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份5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綜合報導)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三月份又有5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律師為14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三月份有5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律師為39人做無罪辯護。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大的81歲。有9人被非法判7~10年重刑。廣東惠東法輪功學員周育琴被非法判刑10年,非法罰金5萬;廣東惠東石雪梅判9年,罰款3萬;湖南湘潭彭石清判9年;湖南常德劉冬仙、方杏枝判9年;福建南平胡愛嬌判8年;山東濰坊苗明麗判7年、於書芬判7年,罰款8千;湖南常德劉麗輝判7年,罰金3萬元。三月份中共法庭非法罰金、警察搶劫17萬5千元。其中,法庭罰金17萬3千元,警察搶劫2千元。

另外,由於中共信息封鎖,還有13名法輪功學員在一、二月份被非法判刑,三月份才報導出來,其中,一月份新加判刑5人,二月份新加判刑8人。

一至三月份非法判刑人數為194人。其中:一月份判刑93人,二月份判刑43人,三月份判刑58人。

圖1:2018年1~3月中國大陸194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圖1:2018年1~3月中國大陸194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非法判刑更新為1097人(二月份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七年非法判刑為1074人),今年三月份又新加23人,三月份才報導出來。

三月份非法庭審55場,一、二月份非法庭審新加10人,一月份庭審更新為61場,二月份庭審更新為36場,一至三月份非法庭審152場。

法庭上,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的呼籲參與迫害的政法委、610、公檢法司人員: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無罪,迫害有罪,要求法庭無罪釋放。

大陸律師:「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依法不應該站在被告席上。」

近幾年來,上百名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上千場,中國大陸的一位曾經多次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義正詞嚴的指出:「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依法不應該站在被告席上。」

「在中國修煉法輪功並不違法。無論從哪個角度都不應該打壓真、善、忍。法輪功正在被打壓,為甚麼還有這麼多人修煉?他們冒著被打壓的危險,堅持說:法輪大法好。為甚麼?他們又不傻,這說明一個問題,他們修煉法輪功確實受益了,他們講真、善、忍。真、善、忍是普世價值,我的當事人的確按照真、善、忍做了,他修煉前後,人是發生了變化的,好人不應該受到法律的追究。

為甚麼律師敢在法庭上說『信仰真、善、忍的人都是好人?我們不是憑空而說的,而是根據這一例一例現實的案子才說的。通過人的修煉前和修煉後的變化,我們可以看出,通過修煉他的精神得到了淨化,道德得到了提升。

所以我們才說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沒有構成犯罪。我們在依法辦案,我們是講理、講法、講事實講道理的。

修煉法輪功的人是一個善良的群體。他們講道德,講正義,誠實守信,這是真正的中華民族道德所在。這種人能是壞人嗎?壞在哪兒?吃喝嫖賭,坑矇拐騙,他們佔了幾樣?法律是打壓壞人的,對不對?好人不能進監。

所以我在法庭上總是在強調一點:這些信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對社會沒有危害的人,依法不應該站在今天的被告席上。」

法輪功學員是無辜被迫害,中共的法庭才是真正的在利用法律破壞法律實施。

(信息採集時間:2018年3月1日─2018年4月10日)

一、三月份,中共法庭非法判刑58人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三月份,法輪功學員有58名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十年。非法判刑分布在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判刑最嚴重的省份是:湖南13人、湖北9人、山東5人、江蘇4人、福建4人。

圖2:2018年3月中國大陸58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圖2:2018年3月中國大陸58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二十六個城市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湘潭6人、武漢4人、常德4人、廈門4人。

表1:26個城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統計表
城市判刑人數城市判刑人數城市判刑人數城市判刑人數
湘潭6吳忠2太倉1貴陽1
武漢5文山2濰坊1六盤水1
常德4烏魯木齊2中衛1長春1
廈門4青島2營口1蚌埠1
湘西3臨沂2葫蘆島1雞西1
泰州3咸寧2石家莊1
惠東3仙桃2秦皇島1

