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上海法輪功學員翁萍生前所受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法輪功學員翁萍遭受一年四個月冤獄迫害,回家七個月即含冤離世。

一九五五年出生的翁萍,生前是上海汽輪機廠的退休職工,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二點左右,長征派出所、新涇派出所等人強行破門而入,闖入翁萍的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警察將翁萍非法抓捕,關押在上海市長寧區看守所,後翁萍被非法逮捕。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長寧區法院非法判翁萍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原因是在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某小區發現真相光盤,長寧區610及長寧區國保即炮製材料,對翁萍非法判刑。

翁萍被非法關押在長寧看守所,身體出現嚴重病症,血壓高達一百七十~一百八十,膽囊腫大,膽結石,膽囊有隨時破裂的危險。

翁萍的家屬非常著急,呼籲當局立即釋放翁萍,因為翁萍曾在二零一零年發生突然腦溢血昏迷,當時也是血壓一百八十,現在血壓高達一百七十~一百八十,膽囊腫大,膽結石,隨時有膽囊破裂的危險,病情如果再惡化下去,那後果不能想像,隨時有失去生命的危險。

二零一零年那次,翁萍從醫院回家後,煉功學法,很快使身體得到了康復,沒有留下任何後遺症,直到這次被迫害前都沒有任何不適症狀。

長寧區610及長寧區國保,根本不顧翁萍的死活,繼續非法關押翁萍。翁萍吃不下、睡不著,體重從一百二十多下降到八十多,人佝僂蒼老,六十歲出頭的人看上去有八十多歲。

翁萍回家後,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她女兒發現翁萍昏迷在家,送醫院兩天後翁萍含冤離世,離世時距離走出牢獄才七個月。

翁萍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年單位組織體檢,翁萍的血液指標有問題,甚麼大三陽、小三陽,情況不妙,醫生要求再做檢查。她感到乏力,腿腳很重,疲憊勞累。她知道肝病的麻煩和厲害,也很擔心。

翁萍所在的上海汽輪機廠有很多人煉法輪功,她看到這些煉法輪功的人,表現及身體都比過去好,確實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使他們身體好、人也變得越來越好。她多次表示退休以後也煉法輪功。

在身體狀況不堪的情況下,翁萍沒等到退休,選擇了馬上修煉法輪功。正巧,幾天後上海汽輪機廠的俱樂部要播放李洪志大師的濟南講法錄像。第一天聽課,翁萍就被師父的講法吸引了,全神貫注,不想漏聽一句,等到結束時還意猶未盡。就這樣,翁萍走上了修煉法輪功的路。

上海汽輪機廠當年號稱萬人大廠,翁萍在廠長辦公室工作,工作很繁忙很瑣碎,工作量也大。修煉前她脾氣不好,遇事免不了大聲大氣,因為工作接觸的人多,知道她脾氣不好的人也多。

煉法輪功後翁萍非常重視學法,每天都看《轉法輪》。《轉法輪》這本書博大精深,改變了翁萍的世界觀,她知道了怎樣做一個好人,更好的好人。

修煉以後翁萍的變化很大,脾氣好了,說話能好聲好氣了,遇事能忍讓了,包容了,處理問題能首先考慮別人了,大家都看的見。

修煉法輪大法以後,翁萍身體的變化也是現代醫學根本解釋不了的,沒有吃過一粒藥,膽部沒有了不舒服的感覺,膽結石病再沒犯過;血指標也正常了,走路一身輕。精力充沛,工作、家務都不誤。

翁萍講:「當時並不知道煉法輪功意味著甚麼,隨著修煉的深入,我越來越慶幸自己沒有等到退休,一九九六年就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正常退休時間應該是二零一零年),感到自己太幸運、太幸福了。法輪大法好,太好了,法輪大法讓我成為一個明明白白、堂堂正正的人,一個健康全新的人,這是我人生的轉機。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我身心都獲得了很大的收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在中國大陸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修煉法輪功的權利,作為受益者,面對這樣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欺世謊言,翁萍沒有沉默,與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一樣,最想為法輪功說句公正話。然而,在紅色恐怖的中國大陸,這樣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翁萍到上海市政府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的當晚,就被碧江派出所的警察與居委、610成員騷擾,被非法帶到派出所審訊幾個小時,被威脅逼迫不許為法輪功伸冤,不許到煉功點上煉功。從那以後,騷擾不斷。

在迫害剛開始的那兩年,由於上海汽輪機廠修煉法輪功的人多,廠領導怕株連,讓法輪大法修煉者待退休或提前退休,因為翁萍年齡離退休還早,就把她下放到車間的工具室,車間的書記王鎮銀經常找她看那些媒體造謠污衊法輪大法的謊言,翁萍都義正言辭的抵制。

地區的610逼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威脅不放棄就要送洗腦班。退休前,翁萍一直在嚴密的監視下工作。一到所謂的敏感日,那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時監控,買菜都有人跟隨。

退休以後,為照顧女兒,翁萍在延長路租借了房子與女兒同住,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普陀區610及公安警察到租借房將翁萍非法抓捕,先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然後又非法帶著她的女兒,到閔行抄家。翁萍被非法拘留了六天放回。

二零一五年一月,翁萍租借到普陀區梅嶺北路居住。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被警察非法抓捕,之後遭冤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