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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年遼寧省鞍山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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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兩年間,鞍山市(含海城、台安、岫岩)法輪功學員被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於寶芳被迫害致死,二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到九年,四十九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眾多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被中共警察抄家,搶走現金及貴重物品,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一、法輪功學員於寶芳被迫害致死


於寶芳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於寶芳家被多名警察撬門後強行闖入,隨後於寶芳及其丈夫王殿國、兒子王宇被闖入的警察帶到鐵西區永樂派出所非法審問,其中王殿國和兒子被警察毆打強行逼供,於寶芳被關進派出所的籠子關押,家中被警察翻的亂七八糟,連冰箱裏的食物都被翻出,沙發被撕開,王殿國衣袋空空的,裏面的錢都被警察翻走。

於寶芳被送往鞍山市女子看守所關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兒子王宇在拘留所得知母親離世的消息,趕到醫院,看守所警察剝奪了丈夫王殿國去看妻子最後一眼的權利。警察不讓王宇靠近母親的身體,只能遠遠地看了短短的幾分鐘,就被帶走。

警方反常的舉動和對家屬的解釋說辭、王宇和醫生的對話種種跡象都表明了於寶芳不是正常死亡,一個原本健康的人,怎麼就在短短的十幾天,就突然死了?於寶芳的死因疑點重重,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和綁架及提審的警察都脫不了相關的責任,目前家屬正在向相關責任單位討說法。

二、二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兩年間,二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到九年,其中女性被判刑的學員高達十五人。以下是具體被判刑的人數名單及年限。

1. 汪小平,女,被非法判刑四年。
2. 孫敏,女,被非法判刑七年。
3. 范玉芝,女,非法判刑三年半及處罰金一萬元。
4. 李菊,女,被冤判一年零二個月及處罰金五千元。
5. 付循俠,女,被冤判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不詳。
6. 代瑞蓮,女,非法判刑一年半。
7. 代亞娟,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八個月。
8. 齊錫民,女,非法判刑四年。
9. 王曉麗,女,被冤判三年
10. 張光媛,女,被非法判刑五年。
11. 高洪波,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12. 張偉(維)華,女,被非法判刑五年。
13. 李素娥,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14. 於影,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15. 王君,女,被冤判一年處罰金五千元。
16. 趙廷杲,男,被非法判刑四年。
17. 劉景宇,男,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年。
18. 何斌,男,非法判刑三年半及處罰金一萬元。
19. 高俊,男,被冤判九年。
20. 劉慶余,男,被非法判刑一年。
21. 張德,男,被冤判四年六個月及處罰金五千元。
22. 劉京漢,男,岫岩法院誣判三年。
23. 趙永華,男,被非法判刑六年。
24. 時學勇,男,被非法判刑三年。
25. 張永寶,被非法判刑六年。

三、四十九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被綁架二十八人,二零一七年被綁架二十一人,被綁架共計四十九人。

1.徐慧,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被立山分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回家。
2.肖成豔,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被立山分局警察綁架,已回家。
3.何秀芬,女,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被遼陽縣當地派出所綁架,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回家。
4.時學勇,男,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
5.劉景宇,男,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鐵東分局長甸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年,現在上訴期間,被非法關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內。
6.孫敏,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立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生命垂危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7.代瑞蓮,女,(蓋州)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鞍山母親家被綁架,非法判刑一年半,目前已經刑滿回家。
8.羅威,男,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鐵西區大陸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凌晨走脫,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9.崔玉芳,女,六十四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鐵西區大陸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開庭,維權律師無罪辯護,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法院下達裁定書,檢察院撤訴,無罪釋放,崔玉芳關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時,身體曾出現嚴重病業狀態,生命垂危。
10.代亞娟,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新興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八個月年。
11.汪小平,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海城國保有預謀的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12.趙廷杲,男,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海城市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監獄六監區三分監區。
13.何斌,男,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海城國保和西關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半及處罰金一萬元。現被非法關押在瀋陽東陵監獄三監區迫害。

14.范玉芝,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海城國保和西關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半及處罰金一萬元,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七監區迫害。

