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盤錦法院對好青年張樹德誣判七年(圖)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八年中國傳統新年前,法輪功學員張樹德被遼寧省盤錦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並勒索罰款兩萬元。

家鄉的父老鄉親們聽到後,以簽名按紅手印的方式營救這個在哈爾濱市雙城區的農村走出來的唯一一位研究生。


張樹德

一、坦承信仰法輪功,張樹德被非法劫持

張樹德,今年二十八歲,出生在哈爾濱市雙城區新興鄉,一九九六年七歲的他就開始修煉法輪功。

修煉中,法輪大法給他開智開慧,他從普通農民家庭出生的孩童,成長為一名有了人生目的、道德品質高尚的年輕人。

他畢業於全國名牌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四年前應聘到遼寧省大連理工設計院,後外派到盤錦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

他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人、工作,是一位誠實、可信的好青年。正當他以嚴謹平和的心態用自己的所學回報社會的時候,難以想像的事情發生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因居住證到期,張樹德到所在地的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辦理順延手續時,當身份證錄入相關信息時,警察問他有甚麼信仰,張樹德坦承相告:信仰法輪功。該警察聽後找來相關負責人,以張樹德修煉法輪功為由,拒絕辦理居住證,並威脅要對他調查。

三天後的六月二十九日早六時左右,張樹德在居室內聽到敲門聲,開門後,四人闖了進來,三人為興盛派出所警察,一人為西水灣社區人員,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張樹德的居室進行了非法搜查。

警察在張樹德家中拿到其用於修煉的法輪功書籍和一些真相小冊子,警察們稱小冊子為「反宣品」,在未經張樹德同意的情況下,兩個警察將裝有小冊子的箱子帶走。一警察和社區的人則繼續在張樹德的房間內與其交涉。

過了約半小時,又來十多個警察到張樹德的房間,將先前帶走裝有小冊子的箱子又帶回居室內,讓張樹德對著執法記錄儀數小冊子的數量,經查為四十六本。

隨後派出所警察對張樹德居室再次非法查抄,抄走了張樹德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優盤、手機、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隨後將張樹德劫持到興盛派出所。

在派出所走廊的座位上,警察對張樹德詢問,張樹德進行了客觀的回答。張樹德問警察何時能離開這裏?警察說需要做筆錄,等領導回來,就可以走了。

然後,張樹德被帶到做筆錄的房間。一會警察羅少廷來對張樹德說小冊子的數量有問題,不是四十六,而是六十二本,並把張樹德帶到走廊查數量。張樹德已經意識數量可能被警察做了手腳。果然,張樹德發現許多小冊子並非是他的,張樹德被強迫簽字。

張樹德知道擁有這些私人物品,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做完筆錄後,他多次詢問何時能離開,警察仍然以等領導回來為由繼續欺騙他。

六月二十九日晚九點多鐘,幾個警察將張樹德雙手戴著手銬劫持到盤錦市中心醫院檢查身體,然後又把張樹德帶回派出所,讓張樹德在後補的搜查證上簽字,張樹德拒絕。當天晚上十點多鐘,張樹德被強行劫持到盤錦看守所迫害。

張樹德從被綁架、關押期間,曾多次善意地與派出所警察交談,向他們介紹修煉法輪功無罪的法律條文、政府文件、部門文件等,希望警察能了解法輪功真相,了解法輪功的合法性。

張樹德告訴他們,即使按照中共現行法律、法規,法輪功學員持有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都不違法;相反以此為依據誣陷法輪功學員則是違法。希望興盛派出所警察能停止違法辦案,正確對待法輪功,還法輪功清白及本人的人身自由。

二、好青年遭誣判,鄉親簽名營救

張樹德起小就是個超常懂事的孩子,從來沒讓大人操過心,七歲上就跟著爺爺奶奶一起修煉法輪功,回家就和沒有修煉的媽媽說:修煉得「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上學以後從一年級一直到高中都當班長,學習成績一直很優秀,在中考時是本鄉唯一一個公費考進重點高中的學生。