非法判刑部份案例:廣東省惠東縣周育琴、石雪梅、劉慶強被重判。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三點鐘左右,家屬接到惠東縣法院通知,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法輪功學員周育琴被冤判十年、勒索罰金五萬元,石雪梅被冤判九年、勒索罰金三萬元,劉慶強被冤判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周育琴、石雪梅、劉慶強以及家屬對本案判決表示強烈不服。目前已向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上訴,要求依法取消原判,無罪釋放周育琴、石雪梅、劉慶強。

維權律師在辯護詞中說:總共不足1000字段起訴書,我橫豎看了好幾遍,怎麼也沒看出起訴書究竟在說周育琴等三人破壞了國家哪部法律,亦或是破壞了哪部行政法規的實施?究竟給社會、給國家、給人民利益造成了甚麼危害?作為一級國家公訴機關製作的起訴書,怎麼可以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呢?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信仰,信不信由你自己判斷。香港、台灣及海外不到處都有法輪功修煉者在宣傳法輪功嗎?他們的社會不照樣在有序進行著?也沒有給當地政府帶來甚麼麻煩!

律師說:我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沒有社會危害,不構成犯罪。事實上,法輪功只是一個鬆散的修煉群體,沒有任何組織形態,誰愛煉就煉,不愛煉就不煉,來去自由。

律師在辯護詞中最後說到: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台面上的傀儡和幕後操縱的蓋世太保(610非法組織),而不是這些信仰群體。

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法官充當江澤民流氓邪惡勢力,不按照法律公義辦事、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甘做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的實施。

湖南湘潭彭時清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報導,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彭時清、曾固、王慶生、林佳、索紀豔(女)、劉曼炎(女)被非法判刑。據悉,湘潭市54歲的法輪功學員彭時清一審被非法判刑九年。公檢法人員要他放棄修煉,答應可以少判幾年,但彭石清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絕不放棄。彭石清,曾經被非法判刑八年。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610」與雨湖區、岳塘區、高新區公安分局以及高新區雙馬(鎮)、窯灣、雲塘派出所等機構人員,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彭時清等近二十人非法抄家、綁架,搶劫了他們家中的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

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相互勾結構陷,非法將彭時清、曾固、王慶生、林佳、索紀豔(女)、劉曼炎(女)第一審非法判刑,並未通知家屬。

彭時清自己上訴的材料也被當地(高新區雙馬(鎮))派出所扣押。

江蘇省靖江市79歲的耿引鳳遭誣判三年

三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江蘇省泰州市靖江市法院開庭對靖江市79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耿引鳳非法判刑三年。但泰州看守所拒絕收押耿引鳳老人。

同庭遭非法宣判的還有靖江市法輪功學員臧愛華、豐偉兩人,都是二年(二年半)監外執行。

累計陷冤獄八年江西呂三秀再被誣判三年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報導,近日得知,江西省樟樹市法輪功學員呂三秀被非法關押半年後,再被非法判刑三年,她希望能得到幫助,請律師上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呂三秀在樟樹市義城鄉告訴民眾法輪功真相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義城鄉派出所警察和樟樹市公安警察的非法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若干及現金幾萬元。

呂三秀開始被非法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警察說拘留十五天,誰知被關押二十多天後,呂三秀又被劫持到宜春市看守所,被威脅說要判刑三年。近日得知,呂三秀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由此可見,冤判呂三秀三年,是當地「610」預謀好的,還沒經檢察院、法院,真正的指使者是背後隱藏的江澤民成立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


呂三秀

呂三秀,現年六十九歲,原為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冶煉廠職工。修煉法輪功之前,呂三秀的身體狀況非常糟糕,患有幾十年的胃病,胃潰瘍會定期發作;三十歲左右患上了嚴重的痔瘡,經常便秘出血;此外還患有關節炎、頭痛、乳腺炎、婦科病,心臟病,支氣管炎、萎縮性鼻炎,神經官能症等多種疾病。

