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中修掉自己的執著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從二零一二年來到海外,我一直在媒體環境中修煉,期間發生了很多同修之間的矛盾。多年來,我並沒有向內找自己的執著,而是執著於同修的執著,陷在矛盾之中。近來,我更換了一個環境,同樣的矛盾又出現了,才開始逐漸找自己的不足,修自己。

(一)怨恨心也是執著自我的一個表現

今天早上,老爸說他在油炸雞腿時,發現雞腿裏面有不好物質。我媽也附和,並說吃了雞腿就需要上廁所排出不好物質。因為雞腿是我買的,我感到這是在指責我買的東西不好,所以心裏不舒服,開始大聲的爭辯。事後,我再找為甚麼當時感到不舒服?因為,喜歡聽好話,不能聽說自己不好的話,也就是,執著自我,執著自己的名利情不能受到傷害。

反映在和同修發生矛盾的過程中,雖然知道要向內找修自己,但仍然會忍不住想起對方的不足,並忿忿不平,這又是怨恨心。

師父講:「由於人迷於常人之中,時常在思想中產生一種為了名、利、色、氣等而發出的意念,久而久之,就會形成一種強大的思想業力。」[1]

現在體悟到,修煉就是找出這些不符合法的觀念,去除它們,返本歸真,而不是爭論和證明自己沒錯,被表面的對錯牽動,長期陷在人的觀念中,陷在人與人的矛盾中,無法提升心性。即使證明自己是正確的,錯的是對方,但並沒有達到師父要求的「修好自己,救度眾生」[2]。爭論就是維護自己名利情不受傷害,是為私為己的表現,也不可能因此而修好了自己,更談不上因此而救人了。因為,沒有完全修去名、利、色、氣等觀念,會在思想中不時發出不正確的觀念,這樣也就助長了思想業力,也就造成主意識不強,雜念多,難以清淨下來學好法,發正念和煉功也都有各種意識的干擾。

恰恰相反,向內找,發現自己的不足,才能真正去掉執著,提高心性,在修好自己的同時多救人。

(二)希望獲得他人認可也是證實自我

執著自我同時還表現在:希望獲得他人認可。我以前學習的不是媒體中的設計專業,到了海外後才開始從頭學起,獲得了一些成績後,希望獲得他人認可的心也愈發強烈起來,具體表現在:希望聽到別人對自己設計作品的欣賞;指導和幫助別人設計;希望項目協調同修聽從自己的建議等等。每當得到一些認可,就心中高興;如果對一個自己認為好的作品,獲得不好評價,就不高興,甚至產生怨恨心。

實際我們在媒體項目中體現的個人能力,來源於師父賜予的智慧。雖然,在聽到好評時,會表面不動心,但是很多時候忘記了這是法中的智慧,不是個人能力強。很多時候,在一思一念中會不自覺的自己誇獎自己,如果這一念不注意修去,就會加強這種自以為是的人心。

現在,我每當發現這樣的思維出現,就在心中默念:這是師父賜予智慧,不是我真有甚麼能力,這個自以為是的思維不是我,主動清除它,這樣會比較清醒的做好工作,不至於誤入自心生魔的陷阱。

(三)爭鬥心、好勝心、顯示心和妒嫉心同樣是證實自我

爭鬥心表現在對於不同觀點爭辯不休,遇到矛盾採取常人的爭鬥方式解決;好勝心體現在自我感覺良好,覺的自己的能力高,看不起他人,並在方方面面要勝過別人;顯示心是表現自己能力強、聰明、理解力好等等;妒嫉心則是在看到別人獲得讚揚認可時心理不平衡,並習慣看他人的缺點弱點。

其實這些心在現實中還有很多表現,就是一點要證明自己比別人強。這些心也是圍繞著自我而產生的,同時也是對人中名利情的執著。因為總是想在世間獲得更多的名利好處,情感得到滿足等等。感覺自己在輪迴中,積累了很多這樣的物質,所以在開始修煉的十幾年中,甚至都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這些不好的心,習慣像常人那樣,認為自己是一朵花。

當在媒體項目中出現矛盾時,我看矛盾對方的同修有大量這樣的問題,心中還一度忿忿不平,感覺受到不公平對待。但是過一段時間後,在向內找的過程中才發現,原來同修就是一面鏡子,這些問題我也同樣沒有修去,才會遇到這些矛盾。

每個人的觀點和辦法都不一定是完美的。但有時我會不自覺的告訴他人,這個問題我是如何處理的。因為講述語氣方式的強制,雖然道理也許是對的,但別人就接受不了,甚至產生抵觸。這時我向外看,又會認為這是別人不能接受正確意見建議。現在,我會善意提醒他人,並講出我的做法。但同時也會說明,這個只是建議,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做,不強制。這樣的做法會給彼此都有一個思考和緩衝的餘地,並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四)純淨心態做好三件事

經過在媒體多年的工作,發現矛盾一直都有,但是我已經不像原來那樣,出現一個矛盾後忿忿不平很長時間,不斷找對方的不足。而是努力的清除負面思維,把對方說和做的讓我感到很難忍受的那些言行儘快忘記,並看看自己有哪些心出現,這個說我不足的建議是否確實如此,怎樣能夠改進,避免同樣的問題再出現等等。這樣做的時候,確實能看到很多自己還存在的執著心。

因為矛盾中,對錯並不需要爭論,關鍵是這個問題的發生,讓我們能看到自己的不足,修去執著,更加純淨的做好三件事。

謝謝師父的點悟,謝謝同修的幫助。今後我會儘量向內找自己不足,修好自己多救人,跟上正法進程,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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