一九九九年電視開始毫無根據地誣陷法輪功後,媽媽問他:「你相信電視上說的嗎?」他回答:「我不信,法輪功書上都是教人向善,如何做好人的。」

他在上高二的時候,老師講課講到天安門自焚的時候,他就站起來當著老師和全班同學的面說「天安門自焚」是栽贓陷害法輪功的。

高考時,他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哈爾濱工業大學,在校期間他擔任學生部部長。是學校認識他的同學和鄉里父老公認的好孩子。

一個經過十八年孜孜以求的辛勤努力,以優異的成績獲得中國名牌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證書後,再獲「交通工程」學士學位與「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碩士研究生學位。張樹德修煉法輪功後的這些年,「真善忍」照亮了他的人生之路。

學業完成後他被聘到遼寧省大連理工大學設計院諮詢所工作,一七年他被派到盤錦市工作,正當他不斷的實現著自己的理想時,發生了他意想不到的事情──抄家、構陷、判刑……他經歷著人生不應有的逆境,他重新調整著自己的心態,面對著眼前所發生的一切。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被盤錦市公安局興隆台區分局非法逮捕。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不顧沒有法律依據的事實,依然將其「案件」移交給興隆台區檢察院。

九月一日,興隆台區檢察院二科工作人員到看守所對張樹德進行詢問,並做了筆錄。張樹德將興盛派出所的一系列違法行為告訴檢察官,希望興隆台區檢察院儘快退卷還其應有的人身自由。

九月二十二日興隆台區檢察院將張樹德的案卷以證據不足退給興盛派出所。興盛派出所警察再度進行所謂的證據補充,為拼湊偽造罪證而羅織「證據」,說張樹德大量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用手機發送法輪功真相八千多條來構陷張樹德。十月二十日興盛派出所警察再次違法拼湊而成的案卷移交給興隆台區檢察院。

自從張樹德被非法關押,遠在千里之外的母親及親屬心急如焚,千里迢迢從家鄉趕到盤綿市,找到興盛派出所非法辦案的責任人警察羅玉廷,告訴他張樹德修煉後處處都按照要求做好人,沒有違法。

羅玉廷說:好人是好人,但是我們得跟共產黨走,共產黨叫鎮壓就鎮壓。後來家人又找到檢察長劉榮志,劉榮志表示 「槍口抬高兩釐米」,還說國家培養張樹德這樣的高級知識分子也不容易,是為國家做貢獻的人。當時又找來公訴科的張薇和陳月商量溝通此事。

十一月十日,檢察官岳洋卻將張樹德的案卷移交到興隆台區法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對張樹德進行非法庭審。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把合理合法的法輪功書籍、週刊、講法、圖片、法輪功改字表等作為證據進行公訴。公訴人沒有說明所謂的證據與指控罪名《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之間的必然關係,證據與罪名之間沒有關聯性,對這一事實辯護人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符合憲法和公民權利的無罪辯護。

在大年前臘月二十七(二月十二日)興隆台區法院給張樹德的家屬打來電話,告訴張樹德的父母張樹德被判刑七年並罰款兩萬元。

張樹德的父母和年邁的奶奶沒想到法院對一個優秀的人才枉法判決了這樣的結果,張樹德的所有親人怎麼能理解,怎麼能安心過年?親人們在精神上受到了相當大的打擊,這個大年所有人都沒有心思過年。

張樹德的父親在接到非法判決書的第二天到了當地法院,一千四百里地,為的是甚麼?他在判決書上寫上了他及所有親人的心聲:判決無效。張樹德應該無罪釋放。

張樹德所在單位也在中共的操縱下「落井下石」,逼迫張樹德的母親簽「保證書」要挾,否則不予開工資,當時就收回單位為其提供的臨時住房和代步工具(轎車),與張樹德提前一年單方終止合同。