一九九零年,呂三秀下崗,失去了生活來源,她承受著身體、精神及經濟的多重壓力。

一九九六年十月,呂三秀開始修煉法輪功,因為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她嚴格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煉一段時間後,身心迅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她的變化得到了家裏人及朋友鄰居的好評,有一位姓何的老鄰居在臨終說:「我下輩子還要和呂三秀做鄰居。」由於學法後,性格的改變,她心情開朗,身體所有疾病不治而癒,她灰色的人生又重新擁有了希望的光明。

呂三秀曾遭非法判刑三年、前後勞教共五年共累計八年冤獄。呂三秀一直沒有社保金,沒有身份證(樟樹市國保人員一直不給她補辦),基本生活都無法維持。

二、三月份,中共法庭非法庭審55場

表2:2018年三月份非法庭審55場分布表
區域判刑人數排名區域判刑人數排名
遼寧81山西35
湖南62天津26
山東62上海17
內蒙古53重慶17
雲南53四川17
江蘇44廣東17
湖北44河北17
北京35寧夏17
吉林35
合計2018年3月份非法庭審55場

非法庭審分布與十七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遼寧非法庭審8場、湖南6場、山東6場、內蒙古5場、雲南5場。

非法庭審分布於26個城市:湘西州5場、麗江4場、蘇州4場、隨州4場;赤峰、太原各3場。

表3:三月份,26個城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統計表
城市庭審人數城市庭審人數
湘西州5大連1
麗江4營口1
蘇州4湘潭1
隨州4煙台1
赤峰3濟南1
太原3臨沂1
長春2濰坊1
青島2吉林1
莫旗2綿陽1
葫蘆島2廣州1
撫順2廊坊1
瀋陽1中衛1
遼陽1昆明1

部份非法庭審案例:

山東王錫玉法庭堅稱:法輪大法是正法


王錫玉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山東省平度市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錫玉。儘管被迫戴著沉重的手銬和腳鐐,王錫玉還是昂首挺胸的走進法庭。

在法庭上,王錫玉始終堅稱:「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前,我渾身是病,生不如死。修煉法輪功後,短短幾天,所有的病都消失了。我身體好了,才能支撐這個家。」「我告訴你們每個人:法輪大法是正法!不要再迫害我們!」

公訴人傅豔君稱:「她家裏有《九評共產黨》,老太太意圖推翻中共。」律師:「你看她都六十八、九了,她能有這個心嗎?這個大帽子扣得不恰當。平度公安局為這些物品做過鑑定,認定是『法輪功的宣傳品』,沒有說是×教的宣傳品。公安局為自己留了後路。檢察院和法院要對該案的判決負責。」

公訴人:「根據法律規定,『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他人健康,……構成犯罪』,本案王錫玉這個老太太張貼時,戴著頭盔,構成犯罪了。」

律師:「首先,法律規定是『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他人健康,』但是我的當事人她沒有擾亂任何社會秩序啊,更沒有危害任何人的健康。她騎著電動車,戴著頭盔,是為了安全,你說她戴著頭盔就擾亂社會秩序啊,這都不值一提的事啊。」大家聽了都忍不住偷笑。

公訴人:「全國人大和最高法院已經明確法輪功是×教了。」(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律師:「你這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公訴人:「那最高法院有個通知。」

律師:「『通知』不是法律,也不是司法解釋。」公訴人張口結舌的說:「那個通知具有指導意義。」律師:「公訴人不講法律依據啦。」律師在庭審總結時強調:「我的當事人六十八歲了,曾經(因為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勞教,在(監獄和勞教所)裏面呆了十年多,但是她為甚麼還堅持修煉?這不正說明:法輪功好嗎?」整個庭審過程,法官都靜靜的耐心傾聽,沒有打斷。

