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情與利招來的魔難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弟子,今年六十七歲,退休前是一名中學教師。在修煉的這條路上,師父一直在呵護著我,點悟著我。可我在法理上有時明白,有時也犯糊塗,還有時明知故犯,讓師父操盡了心。回想起來,真是愧對師父。

事情已經過去五、六年了,直至今日,雖然在修煉和做好三件事上不敢懈怠,但對自己過去因執著於利益,讓舊勢力鑽了空子,甚至要置我於死地。讓師父為我操盡了心,至今不敢忘記。

那是二零一四年的一天,我回家看父母,聽說國家要佔用我村的土地搞建設。整個村子及土地都征為國有,並且村民移民或搬遷,每人可以分十幾萬元錢,還給住房資金或給樓房,還給養老保險金。當時我跟家裏人開玩笑說:你們將來分房子時也幫我買一所,退休後我也和你們在一起住。家人說;你把戶口遷過來,不就能分著房子和錢了嗎?好多人都遷回村裏,你的條件也符合遷回的條件。

當時師父的法就打到我的腦子裏。師父講過這樣一個例子:「北京有個學員,晚上吃完飯領著孩子到前門去遛彎兒,看見有廣播車在宣傳摸獎券,小孩湊熱鬧,要去摸獎。摸就摸吧,給小孩一塊錢去摸,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給一輛高級小孩自行車,小孩樂壞了。他當時腦子「嗡」一下: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1]

自己明知道為得房產遷回村子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會失德,由於想到兒子工作不穩定,工資又低,兒媳婦也沒工作,還有一個孩子,日子過得很緊,小倆口還經常吵架。我想幫他們的心特別重,一直放不下。師父說:「有的人講:我多掙點錢,把家裏安頓好,我就啥也不管了,我再去修道。我說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那是你說了算的嗎?」[1]

但我還是明知故犯,托人把戶口遷回了老家。戶口一遷,我的魔難就接踵而來。因為舊勢力認為找到迫害我的藉口了,當然我是不承認的,可我知道我做錯了。

第一次,是我和我大弟弟及老弟、三妹去看住院治療的老姑,由我大弟開車,他開車已有三十年的經驗了,我坐在副駕駛座上。車開出不遠的路程,車就像瘋了似的越過馬路牙子,一直往道旁的鹹水河衝去,我見狀,趕緊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在一霎那,像有隻大手把車按住了!車頭扎在了河邊的水裏,車身倒栽蔥幾乎垂直立著。當時有七、八個護路工人跑了過去,說車上的人活不了了。坐在後邊的三妹和老弟都嚇壞了,他倆趕緊打開後門,把我和大弟從後門拉了出來,我的頭把前面的擋風玻璃撞了一個放射性的裂紋。四個人除了我頭部受了點輕傷外,他們三人安然無恙。過後開吊車的人都說:要沒有神佛保護,這車裏的人不可能還活著。弟子知道是慈悲的師父救了弟子及我家人的命。

第二次就在那年臘月離過年近了,接連下了兩場雪,道路冰滑難走。我從同修家出來,小心翼翼的走,就這樣腳底下一滑,當時我立即喊師父救我!我的手挫在了地上,把手腕挫傷了,當時就腫得老高。回家後,兒媳買來了治外傷的藥,讓我敷上,我沒有敷,我告訴她說我沒事。我弟弟打電話來催我去醫院拍片子看看骨頭受沒受傷,我也告訴他們我沒事,不用掛念。大約過了近三個月,手腕好了起來。這過程中,無論怎麼疼我也要堅持學法、煉功。

第三次,我出現了腎結石症狀,疼痛難忍(沒修煉時,得過此病),我不承認它,一切都是假相,憑著對師父的信,我闖過了這一關。

以上我所說的是因為自己的執著帶來的可怕後果。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化解了弟子的魔難。痛定思痛,我冷靜的思考,向內找,我對錢財就那麼執著嗎?當年我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時,審我的警察說:你有寬敞的新樓房,有高工資,你不怕給你判刑失去這些嗎?我說:錢財都是身外之物,生帶不來,死帶不走,別說這些外在的東西,就是搭上性命我也要跟我師父走。我沒犯法,你憑甚麼判我刑?!當時警察很震驚,也很佩服。審問結束後,警察向我雙手抱拳,眼含淚說:對不起,對不起,以後我不會再來了。

我悟到:我這一跤摔在了情上,擔心兒子經濟困難,擔心這,擔心那。正如師父在《精進要旨》的《修者忌》中說的「執著於親情,必為其所累、所纏、所魔,抓其情絲攪擾一生,年歲一過,悔已晚也。」[2]

這一跤摔醒了我,我一直以此為戒,多學法,修去我所察覺到的各種不好的人心與執著。今天我把我的因執著所經魔難的經歷寫出來,意在和同修交流,也是給還有類似我這樣執著的同修提個醒。修煉是嚴肅的,哪一步沒走正,都會摔跟頭,甚至丟了性命。

弟子讓師父操心了!弟子無以言表謝師恩,唯有精進,抓住這所剩不多的時間,努力做好三件事,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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