在單位自擬的保證書上竟然有著這樣的文字:由於工作交接和銜接的問題,張樹德本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底完成離職。雙方已無任何勞動、經濟關係,張樹德及其家屬保證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向設計院進行任何主張。

然而,這些都沒有動搖得了張樹德維護真理的決心,他先後兩次上訴和控告,強烈要求二審法院依法糾正錯誤「認定」;要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宣告上訴人無罪。

一個忠厚善良的青年,只因如實的表明自己信仰「真、善、忍」的普世價值,就被中共的公檢法人員冤判七年並罰款兩萬。這是何等的不公?

傳統的新年過後,張樹德所在家鄉的父老鄉親得知張樹德被非法判刑這個消息後,善良的眾鄉親決定伸出援手徵簽營救,同鄉的父老鄉親們在極短的時間裏,親自填寫上自己的名字或按下紅手印,呼籲無罪釋放張樹德回家。目前已有一千七百四十四人簽名聲援。

參與迫害張樹德的相關信息:
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局
局長:申海青
前任局長:姚雙喜
副局長:劉溯、宋健、李宏偉、梁軍 、田野
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長:趙中華
盤錦市局政治部主任 孫立新
國保大隊:0427-2683315、0427-2683316
大隊長 冀強:13842767890
教導員 任鯤:13904279181
副大隊長 宋波:13842715257
副大隊長 蘇曉飛:15042798880
警察 張潤秋:13842713579
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公安分局
局長楊 明:13842786666
副局長翟永吉:13704275888
副局長吳 鵬:13942703002
副局長王國仁:13804272666
副局長王 超:13942728288
副局長李鐵玉:13842787000
政治處主任劉中印:13842783311
盤錦市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石油大街149號,郵編124010
電話:0427-2685110
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所長劉偉 13804273888
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違法辦案警察:羅少廷17640580870
李明遠-18445732578
李曉東-社區警察
梁周智-警察
盤錦市興隆台區檢察院
地址:盤錦市興隆台區市府大街16號 郵編:124010
檢察長劉榮志-13322380877
宅電:0427-2966636
興隆台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張薇:13842700677、13842797733
興隆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薇(已升任):13842700677、13842797733
公訴人岳洋:0427-8658748
公訴人陳月、趙曉靜
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
地址:盤錦市興隆台區雲匯北路1號
郵編:124010
院 長:孫曉時
副院長:齊學民
審判長:嚴曉紅0427-2907765
陪審員:高明鬥、孫麗娟
書記員:陳璐
盤錦市中級法院
院長副院長
祝福祺: 2822611 2907001 13065256888
王正武: 2822282 2907002 13804275003
周志興: 2825900 2907003 13332389658
張偉莉: 2816632 2907004 13604274161
楊佳津: 2837765 2907005 13904278868
辛榮春: 2825016 2907006 13942760408
王春慶: 2838006 2907008 13804277722
張喜文: 2907007 2907007 13904277186
張德宏: 2825999 2907011 13909871630
王賀山: 2830551 2907014 13942709922
潘永祥: 2837116 2907015 13624275000
司品海: 2837662 2907016 13008254699
李雨時: 2825589 2907012 13804279360
張柱國: 2830603 2907017 13604230333
張維憲: 2836212 2907033 13804279360
孫仁元: 2836212 2907033 13998790586
刑事一庭:李玉新2822527、2907068
盤錦市興隆台區西水灣社區書記、居委會主任陳寶剛
盤錦市興隆台區西水灣社區輔警:常明、李婉玉
遼寧省大連理工大學設計院諮詢所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軟件園路80號
所 長:陳準-13500773641
副所長:孫浩翔-18698700404


依次為:申海青、姚雙喜、劉偉、梁周智、羅少廷、李曉東、常明、李婉玉、陳寶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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