王錫玉的弟弟說:「我姐姐如果不修煉法輪功,遇到這麼多家庭磨難與不公,氣也氣死了。」

「母親與鄰居們的關係非常好,親如一家,鄰居做了好吃的就給母親送過去。母親經常囑咐我們:『你們回來不用給我買甚麼東西,你們給鄰居家的孩子們買點好吃的。』」王錫玉的女兒感慨的說。

王錫玉是山東平度市古峴鎮喬戈莊村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古峴派出所警察綁架了王錫玉。二十五日下午,王錫玉被綁架到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河北邢台法院二審庭審,張孟傑對法官勸善

張孟傑,男,現年六十四歲,二零一六年九月被河北邢台橋東公安分局國保非法抓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半時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邢台橋東法院第一次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五年。本人和家屬上訴到邢台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上午,邢台市中級法院二審。公訴人宣讀從張孟傑處搜查的物品明細等,指控張孟傑違犯刑法第三百條。

律師辯護說,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所以法輪功擁有的一切書籍和資料都不違法。並當場宣讀了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十九條,信仰自由包括傳播、製作的自由,中國是世界人權契約國,應該遵守。律師從七個法律法規方面一一駁回指控,從抓捕到一審判決都是違法的。

張孟傑當場也為自己辯護,自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道德高尚、家庭和睦,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他表示自己修煉法輪功合理合法,應該立即無罪釋放。請問各位,哪條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修煉法輪功?你們誰能拿出證據來?連問了幾遍。審判長和在場法官沒有一個人吭聲。張孟傑的女兒也為他辯護。整個庭審場感到特別正。

在律師作無罪辯護時,連法官在內,全場都靜靜的聽,特別安靜,就審判長制止律師發言時,也是平和的語氣。

張孟傑的精神狀態很好,滿頭的黑髮,張孟傑最後說,現在都實行案件終身責任制,誰辦案誰負責,你們不要冤判好人,這樣對你們不好,一定要為你們自己的生命負責,要為你們子孫後代著想,為你未來著想,希望你們有個美好的未來。

審判長說,擇日宣判。法院外八點半後,法輪功學員陸續到來,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紛紛遞交身份證,要求參加旁聽,法官最後確定十人親朋參加旁聽。

將近十二點半律師和家屬才從法院出來,法輪功學員都圍上去了,律師看到這個場面後,一直說謝謝你們!謝謝你們!法輪功學員說謝謝律師!

太原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庭講真相,家屬辯護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田雲飛、薛富貴、連素蘭非法開庭,三位律師和一位家屬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庭講述了修煉法輪大法使他們獲得健康的身體和成為一個好人的經歷。

田雲飛今年五十三歲,薛富貴七十歲,連素蘭八十一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被龍潭派出所綁架。田雲飛被非法關押於太原市第一看守所;連素蘭、薛富貴被監視居住。

三月六日早上,杏花嶺法院門口周圍比原來多了很多警察和便衣。庭上,薛富貴的辯護律師指出:太原市龍潭派出所將這三人扣押期間,對七十歲的薛富貴老人進行變相刑訊逼供,不讓其喝水,不讓上廁所。連素蘭的家屬辯護人指出:八十歲的老人,作為信仰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並沒有危害社會,沒有破壞法律的實施。反而是在生活中,連素蘭老人無論對待子女、還是他人,都堅持做善事,時時處處替他人著想。連素蘭老人沒有違反法律。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庭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情況證實大法的美好。

山東青島市法官:我們只是執行命令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青島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麗娜被非法開庭,律師做了辯護,主審法官一改前幾次開庭的兇惡之氣,非常客氣的和律師說,我們也知道判他們(指法輪功學員)沒有法律依據,但是我們說了不算,是「610」決定的,我們只是執行命令,沒辦法。

「610」是一個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非法組織,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

