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入室綁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剛剛六點左右,在一片寂靜中,聽到敲門聲,劉玉琢起身開門,誰能想到是人民警察在欺騙人民,頓時,闖進來的是彪形大漢一群,還配有女工,抓人、抄家,搶劫個人物品,只要不是吃、住生活用品,餘者樣樣都「違禁」被搶劫,甚麼電腦(台式筆記本有幾台搶幾台)、打印機、塑料盒,就是打印空白紙都是「違法物品」……
當天,遼寧省各地一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次綁架案由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出動大量警察採用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實施綁架。劉玉琢穿著睡衣,被營口市站前區建豐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
劉玉琢被非法關押到營口市看守所,在那裏她被迫天天做奴工。
二、非法判刑四年
營口市當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范學斌 、李秀芬、劉玉琢、白玉月四人被構陷到站前區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劉玉琢遭站前區法院非法庭審。面對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她心態平和的回答了提問,她說,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我是法輪大法的受益者,法輪大法在我心中取締不了。她善勸警察,後被阻止。
在台下旁聽的劉玉琢的丈夫舉手大聲告知:我有話要說。審判長不允許他說話,他高喊:這麼莊嚴神聖的法庭,你們不講理……他堅持要講理。這時,來了兩個法警左右各一人一把把他拖拽出法庭,他連連大聲喊:「冤枉、冤枉……」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營口市站前區法院枉判劉玉琢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劉玉琢提起上訴。之後,營口市中級法院無理非法維持冤判。
劉玉琢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女子監獄一監區四分隊。
三、在大北監獄遭虐待
劉玉琢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女子監獄後,據了解內情的人透露,監獄內不准她購買衛生紙、食品、衣物,簡言之只要是生活需要的任何物品,即一般人可以到監獄超市花錢能買到的東西,劉玉琢都無權購買,不是家屬不給存錢,據了解家屬再困難也不想讓獄中的她再受到傷害,錢能存進去,可是就是不讓劉玉琢花,就連穿的褲頭都不讓買。
有人不了解監獄情況說,不讓買就家裏送不行嗎?監獄裏,一針一線你都拿不進去,聲稱怕你帶進「違禁物品」。因此劉玉琢常年不能購買任何物品,穿的只能在獄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情況下撿其他獄友的衣褲穿。
劉玉琢在監獄幹甚麼活,就連她的家人也不知道,根本就不許打聽,也不許她說。每次家屬去探視她時,都是前後兩個包夾看管,一提到這樣的話題,就被迫中斷。
遼寧瀋陽女子監獄為了創收,肆無忌憚地榨取在押人員的勞動,使勁的逼迫那裏的犯人幹活,不管年歲大小的,只要沒完成他給無理的隨意定的任務,就要被懲罰。而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除了被這樣的奴役勞動外,還被強行洗腦迫害,還沒有犯人自由,甚至不讓法輪功學員說話,只要一說話,包夾犯人就大喊大叫,還不能自由的上廁所,走到哪裏都有犯人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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