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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綏中縣善良婦女李永華自述悲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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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婦女李永華曾經因發送明慧台曆,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遭綁架,於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誣判一年半。下面是李永華自述人生經歷。

我叫李永華,從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擔任葫蘆島市綏中一初中保潔員,打掃廁所衛生。我這輩子酸甜苦辣都嘗過了。特別是今年在我身上發生的事,讓很多人知道了我。我也真想跟大夥講講我的經歷。

前五十年的苦難人生

我今年六十五歲,前五十年,真是從苦中熬過來的。我兒子二十一歲那年,剛上半年班,就出車禍了,走了,肇事司機被放走。就在這時,丈夫又離開了我。

那個時候,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啊。我整天以淚洗面,幻想兒子能回來。終於有一天,我再也堅持不下去了,把陪我的人攆走,想死了算了,結果卻沒死成,那時候真是精神崩潰了,有時就一直走走走,走到甚麼地方也不知道。

從那以後,我和女兒相依為命,心臟病、美尼爾綜合症、腰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身上的病全了。

法輪大法師父救了我

二零零五年,我心臟病發作,鄰居叫來了120,在去醫院的路上,我明白過來了,想起來,曾有法輪大法弟子告訴我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就一遍接一遍地誠心念,求法輪大法師父救我。

到醫院後,嘴裏像噴泉一樣往外噴黑水,大夫問是不是吃了甚麼東西?鄰居說甚麼也沒吃。我知道一定是大法師父管我了,給我淨化身體了。從此以後,我就決定修煉法輪大法了。我想修,還有個原因,就是尋思我身體好了,也就不用花錢治病了,那時候真很苦,捨不得煮乾飯,鹽都買大粒鹽,一個土豆能吃兩頓飯。

修煉後,我一身的病不知不覺真的都好了,原來世界上還有這麼好的功法,不收一分錢,卻能得到健康的身體,更重要的是告訴了人到底為啥活著,怪不得法輪大法能傳到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那本書被翻譯成幾十種語言,那麼多博士、碩士,當大官的,做大買賣的都在學。

不求回報的保潔員

後來,經好心人介紹我到一初中打掃廁所,如果不是法輪大法,我也許活不到現在了,做夢也沒想到我還能打工掙錢。我想我是修真、善、忍的,一定得做好,給大法爭光。自己苦點兒沒啥,不管颳風下雪,不管多晚,我都要把廁所打掃乾淨才回家,有時候,到家都已經晚上六點多了。

我剛去的時候,廁所總堵,每次找人通,都得花不少錢,我就想得注意點,便池裏掉進東西,我就戴手套把它撿出來,扔到大垃圾桶,我自個兒做的工具,把釘子釘在拖布把的頭上,做成鉤,每次往外鉤的時候,累得通身是汗。

有一次,有個學生把飲料瓶扔到裏面,掉到一米多深的大便坑裏,費了好大勁才弄出來。有學生看到,跟我說:姥姥,堵就堵唄,學校有的是錢。我說,有的是錢有的是用處,不能浪費了,我是修大法的,我得按師父說的去做。

我還在廁所裏多次撿到錢,錢掉到廁所裏,我就洗得乾乾淨淨晾好,有學生回來找,我就還給學生,沒人認領的,就交到德育處。有一次,一個班主任上廁所,隨手把一個牛皮紙袋子裝的錢放在了廁所,臨走時,她就忘了。我撿到後,就給她送去了。

還有一次,一個女孩休克在廁所裏,醒來後,嘿嘿地笑,說她看到死去的爸爸了,要帶她走,我就拽著她的手說:你放心,姨拽著你,誰也帶不走你,讓她念「法輪大法好」,她就念。過幾天後,她好了,給我買了一瓶飲料來謝我,說:「姨,我也沒有錢,我就給你買瓶水。」我說:「姨一瓶水也不要,只要你好了就行,修煉人做事不求回報。」

還有一次,一個小男孩(現在已經上高中了),不知怎的把屎拉在褲兜裏了,我讓他把內衣脫下來,戴上手套、口罩就給他洗了,洗完給晾上了。他媽媽來了之後,很感動,說:「可遇上好人了,要不這誰給弄啊?」學校會計看到了說:「你咋洗啊?」我說:「就當自己孩子唄。」