此前,趙麗娜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和八月十六日兩次被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趙麗娜在家照顧兩個年幼的孩子,大的三歲多,小的十五個月,青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警察闖入她家中,全然不顧幼小的孩子,綁架了趙麗娜,還非法抄走了多本法輪大法書及師父法像、電腦、打印機等物品。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中午十二點,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對趙麗娜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青島市第二看守所(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十四時,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對趙麗娜予以非法逮捕。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律師會見趙麗娜時得知,在派出所非法審訊期間,在趙麗娜聲明自己是在生理期的情況下,辛安派出所辦案警察將趙麗娜長時間背銬在鐵椅子上,並連續搧了這個弱小女子十幾個耳光。給趙麗娜身心造成傷害,其左手腕被手銬銬得破皮至化膿,至律師會見時,近兩個月了,還能看到手上留下的淤青。律師震驚。

蘇州四位善良老太太遭非法庭審,八位律師辯護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八點四十分左右,蘇州吳江法院門口布滿了警察和便衣,陣勢如臨大敵,氣氛肅殺。原來有四位善良的老太太曹治英(六十歲)、黃征(七十六歲)、趙秀珍(七十四歲)、劉喜梅(六十六歲)將在這裏被非法庭審。九點二十分,八位辯護律師全部到場。

開庭後,公訴人李琨(女)宣讀了冗長的「610」和松陵派出所提供的誣陷四位老人的所謂起訴稿。八位律師為四位善良老太太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一一駁斥了公訴人的構陷指控。

曹治英、黃征本人也義正辭嚴地表達修煉合法、講真相是在做好事,應立即無罪釋放。律師不僅為她們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並道破本案的實質:對四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完全是非法構陷!

在當局高喊「依法治國」的今天,本案居然能從違法立案、違法審查起訴,又走到開庭審判階段,著實讓人困惑和費解。本案中四位老人自始至終就不存在犯罪行為,是有關機關違法強行帶走老人、非法搜查後,才東拼西湊所謂的「犯罪材料」,羅列所謂的「犯罪證據」,而且所謂的「犯罪證據」漏洞連連,用心意圖構陷四位老人有犯罪行為。

長春市農安縣王娟遭非法庭審,律師辯護權被剝奪

長春市農安縣法輪功學員王娟,被綁架構陷、非法關押九個多月,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在農安縣法院遭非法庭審,律師的辯護權被剝奪,只好自己辯護。

王娟家人聘請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但是農安縣法院非法要求律師到政法委和司法局開「許可證明」,否則不許辯護,王娟家人去這兩個部門開證明時被告知:沒遇到過這事,不知道歸哪個科室管,也不知道誰負責管。律師又被無理要求到律師協會開「沒煉法輪功」的證明,並「允許辯護」證明,方可辯護。致使王娟得不到律師辯護。

三月二十九日上午,農安縣法院對王娟進行非法庭審,王娟只好自己辯護。面對法官的問話,王娟指出,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所以,我打電話多少不犯法。

新聞出版總署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公布關於廢止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最後法官問王娟:你還有甚麼要說的?王娟善意的回答:希望法庭在座的各位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將來都有個美好的未來。

三、經濟上的迫害

中共法庭非法判法輪功學員罰金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中共是在利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經濟掠奪,就是以法律的名義強搶。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三月份,中共法庭非法罰金、警察搶劫17萬5千元元。其中,法庭罰金17萬3千元,警察搶劫2千元。

廣東惠東法院非法罰金9萬元;湖南常德非法罰金5萬5千元,黑龍江雞西非法罰金1萬元。

表4:中共法庭罰金及警察勒索城市分布表
姓名省份城市非法刑期法庭罰金警察搶劫
劉麗輝湖南常德7年30000
曾明清湖南常德5年半25000
王良皓湖北咸寧6個月3000
張紅湖北咸寧2年5000
於書芬山東濰坊7年80001000
劉慶強廣東惠東4年10000
石雪梅廣東惠東9年30000
周育琴廣東惠東10年50000
李永華遼寧葫蘆島1年半2000
張成花黑龍江雞西1年100001000
合計三月份法庭非法罰金、警察搶劫175000元。其中,法庭罰金173000元,警察搶劫2000元。

