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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長清610操縱公檢法迫害曲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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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當時的中共頭目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糾集了所謂的「610辦公室」,操縱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610操縱公檢法陷害法輪功學員,必然導致公檢法機關直接違反刑法、刑事訴訟法、憲法以及其它法律規定。即使公檢法機關人員知道這一道理,但是由於610是曾任中共邪黨頭目的江澤民設立的,而且自上而下在各級黨委、政法委辦公,所以各地公檢法機關不敢不聽從。

山東省濟南法輪功學員曲澤萍,在二零一七年七月被濟南市長清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非法庭審的辯護中,律師指出:「曲澤萍沒有實施任何犯罪活動,對曲澤萍採取拘留、逮捕、移送起訴並進行審判完全錯誤,應立即變更強制措施,釋放曲澤萍。指控曲澤萍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曲澤萍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她是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她所做的事只是為了別人不要迫害法輪功,其用意和出發點是好的。」律師要求長清區法院,堅守法律底線,能夠依據事實與法律宣告曲澤萍無罪。

雖然當時法庭上律師用法律事實依據將公訴人駁斥的啞口無言,然而無理糾纏的公訴人又提起說某文件說法輪功是×教。律師說,那你拿出法律依據、證據來證明法輪功是×教,誰破壞了法律實施,到底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必須有事實證明。公訴人被律師駁斥的不知如何回答了。

其實,法官也問公訴人還有證據嗎,公訴人答,沒有了。法官接著反問公訴人說:「那你說明甚麼啊?」場面很尷尬。

由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長清區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曲澤萍、杜恩美(男,六十三歲)、林豔玲(女,七十多歲)、李玉蘭(女,五十七歲)後,其中曲澤萍一直零口供,不配合警察的非法審訊。於是長清區610又操控檢察院的公訴人加害曲澤萍,將警察在杜恩美及另外兩名女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抄家搶的物品,作為所謂的證據都連帶算在曲澤萍身上。對此律師也說,講點法律常識吧,曲澤萍不與他們生活住在一起,非法抄家東西也算在她頭上,沒有這樣栽贓的啊。

非法開庭結束後,法官走出法庭,無可奈何的嘆氣。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濟南市中級法院繼續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維持原非法判刑的三年刑期。濟南市中級法院參與審理法輪功學員案件的刑庭法官明確對律師表示,對法輪功學員案件不可能改判刑期,只能維持原判刑期。

為此,我們很清楚的看到,公檢法機關構陷法輪功學員,其所謂的辦案過程實質上卻是在610指揮下破壞法律實施。由於610干預、操控公檢法,使公檢法機關被迫出賣法律、出賣公正,為610迫害法輪功的目的而提供服務。其做法是打著執行法律的名義,在610的具體指揮下執法違法、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恰恰是非法干預公檢法的610組織。

曲澤萍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長清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一直零口供,不配合警察的非法審訊。在非法開庭中,曲澤萍正念足,思路清晰的回答法官、檢察官提的問題,做了二十分鐘的自我辯護。

她說:法輪大法好,在修煉法輪功前,因患腦垂體病,眼睛幾乎看不見東西了,修煉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公檢法司人員行為終身追責制,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現場的所有公檢法人員停止迫害法輪功,給自己留條後路。

曲澤萍被關在濟南女了監獄。

曲澤萍的父親被打成右派後,被趕到鄉下。 因為無法維持一家的生活,就把他這個小女兒託給朋友代養。那時他的那個朋友已有四個孩子。對於曲澤萍的到來,令全家都感到負擔。所以她從小就經常餓飯……但她還是堅強的活過來了。養父母無法讓她上學,她只能在路人或者小朋友中問字,然後把字寫在衣服上,回家練習。

她結婚後,養父母如釋重擔,但她的身體當時不好,想治病錢又總是不湊手,只好去找不要錢的氣功,那時中國正逢氣功熱。也是機緣巧合,她一下子就找到了法輪功,她的病就奇蹟般的好了,還生了一個女兒。

後來,中共江澤民一夥掀起了驚濤駭浪般的迫害 ,一時天昏地暗,殘酷的迫害開始了。曲澤萍被抓了到洗腦班,而且洗腦班聲稱不轉化不許回家。她的孩子只有幾個月,丈夫不能把孩子照顧好啊,她真是牽腸掛肚,真是度日如年啊。

就在這時,丈夫忽然從外面闖進洗腦班來,身上到處是血。原來是丈夫要出去打工,可是孩子實在沒人看,就想讓她回家照看孩子,不幸他在路上又遭遇了車禍。小曲看著丈夫心中真是翻江倒海,她丈夫說她放棄煉功就能回家……可她低下頭說:「對不起,我不會轉化的,現在真的無法回家。」丈夫一下子昏倒在地上, 她也昏倒了,不知多少時間,她才清醒過來,看到丈夫已經離去了。

因為曲澤萍不轉化,惡人把她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們經常聽到警察對曲澤萍抱怨。其實同修們看到她是一個很瘦小的人,有點孱弱,頭髮亂蓬蓬的,好像才被惡警揪過,看著大家一片歡迎的聲浪,她低著頭,玩弄手裏的東西。她皮膚白皙,眼睛很大,有些失神。好像她是另一個世界的人。

警察為了治她,造謠說,她被外面來的一個流氓睡過了。這個謊言竟然被她的丈夫相信了,從此她的丈夫每來一次,都會對妻子拳腳相加。有人不平的說,「你該去找警察,為甚麼這樣胡說八道!」可是她不辯解,只是把頭抬得高高的,好像很不屑。

有一天,警察把一張的單子拿給她說,「你快回家了,把這個表填一下。」她用眼睛掃了一下說:「我不會寫字。」就甩到警察面前,她離開了,那個警察還呆在那裏。

回家後,她已被工廠開除,當時真是屋漏偏逢連陰雨,她的丈夫也下崗了。男人本來對她就有氣,回家後不但不給她好臉色,還每天非打即罵,還把她趕出門,不讓進家,在這種情況下,她只有選擇離婚了。

離婚時她一分錢沒要,說是留給孩子。她借了三百元錢,用一百元租了間小廚房住下來,剩下的二百元進了些蝦皮就做起小生意來。她很快還了三百元欠款,並自己已有了積蓄,多達四千元呢。這樣她就一邊講真相、一邊做生意……

曲澤萍被綁架後,大家為她請了律師。聽那個律師說,這個小女子真厲害,在610和公檢法人員面前,自始至終都是零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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