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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王錫玉法庭堅稱:法輪大法是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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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王錫玉善意的對所有在法庭中的人說:「我告訴你們每個人,一定要記住:法輪大法是正法!不要再迫害我們!」在場的人都深受震撼……

王錫玉
王錫玉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山東省平度市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錫玉。非法庭審從上午十點左右開開始,十一點多結束。

王錫玉讓每一個人都記住:「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儘管被迫戴著沉重的手銬和腳鐐,王錫玉還是昂首挺胸的走進法庭。「學法輪功做好人,怎麼還要戴著手銬腳鐐,像死刑犯一樣對待?太不公平了!」家人們非常難過。

王錫玉說她已經連續四個星期高壓198,低壓110,警察給她吃降壓藥。看到母親一點兒也不像在家裏風風火火的樣子,走路、說話都在努力打起精神,女兒們心疼的哭了。

在法庭上,王錫玉始終堅稱:「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前,我渾身是病,生不如死。修煉法輪功後,短短幾天,所有的病都消失了。我身體好了,才能支撐這個家。」

「我告訴你們每個人:法輪大法是正法!不要再迫害我們!」

「放我回家!我家裏還有九十八歲的老父親,我要回家盡孝道。」

律師:「王錫玉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無罪釋放。」

律師認為:起訴書中指控王錫玉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不能成立,王錫玉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無罪釋放。

一、王錫玉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

二、王錫玉客觀上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沒有王錫玉破壞任何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證據。「思想不能構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經成為人類社會的一種文明共識,並作為一項原則被寫入《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現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釋都沒有法輪功是×教的規定。事實上,法輪功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心性,做一個好人。法輪功只是一個鬆散的修煉群體,沒有組織,更不是所謂的「×教組織」。(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今天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沒有任何證據證實王錫玉是如何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的,以及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的實施。

四、王錫玉的行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是無罪的。

律師在庭審總結時強調:「我的當事人六十八歲了,曾經(因為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勞教,在(監獄和勞教所)裏面呆了十年多,但是她為甚麼還堅持修煉?這不正說明:法輪功好嗎?」

「她老父親九十八歲的高齡了。我希望法庭本著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維護社會正義,讓她早點回家,以盡孝道。」

整個庭審過程,法官都靜靜的耐心傾聽,沒有打斷。

公訴人不講法律依據,律師一一駁斥

公訴人傅豔君稱:「她(王錫玉)家裏有《九評共產黨》,老太太意圖推翻中共。」

律師:「你看她都六十八、九了,她能有這個心嗎?這個大帽子扣得不恰當。平度公安局為這些物品做過鑑定,認定是『法輪功的宣傳品』,沒有說是邪教的宣傳品。它為甚麼沒有那麼認定呢?就是公安部有一個規定:十四中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安局為自己留了後路。檢察院和法院要對該案的判決負責。」

公訴人:」根據法律規定,『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他人健康,……構成犯罪』,本案王錫玉這個老太太張貼時,戴著頭盔,構成犯罪了。」

律師:「首先,法律規定是『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他人健康,』但是我的當事人她沒有擾亂任何社會秩序啊,更沒有危害任何人的健康。她騎著電動車,戴著頭盔,是為了安全,你說她戴著頭盔就擾亂社會秩序啊,這都不值一提的事啊。」大家聽了都忍不住偷笑。

公訴人:「全國人大和最高法院已經明確法輪功是×教了。」

律師:」你這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公訴人:「那最高法院有個通知。」

律師:「『通知』不是法律,也不是司法解釋。」

公訴人張口結舌的說:「那個通知具有指導意義。」

律師:「公訴人不講法律依據啦。」

平度610副頭目國玉成偽善欺騙家人

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內的刑事審判法庭
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內的刑事審判法庭

有四、五個平度610人員坐在旁聽席上,還有一個法院領導模樣的人。

平度610副頭目國玉成和平度國保人員劉傑也去了看守所,但沒有參加旁聽。他們在十點四十分左右提前離開看守所。

開庭前,國玉成偽善地對王錫玉的家人說:「你們請北京律師幹甚麼?多少錢我都知道,他們來一次就是一萬!花這麼多錢,不但不能給你媽減刑,還加重了。這個律師肯定做無罪辯護,你媽在法庭上一喊『法輪大法好』,庭長會給她重判。為甚麼不請平度律師?你們不事先找俺,俺跟律師溝通,請不花錢的律師。」

王錫玉的大女兒說:「俺媽剛出事(被綁架)時,你說花錢也不行。」國玉成心虛的說:「花錢不可能出來,但是可以認罪減刑嘛。」

「法輪功好,學法輪功合法」

家人:「我們始終認為法輪功好。學法輪功合法,沒犯罪。」

王錫玉的弟弟說:「我姐姐如果不修煉法輪功,遇到這麼多家庭磨難與不公,氣也氣死了。」

「母親與鄰居們的關係非常好,親如一家,鄰居做了好吃的就給母親送過去。母親經常囑咐我們:『你們回來不用給我買甚麼東西,你們給鄰居家的孩子們買點好吃的。』」王錫玉的女兒感慨的說。

王錫玉是山東平度市古峴鎮喬戈莊村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古峴派出所警察綁架了王錫玉。二十五日下午,王錫玉被綁架到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講述法輪功教人向善的真相,王錫玉遭受了中共當局的種種殘忍迫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回家僅一年後,在二零零七年又被非法勞教迫害二年;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這是王錫玉第四次被非法關押了,這次被綁架之前,王錫玉在家住的時間最長:兩年。以前都是一年甚至不到一年,就被非法關押。

(這種日子──母親被非法關押)從王錫玉小女兒十六歲開始,一直持續到現在,整整十七年了,孩子們與母親相處的時間很短。因為沒有母親的陪伴,王錫玉大女兒三十二歲才結婚,小女兒三十歲才結婚。

更多信息請參看明慧網文章:《九死一生 花甲老人講真相三次被誣判、勞教》《歷經冤獄酷刑 山東孝女再次面臨庭審》

參與迫害者:
檢察院公訴人:傅豔君(女),15066293178
法院執行法官:雷鴻春,18563906296
惡告人:張忠緒 是麻蘭鎮協警 是古峴鎮董戈莊村人 電話號碼:18266205736
古峴派出所:
地址:平度市古峴鎮駐地商場街,郵編266742
電話:53283361060
主管王錫玉案子警察13792452618
警察張曉林13370877275
警察張軍13668871656
古峴鎮派出所:所長劉學軍
畢曉濤 所長 13687676856
邢振廣 指導員 13156366060
馬大偉 副所長 13606393378
陶喜成 戶籍員 13553083870
石統法 警察 13964276390
郭志敏 警察 13869894816
李視榮 警察 13954268603
張曉林 警察 13370877275
張 軍 警察 13668871656
王進召 所長 13515422227
平度市610辦公室:
平度市「610」辦公室:平度市杭州路88號巡警大隊院內,郵編266700
頭目劉明瑋:13791834123
副頭目國玉成15615887178(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頭目李法岐13573251262辦053288337786宅053288369900
成員代玉剛0532-87309201
平度國保大隊:
大隊長:王玉進 66587129 87368629 13954299988
尹紹列 66587130 87337099 18661601891
劉繼先 66587131 87336819 13573218899
盧成軍 66587136 13708975267
610科:
劉傑:158668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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