中共經濟迫害部份案例:

廣東省惠東縣周育琴、石雪梅、劉慶強被重判重罰

明慧網報導,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法輪功學員周育琴、石雪梅、劉慶強近期被非法冤判。周育琴被冤判十年、勒索罰金五萬元,石雪梅被冤判九年、勒索罰金三萬元,劉慶強被冤判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湖南省桃源縣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湖南省桃源縣國保大隊文承華、胡正權違法操作,未立案先抓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先後抓捕法輪功學員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

四位法輪功學員經過三次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已被非法判刑。劉冬仙、方杏枝被冤判九年,劉麗輝被冤判七年並處罰金三萬元,曾明清被冤判五年半並處罰金二萬五千元。

四、控告江澤民,寧夏中衛市陳鳳玉被非法判刑二年

寧夏中衛市法輪功學員陳鳳玉,依法向兩高遞交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遭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冤判二年。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陳鳳玉用實名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早晨,中衛市公安局鎮羅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陳鳳玉和溫玉秀,並非法抄了兩人的家。

溫玉秀被非法關押在中衛市拘留所,於九月二十六日回家。陳鳳玉被非法關押在中衛市看守所兩個多月,期間出現嚴重的病症,於當年十二月九日「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陳鳳玉被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遭沙坡頭區法院冤判二年。

五、山東省青島市法輪功學員孫成鳳無罪獲釋據明慧網三月份報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山東省青島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孫成鳳在被非法關押570天後,無罪獲釋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孫成鳳在青島市開發區臥(窩)棚集市上發資料講真相,被黃島派出所警察王強一夥綁架。在派出所裏,警察刑訊逼供,打掉孫成鳳一顆牙齒。爾後,孫成鳳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市普東看守所遭受迫害,直至無罪獲釋回家。

結語

善惡終有報十九年來,中共的公檢法司人員跟隨江澤民犯罪集團不知悔改,踐踏法律,執法犯法。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還在用所謂執行上級命令迫害法輪功的人是該警醒了。相繼出台的《辦案追查制》、《公檢法人員執行錯誤命令終身負責制》等如一把把利刃,如影隨形般懸在那些還在積極參與迫害的人頭上。善惡到頭終有報。

據中共公安部、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信息公布,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至今,中共公安在崗警察死亡8260人。二零一三至二零一七年的五年裏,全國公安警察死亡2003人,負傷或致殘2.5萬人。

二零一七年在崗警察死亡361人,6000餘人負傷或致殘。猝死在工作崗位上的警察有246人,佔了所有死亡警察總數的七成。有1820個警察患職業重病身故,死亡警察平均年齡43.5歲。

據最高法院公布,五年來,中共85名在崗法官死亡。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警察3338人,531名法院警察被移送司法處理。最高檢察院公布,五年來,531名檢察幹部失職、失察被追責。查處違紀違法檢查人員2089人,立案偵查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司法工作人員11560人。

從以上數字可以看出中共的警察、法官的死亡率是相當高的,警察職業以被中共稱為「高危職業」,幾乎成了「死亡職業」,公檢法司人員的犯罪率也是非常高。這些都是因為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這些人中很多人迫害法輪功的惡行在明慧網中都有曝光:

二零一七年二月,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奚曉明迫害法輪功,一審被判無期。

上海法院院長鄒碧華迫害法輪功惡報死亡。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二零零四年惡報車禍中離奇喪生,被中共樹為「模範公安局長」。遼寧大連開發區新港公安派出所所長趙振金,也是因為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他不聽法輪功學員的善意忠告,最終因和妻子吵架,一氣之下跑到辦公室,在辦公室內突發性心肌梗塞死亡,死時年僅五十五歲。卻被中共包裝成「一級英模」欺騙世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安建橋綜合警務服務站主任呂建江迫害法輪功主動脈夾層破裂死亡。被中共包裝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的,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應該清醒了,切莫為中共「殉葬」做「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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