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搜身侮辱,嚴厲管制
我被關押進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後(簡稱二看),到嚴碼監馬上過來兩個值夜班的(專門接新進來的人),告訴我凡是新進來的都得先搜身,全身脫光,一絲不掛,當著女管教和幾十個在押人員的面脫光衣服,張開嘴檢查,雙腿劈開,同時兩臂被兩名在押人員強行架起在原地蹦三下、蹲三下,檢查大、小便是否夾東西。
然後班長(牢頭)給安排一個不靠牆的位置嚴碼(坐著)七天。被嚴厲告誡不許說話、不許亂動、不許要別人的東西等等。要求老年人七天背會監規,年輕人三天背會監規。接著班長找談話:詢問案情和家庭基本情況。
每個監室牆壁上方有對著的兩個監控器,便於隨時調監控記錄。門邊牆上安一個像對講器一樣的東西。最痛苦是睡覺時,不許平躺,一個緊貼一個的側躺,頭抱腳一顛一倒,互相擠得很難受。這種姿勢躺下後,兩條腿和兩邊胯骨被壓得整宿跟上刑一樣疼痛,根本睡不了覺。
每天從早到晚都要遭受牢頭獄霸們(即牢頭、飯官、執夜崗犯人)不斷的隨意謾罵、體罰、欺侮。不許大聲說話,管教表面和善,卻指使班長,班長再指使小排人暗中對法輪功學員嚴密監視。家裏送的東西都得班長安排人檢查,管教在門外看著,有時送的東西不知道讓誰給弄哪去了,法輪功學員往往收不到。
每天上課前,管教在對講器裏讓各監室報數,監室除了報總數外,法輪功學員被單提出來報。
被綁架進到二看後,原先穿的衣服、褲子、鞋都扔了,在家人沒送衣服到看守所之前,只能靠在押人員的幫助,有時只好穿著線衣。
以後每轉到一個新監室都得重新嚴碼(一個不靠牆的地方筆直坐著)七天,不許和任何人說話,每轉到一個新監室都要扣30元大排費;每次會見律師或被提審回來都得進行嚴格搜身。
二、生活方面
早上5點多起床,刷牙,用手洗兩把臉,不讓用香皂,不讓用毛巾擦臉。
6點左右開飯,吃完飯梳頭,沒有梳子,用手五指。6點30分左右開始上廁所,上大便3分鐘,小便1─2分鐘,監室好幾十人最多的時候50多人,7點50準備上課,經常讓人出不了大便,只能出小便。有時我排到號時經常就有憋不住的就讓別人先出,只好一直等到9點多做完操溜圈時上小便,早上來不及出大便的都得到晚上別人睡覺時才能出,有時晚上停水也不讓出。剛進去時我一個月出一次大便,後來半個月或二十天左右才能出一次,誰要隨便出大便罰款30元。
每星期讓你洗一次衣服,蹲在廁所用手洗,全是冷水把手凍得直發紫。最讓人痛苦的是洗的衣服沒地方曬,全用勁擰完後用手抖幹,一、兩天就換洗一次褲頭,洗完了就得抖。獄頭和值夜小排不用抖衣服可以晾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