本來,學校領導指定我收廢飲料瓶,說賣的錢給我。有一次,我發現有個也在學校幹活的人在撿飲料瓶,我就不撿了。後來,他幫我接水龍頭,並說以前他從來不給別人接,還對我豎起大拇指說:「妹子,你是這樣的,我幹這多年,頭一次遇到你這樣的人。」

有時外邊垃圾桶不是我份內的事,我看到了也幹,我能幹的我就幹,有時真給我累得沒法兒的,老師們看見了,讓我歇會兒,我習慣了,一天的活我恨不得半天幹完。

有人給我找賓館的活,一天幹半天活,還比在學校打掃廁所掙的多,我沒去,我想學校領導對我和女兒很照顧,我不能扔下學校的活兒去,就從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一直幹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車禍

大概在二零一五年吧,就在仁濟醫院對面過馬路時,一台黑色轎車本來離我還老遠,不知咋地一下子就給我撞上了,我就感覺天旋地轉,旁邊看熱鬧的人認識我,對開車司機說,小伙子,今兒個你可遇到好人了,她不會訛你的。

小伙子嚇得沒法兒的,打了好幾個電話,說我在西關這撞了一個老太太。我說:「小伙子,你扶我起來。」小伙子說:「大姨,你別起來,你報警,你破車子也不能騎了,給你換台好車子。」我說:「別說給我換台好車子,你給我換台金車子我也不要啊。我是修大法的,不會訛你的。咱也別報警。」

當時我想,如果報警了,他的駕駛證上會留下污點,那小伙子挺好,告訴我他的姓名和電話,告訴我以後有事就給他打電話,我說:「給你打電話也只能是好事,肉摔一下也沒壞,沒事兒。」

後來我自己修自行車花了一百多塊錢。人家說我傻,鄰居孩子說:「人家都為自己,你總是為別人,誰不比你強啊。」我說:「誰也沒有我幸運啊,我得大法了,有師父管啊,他們得的只是眼前利益,世上的人哪有我幸運啊。」

二零一七年發生的事

我說這麼多,就是想說,我就是按法輪大法的真、善、忍標準做好人,不管在哪,都一心想對別人好。現在卻因為去年年底發的兩本台曆被判刑一年半,還有兩千元罰金,定的罪名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我雖然不懂法律,但知道,這兩年,綏中來過七、八個全國有名的律師,這些律師都說了:法輪功合法,中國法律規定信仰自由,傳播和宣傳法輪功真相、發傳單、發台曆都不違法。反倒是公檢法用這些給法輪功人定罪是違法的。而且,這幾年,全國有幾十個無罪釋放法輪功的例子,說明各地的公檢法也都越來越明白了。

我發台曆,是因為我自己在法輪功中受益了,也想讓別人受益。台曆裏的內容都是世界各地的人修法輪功受益的真事。

我也不恨那個誣告我的人和抓我的警察,我感覺他們也都是被謊言矇蔽的人,不明白真相。其實,我還挺為他們擔心的。法輪功是佛法,法輪功的超常,我就是見證人。這些人參與迫害佛法,他們以後可咋辦啊?共產黨講無神論,跟神對著幹,一次一次搞運動殺了那麼多人,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賣錢,老百姓可能都不敢相信。

但薄熙來的兒子薄瓜瓜二零一三年在其新浪微博上寫了這麼一段話:「對某一氣功團體和異議人士進行器官摘取和屍體加工的指控,不能讓父母獨自承擔!那是當時上面高層有相應政策,特別是得到某首長的支持,是當時大氣候下進行的!全國各地許多部門都在做,公檢法部門、軍隊、醫院都有參與!只不過他倆開了頭。要死大家一起死!」這多大罪呀?誰跟它走能有好下場?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郭伯雄、王立軍都是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才走到今天這一步的,那都是他們的惡報,你們可千萬別跟他們學。

我就希望不明白的這些人,多看看小冊子,多看看海外網,退黨團隊的都超過三億了。我真替你們著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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