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明旭,男,二零一一年底開始任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此前在唐山市灤南縣任法院院長。馬明旭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以「真、善、忍」為準則的好人,罪業深重。
馬明旭在任灤南縣法院院長期間,該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宗勇、張連芝、陳麗英、劉小玲、楊淑芝、趙玉妨、秦朋珍、鄭建軍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馬明旭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馬明旭被調至路南區法院後,繼續追隨江氏集團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群體,對卞麗潮、王衛東、王蘭香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在對優秀教師卞麗潮非法審判過程中,法院無視當地數百民眾簽名對卞麗潮老師的無罪保釋,罔顧民意和法律,其與政法委、610、公安、檢察院等頭子直接勾結,幕後指揮,對卞麗潮非法判刑十二年,並劫持到監獄。此後,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妻子周秀珍及卞曉暉的阿姨陳英華到法院及監獄要求釋放卞麗潮,卻被石家莊橋東區、長安法院、路南區法院互相勾結,分別對卞曉暉非法判刑三年、對陳英華非法判刑四年、對周秀珍判刑四年(先前明慧網已有報導)。馬明旭參與勾結公安、610、檢察院等政法機構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卞麗潮、卞曉暉冤案。
馬明旭參與和直接製造冤案、迫害好人,必定受到正義的審判和應有的懲罰。在此,也奉勸那些還在不知悔悟,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法系統人員,立即停止迫害,停止造業,不要再步周永康、薄熙來等的後塵,給自己和家人留下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