繫閱卷事宜。十二日,同案的三名代理律師卻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劫持近七小時。律師隨即向檢察院提交對瀆職及非法限制他們人身自由的相關人員的控告書。

一個多月後,中級法院裁定:原審法院(即愛民區法院,刑庭張穎,書記員王楠,公訴人王娟)在審理本案過程中違反法律程序,撤銷原判,退回重審。

王娟把張玉堂曾經在一九九九年因法輪功信仰被勞動教養過作為了訴訟依據。但勞教制度已在二零一三年被廢除。而且憲法規定信仰自由,信仰法輪功,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於社會和家庭都有好處,更不觸犯法律。

二零一五年,愛民區法院不顧張玉堂被迫害得嘔吐及昏迷的狀況,硬是將他推上輪椅,與剛剛做過胃切除手術的關日安同時開庭審理。張玉堂被折磨得三次劇烈嘔吐,關日安的手腕被手銬銬得鮮血直流,法官、審判員、警察都視而不見。張玉堂宣讀自己的陳述詞時,法庭讓他喝「水」,之後他出現言語不清、思維模糊現象。

法庭上,法警隊長給合議庭成員傳紙條被家屬發現並當庭指出後,竟要將家屬驅逐出法庭;所謂「證人」(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鑑定人)的證詞前後矛盾;法庭對於偵查機關明顯違法之處也不做任何解釋說明,審判長季明以權代法枉判兩位修心向善的好公民。

本冤案歷時一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間先後六次非法開庭,最終關日安、張玉堂還是被枉判五年半,關進監獄繼續迫害。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給中國人民造成了無法癒合的傷痛,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

'王娟'
王娟

愛民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祥倫街82號,郵編157009,電話:0453-6557388
公訴科:王娟18645760199,13845340526,18545760113
愛民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西祥倫街82號,愛民區法院,郵政編碼:157011
審判長:季明18645770167,13704838909,0453-890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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