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法庫縣國保大隊長廖國罡惡行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省報導)近日,瀋陽市法庫縣國保大隊長廖國罡下令警察身著便裝,到法輪功學員經常打真相電話、粘貼不乾膠或講真相的地方,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並揚言抓住就判刑。

廖國罡還利用不明真相的人,去非法跟蹤、搶劫、綁架法輪功學員,承諾抓住一個給三千元。他們通常躲在暗處,看見法輪功學員粘貼不乾膠或發真相資料時,進行跟蹤、拍照、錄像,有的搶包、要錢,並試圖綁架法輪功學員。近日已發生了幾起此類事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晚,一名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時被一人跟蹤,搶包、要錢,並試圖實施綁架。該學員掙脫,但資料及電話、鑰匙等私人物品被搶走。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粘貼不乾膠時,一人在後面拍照,後面拍完再前面拍,還錄像。

廖國罡在擔任派出所所長期間,多次綁架、拘留法輪功學員。調任法庫縣國保大隊長後,對各派出所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從不手軟,在其指使下,全部加重迫害。對法輪功學員的善意規勸,根本不聽,變本加厲,加重迫害,在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二零一七年十月,法輪功學員劉憲勇、胡林、郭旭紅、王天媧遭四家子派出所周偉光等人綁架。廖國罡命令團結派出所副所長吳鵬等警察對劉憲勇非法抄家,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警察暴力毀壞房門(後來家屬花一千多元換的新門),非法抄走電腦、手機、書籍、現金等大量財物,櫃裏的衣服等被亂扔一地,其惡劣行徑甚於劫匪。法輪功學員多次找到廖國罡講真相,勸其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他表面應付,實質上根本不聽。最終王天媧、郭旭紅被非法判刑一年,並處二萬罰金。

二零一五年,法庫縣葉茂台鎮法輪功學員陳淑豔被綁架,瀋陽警方答應放人,但是廖國罡和葉茂台派出所所長楊海奇從中作梗,覺得沒撈到油水,阻止放人,後來陳淑豔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廖國罡又和楊海奇作假證,構陷法輪功學員陳淑芬,致使陳淑芬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廖國罡命令丁家房鎮派出所所長那志宇等人,威脅、唆使嚴千戶村王桂芝夫婦二人出假證,陷害登士堡鎮達連屯村法輪功學員陳岩,致使陳岩被無辜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馮貝堡鄉法輪功學員葉桂豔被綁架抄家,之後被判刑也與廖國罡有直接關係。

相關信息:
廖國剛,辦電024-87123736,手機13840300304,宅電024-87032955
廖國剛妻子劉豔:手機13998199934
郵編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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