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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濟南市於梅被非法判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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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繡惠鎮法輪功學員於梅在給三個十多歲的小孩講真相時,被孩子的家長舉報因此被綁架。

晚上十點鐘,繡惠派出所警察彭文長等幾人抄了於梅的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和幾十元錢。後來於梅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下旬,於梅被非法開庭,後被章丘區法院冤判兩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女子監獄。

55歲的於梅,濟南市章丘區繡惠鎮太平村村民。她自小體弱多病,失眠、胃炎、腰椎盤突出,經常感冒,那時她的感覺就是活著就是遭罪。

一九九八年,她學了法輪功,一煉這個功她就覺得不一般,能感覺到很強的能量,煉完功後渾身輕鬆,看了《轉法輪》後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看別人也順眼了,氣順了,身體也好了,就感覺生活有了樂趣。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後,於梅這個家庭婦女多次遭到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於梅曾被掛上大牌子遊街侮辱人格,610的人還到她兒子上學的地方──繡惠鎮中心小學開大會污衊法輪功,提著於梅的名字。她兒子當時上五年級,這件事情對她的兒子傷害很大,從此她兒子在學校很受歧視,常被同學欺負,從此厭學,五年級上完後就輟學了。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於梅在濟南市漿水泉勞教所遭受了殘酷的折磨:她被警察用手銬銬在窗戶稜子上,腳尖著地,兩天後惡人又把她銬在暖氣管子上,手吊起來,腳尖剛著地,她被吊了十天十夜,在這期間,每天晚上惡警們還要拿電棍電她一會兒,有的時候還要連踢加踹的打她一頓。惡警們還把她帶到小號裏對她施以電刑,電她的腳部、胸部,共電了她兩次,一次一、二十分鐘,一次半個小時左右。電的她整個身體不住的抖動。她還被打耳光,惡警邊打還邊說:「你看我打你了嗎?」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系統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於梅以自己和家人親身遭受迫害的經歷,依法向最高檢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卻被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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