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身份證的經過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我的第一代身份證在進京上訪的時候被警察扣留,辦第二代身份證的時候我也沒辦,就覺的不應該配合他們(其實當時是法理不清,還有一煉了功就像上保險的心)。母親(同修)的身份證在派出所辦了一年多也沒辦下來,理由是「煉法輪功不給辦」,並且說你姑娘還在外逃呢(他們找不到我)。

母親六十多歲了,要辦理各種開資,父親也很著急。我想修煉人也應該堂堂正正的證實法,因我始終有一個人心,就是不願意面對我所在地的派出所,不願意讓他們知道我在哪住。不願面對也得面對呀,並且父親找到了常人關係想幫著辦下來,我想:那常人怎麼看大法弟子呀,我們是堂堂正正的,而違法的是他們呀,大法弟子得走正自己修煉的路。

晚上在刷碗的時候,我就想這部份真相怎麼講呢?師父的一段講法打到我的腦裏:「表現上我們求得世人對大法的支持,這是在人這兒表現出來的世人那一面想法,而在另外一面它是反過來的。誰給予大法支持,從正面宣揚了大法,他就是給自己未來開創了生命存在和未來得法奠定基礎。」[1]是呀,求得世人的支持,就得把自己放低,以前我在面對警察的時候爭鬥心比較強,還有瞧不起人的心,高高在上的心態,這怎麼能救了人呢?從表面上講不給居民辦身份證這是多麼明顯的違法呀。那就講吧。

我和一名同修交流,她同意和我一起去。到了約定的時間,她突然來說:「我不去了,因昨晚做了一個夢,夢見你被抓了,學法都干擾很大,我有壓力。」我馬上意識到這是舊勢力在干擾,我說:「我不能被抓,你還是跟我去吧,你不用進去,你在外邊給我發正念。」她說:那好。

我們一到派出所,同修就否定了那不正的思想,和我一起進去了。我們找到片警讓他給簽字(因辦身份證必須片警簽字),他不給簽,還問同修你煉不煉呀?同修笑了笑說:我也煉。他說法輪功是×教,給定性了。我說:誰說的,你依據甚麼?他說:第300條。我說:那也不是法律(我的爭鬥心又起來了)。他說愛哪告哪告去!說完轉身就走了。

我和同修又找到戶籍員,她說不能辦,我和同修沒走就在那發正念。一會戶籍員突然跟我說:煉法輪功也得給辦身份證呀,信仰自由,你去找吧。這時,那個片警也來了,很不滿的說:讓我們二十四個小時監控,承擔責任,誰能做到?聽到這,此時我的心態不再和他對立,我能理解他的無奈,在這場對真、善、忍的迫害中,邪黨搞的株連政策,把世人推向大法的對立面,其實世人才是最可憐的,他們也是被迫害的。我用平和的語氣說:「是呀,誰能二十四小時監控人呀,再說我們也用不著誰監控呀!」這位戶籍員後來給我出了不少「主意」,還說了不少正面的話。(事後得知她家原來的保姆是一位大法弟子。)

我先後又找到了派出所所長、公安局國保大隊、戶籍科等部門,國保大隊說:我從來沒聽說過煉法輪功的不給辦身份證,沒有這樣的文件,要是我就給你辦,但我這部門不管這事,你上戶籍科吧。我又上戶籍科,接觸的人就講,都給他們機會,擺放自己位置,最後又找到公安局局長。

這次我讓母親也跟我一起去,我倆一起去找局長,我說:我的身份證辦了快兩年了也沒辦下來,就是因為我們煉法輪功,派出所不給辦,我實在沒辦法只好來找您了。他問:你現在還煉嗎?我說煉呀!他笑了說:你看中國這法律。我說:煉法輪功也得給辦身份證!他說:我給所長打電話,你們回去吧。我說謝謝!我和母親都非常高興,沒想到這麼痛快就答應了,我們知道這一切都是師父在做,在這過程中我們歸正了人心,走了師父安排的路,眾生也擺放了自己位置,結果自然就出來了。

在和派出所的一位女工作人員交談的時候,她向大法弟子投來敬佩的目光,很多人都知道我們辦身份證的事,她說:「法輪功,真、善、忍,三退保平安。」一位男警察問我:你們法輪功發資料是為了自己的信仰嗎?我說:不是,是為了你們!

在離開派出所的時候我們揮手告別,此時我和眾生沒有間隔,就好像在一個和平的環境中一樣。

以上交流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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