15.侯文玉,男,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海城市析木鎮警察綁架、抄家,曾關押在海城市南台鎮二道河看守所近五個月,便血,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回家。
16.柳全春(大石橋),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海城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取保回家,交納取保保證金一千元。
17.劉慶余,男,(大石橋)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海城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已經安全回家。
18.張德,男,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綁架,九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庭審,被冤判四年六個月及處罰金五千元,曾被判兩年勞教,二零零三年曾被非法判刑十年。現被關押在瀋陽康家山監獄三監區迫害。
19.齊錫民,女,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被鐵西大陸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四年,處罰金五千元,齊錫民曾遭受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齊錫民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20.王正華,男,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被立山雙山派出所綁架,已經回家。
21.劉京漢,男,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被綁架,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被岫岩法院誣判三年。
22.董蓮梅,女,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在千山風景區綁架,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回家。
23.王秀珍,女,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在千山風景區綁架,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回家。
24.趙永華,男,六十三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發台曆被舉報,被岫岩國保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六年,曾被非法勞教三次,共六年,冤獄五年,遭受多種酷刑。
25.付循俠,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庭審,被冤判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不詳。
26.王曉麗,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靈山派出所綁架,被冤判三年。
27.李菊,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庭審,被冤判一年零二個月,處罰金五千元。
28.王君,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庭審,被冤判一年及處罰金五千元。
29.張光媛,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深北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
30.高洪波,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深北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
31.張偉華,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深北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
32.肖明和(音),男,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晚在家中被綁架,具體原因不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安全回家。
33.張乃君,女,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被鐵西區興盛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回家。
34.鄭淑蘭,女,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被誣告被岫岩公安局綁架抄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非法開庭。目前情況不詳。

35.李素娥,女,六十五歲,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被千山分局綁架、抄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已上訴。三千多元的現金被掠走。

36.於影,女,五十九歲,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被千山分局綁架後抄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已上訴。

37.潘玉君,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被海城市鐵西區鋼鐵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日案件被遞交海城市法院。
38.王殿國,男,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被鐵西國保大隊、永樂派出所綁架、抄家,家中丟失大量現金及財物。案件移交到檢察院。
39.於寶芳,女,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被鐵西國保大隊、永樂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內關押期間死亡,死因不明。
40.王宇,男,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被鐵西國保大隊、永樂派出所綁架,在永樂派出所遭到刑訊逼供,在鞍山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日後七月十八日回家。
41.高素蓮,女,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被鐵西國保大隊、永樂派出所綁架,在鞍山拘留所非法拘禁,七月二十日回家。
42.張永寶,(小寶子),男,在鞍山市鐵西被遼陽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遼陽縣首山看守所。被非法判刑六年,現在正在上訴期間。
43.高俊,男,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被遼陽公安局警察跟蹤綁架、抄家。三次非法庭審後,被冤判九年。
44.程偉,女,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被鐵西區陶官派出所綁架,八月中旬回家。
45.白素梅,女,六十六歲,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被立山分局雙山派出所,家中財物被搶劫。目前被關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內,案件已移交到檢察院。
46.於文哲,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下午,在鞍山市鐵東區湖南地區發真相資料時,被鐵東分局巡警綁架,已經回家。
47.齊瑞梅,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下午被鞍山市紅嶺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新興派出所接手,被非法關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內。
48.張文傑,女,二零一七年六日在講真相過程中被抓,被立山派出所非法抓捕,十二月二十二日安全返回家中。
49.陳某,女,與張文傑一起講真相被抓,被立山派出所非法抓捕,十二月二十二日安全返回家中。

四、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搶掠

中共警察在綁架抄家過程中,大肆的搶奪法輪功學員的現金及貴重物品,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有許多學員遭受迫害後,家中丟失的財物無法知曉。對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

1、王曉麗,家中幾萬元鑽石手錶丟失,現金三萬多被警察搜走。
2、孫敏,警察在兩處的出租房中搶走了六萬元現金。
3、崔玉芳,被警察掠走了四萬多元現金。
4、代亞娟,家中金銀首飾被洗劫一空,所有的現金被警察搜走,錢包一分錢都沒剩,電風扇被搶走。
5、何斌、范玉芝夫婦被搶走六千多元現金。
6、劉慶余,搜身時被警察搶走一千八百三十元。
7、齊錫民,一台電動車被警察搶走。
8、李素娥,三千多元的現金被警察劫走。
9、王殿國、於寶芳夫婦家中,現金都不見了,甚至衣袋裏的錢都被警察翻走,具體數目不清楚。
10、高俊,家中五萬多現金被警察抄走。

以上十名法輪功學員被搶走的有數的現金累計就高達了十九萬元以上,那麼我們可想而知,在十九年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警察搶走了多少的錢財,數目巨大啊!在近期的被迫害判刑中很多學員被處以罰金的迫害,這也是對大法學員變相的經濟迫害。

這幾年,鞍山曾經三任市長張傑輝、谷春立、王洋,還有前任政法委梁冰、前任鐵東區公安局局長吳剛壯和妻子,都紛紛成為階下囚,其根本原因就是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遭了惡報。

奉勸鞍山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請你們擦亮雙眼,別再為了眼前的一點蠅頭小利,出賣自己的良知,真心的希望你們能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不要再傻傻地當了江澤民犯罪集團的陪葬品,一個善念會帶給你一片光明,一個善舉會給你一個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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