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突破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阻撓 律師見到王淑英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代案律師會見當事人,是一件很正常的活動,但是,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一直罔顧這一法律規定,拒絕律師會見在押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王淑英家屬委託的代案律師突破重重阻力,終於會見了王淑英,成為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首例被律師會見到的法輪功學員。

王淑英的家屬陪同律師曾先後四次前往黑女監要求會見王淑英,均被監獄以所謂的「嚴管」期間不准會見,或同時要兩名律師才能會見,或要向上級彙報等內部規定為藉口,剝奪王淑英律師的會見權。律師要求出示不予會見的法律依據,監獄拿不出來,於是各部門相互推諉。對於監獄的違法規定,律師和家屬分別向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和黑龍江省司法廳郵寄了要求信息公開的申請,希望兩個主管部門出示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的法律依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律師收到了黑龍江省司法廳的延期答覆通知書,註明:「因情況特殊,不能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本機關決定延期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前答覆。」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給律師的延期答覆的文字是:「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不予公開。」這樣的說辭顯然站不住腳。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王淑英的律師又向司法部行政覆議,仍無回音。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黑龍江省司法廳突然給王淑英的律師打去電話,告訴律師可以去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會見王淑英,但讓律師撤回向司法部遞交的那份信息公開的行政覆議申請,即關於監獄之前拒絕會見的依據。律師回覆:等我會見完再說。顯然,律師能會見到法輪功學員王淑英,是來自於鍥而不捨的依法維權。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律師前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來到監獄門衛室,登記後就進去了,以往則直接在門衛就被擋住了。律師來到獄偵科,她們顯然知道此事,一番彙報、請示後,一個穿便衣的中年女性警察(可能是科長)先是要求兩個律師,律師說按新規定:一人即可。之後她又說要派三、四人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律師說這是違規的。她說這是我們的規定,否則就不讓會見。本來律師不想答應這些無法律依據的要求,但考慮近十個月的時間裏,多次來監獄卻一直沒有會見成功,出於渴望會見當事人的心切,於是律師作出了讓步,提出可派人在場,但不能錄像。她們又請示、彙報一番後,說錄像是必須的,但可以不對準律師。最後律師只好答應。

從獄偵科了解到:律師在此監獄會見法輪功人員,這是第一次,多年來,黑女監一直阻止律師來會見法輪功學員,這次突破阻力會見成功,也是律師和家屬堅持不懈的努力得來的結果。

監獄為律師會見王淑英安排了特殊的會見場所,是在四樓一個「共餐廳」裏,是那種四人飯桌,律師會見時,旁邊是四名女警察監控,其中一人是獄偵科的,一人是監區獄警,佩戴記錄儀,一人是管理會見場所的,另一人不知是哪個部門的。

王淑英見到律師的到來既驚喜又意外,情緒有點激動,但是有看守在場說話很受限制。律師與她簡單講了下申訴的歷程和現在的情況,會見的阻力及信息公開、覆議等,她對律師的堅持很感激。但當律師問到她在監獄有無受到不公和虐待時,多次被看守們打斷,阻止律師繼續發問,對律師的問話非法審查和指責,王淑英只講了:在剛來時坐小凳,一個姿勢從早五點坐到晚九點,吃飯、上廁所除外,就再也無法講下去了。因屢屢被打斷對話,看守們甚至動手要把王淑英帶走,致使律師會見無法正常進行,律師與王淑英在簽了繼續申訴的委託手續後,無奈只能終止會見。

王淑英的精神及身體狀態還很好,對申訴信心十足,更不認可有罪判決,希望家屬和律師幫助她繼續申訴。

從這次會見可以看出,如果監獄依法管理,甚至對服刑人員很好,還怕她們說嗎?甚至更願意讓她們說啊!否則,這不是欲蓋彌彰嗎?

會見中,王淑英無法講出在監獄裏,除了看電視和坐小板凳以外的其它生活方式,由於在場獄警的阻撓,律師無從了解到王淑英被監獄實施怎樣強制的所謂「轉化」細節。但是在網上,也不斷在曝光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消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可謂五花八門,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有「包夾」監控,強制隔離,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能互動,不能打招呼,甚至互相看一眼就要遭受毒打、長時間不讓睡覺、罰站、銬地環、綁束縛帶、吊銬、關禁閉、坐小凳等等、遭受侮辱謾罵更是家常便飯,如果包夾發現所謂的違規,就會招致更嚴重的迫害,甚至斷絕家屬探視、購物、親情電話等。

有個法輪功學員被束縛帶站著綁在床上十二天,不讓睡覺,包夾踢她、打她、掐她,大腿裏側被掐的滲血,一年多過去了,腿上還有青紫的痕跡。還有個老年法輪功學員說出她曾被包夾兩人抬起來多次摔,致使多日雙腿行走困難。

有位七十歲的老年大法弟子拒絕穿囚服,被十一監區的幫教包夾七至八個人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抓頭髮,後又被監獄警戒隊的幾個戴袖標的男警察打倒在地,腳踩在頭上等非人摧殘後,直接關入小號。還有晚上點名時,拒絕蹲報數被道長和包夾掐脖子等毒打。

十一監區是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獄中獄,從各看守所轉到黑女監的法輪功學員,被先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帶;強制坐碼凳(凳面上有一個個突起的小包),只讓一個姿勢坐前四分之一的小凳面上。小凳的高度有所不同。對堅持堅定修煉、拒不「轉化」妥協的法輪功學員,強制她們坐的小凳只有六釐米高,很多小凳子已經被坐的四條腿都向外張開,中間被坐出了一個坑,實際高度還不足六釐米。有的法輪功學員臀部都坐的潰爛了,直到結痂、流膿、甚至夏天生出蛆蟲,蛆蟲在臀部的創面上蠕動時,都不准人動,只要一動,就會招致毒打。對已被迫違心「轉化」後的法輪功學員,強制她們坐的小凳相對稍高些。

對不同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坐小凳的時間長短不一,有從早四點一直坐到晚十點,臀部都坐壞了,也要被強迫繼續坐小凳。有的還被強迫要求,在坐小凳時兩腿中間夾上一卷衛生紙,如果衛生紙掉了,就會被毒打。

黑女監對法輪功學員的監管方式,說起來很簡單的看錄像(編造歪曲事實的錄像)和坐小凳子,其實是更加隱蔽精神洗腦和肉體酷刑。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王淑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上訴後被駁回,維持原判。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王淑英由佳木斯市看守所被轉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現被非法關押在十一監區(所謂的嚴管監區)。家屬再次委託律師代理此案,目前該案仍在申訴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