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如下:
一、買菜時遭綁架
王桂香女士,漢族,1964年12月15日出生。2016年5月18日在女兒家時,她出去買菜,途中進了一個文具店,用一元真相幣買筆時,並給他(男老闆三十歲左右)講了法輪功真相,之後去超市購物,大約半個多小時她走出超市時發現有人跟蹤。王桂香走過廣場附近的菜店門口,就被一個便衣把挎包拽住,此人亮出公安局的工作證,要檢查王桂香的包,王拒絕他們,他們三人同時動手,搶走了王桂香的挎包,把包裏的東西全部倒在地上。發現有真相幣、弘法資料,他們當即拍照並且將王桂香綁架到警車上,劫持到烏拉特中旗公安局。
非法審訊時,王桂香拒絕回答,他們便在王桂香的手機上查到了她女兒的電話號。兩小時後他們直接拿著王桂香的鑰匙去她女兒家直接抄家,劫走大法書十本左右、大法師父法像、手機、mp3、mp5、小播放器、優盤、年畫等。
在公安局,警察四、五人強行掰王桂香的手按手印之後翻出在2014年的錄像,上面王桂香和女兒貼粘貼的鏡頭。為此查封王桂香的女兒辦公室,不許她上班,每天到公安局報到,企圖把懷孕三個多月的女兒也送看守所。無奈之下她女婿的同事勸她把沒搜走的幾樣弘法的東西送公安局,他們才放過她女兒,才允許她女兒上班。
女婿也受到株連迫害,女婿給丈母娘找人裝了一個電腦系統,他們逼著他找到裝系統的地方,把電腦店的老闆也調查了一番。接著,再次非法審訊王桂香,問搜來的東西哪些是王桂香的,他們把王桂香親家的舊手機和女婿的舊手機、女兒天天用的手機全部劫去,讓王桂香說哪些是她的。之後又送回拘留所關押。
二、在看守所遭受酷刑迫害
王桂香被劫持在中旗拘留所五天,被勒索了720多元所謂費用(一塊香皂、一個小毛巾、一個小牙刷、一管小牙膏)、四天的伙食費。在這還被迫檢驗是否有吸毒史、又強行按全手印。
五天後被劫持到杭錦後旗看守所,強迫穿號服、戰隊報數、背監規,王桂香拒不配合,副所長何秋山打了王桂香一個耳光,並說,比你再厲害的我都給他治服。
2016年8月下旬,王桂香仍然不配合背監規,女警楊豔春(音)刁難王桂香,只要是楊的班,就不許王桂香吃飯、喝水,還罰站。楊豔春(音)有一次還挑動仇恨搞株連給監視的犯人食物減半,延長站隊報數的時間,說是受王桂香的牽連,讓犯人罵王。她們是一天一宿算一班。到後來變本加厲一天一宿不讓睡覺、罰站、不讓吃飯、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王桂香乾脆坐在床上不站了,楊就動手拳打腳踢、拽頭髮,又找一個詐騙犯(22歲左右)幫她打王桂香,這個犯人打了一次不再打了,楊就對這個犯人罵上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只要是楊的班,楊就連打帶罵王桂香。
有三次王桂香被銬在廁所的鐵窗稜上。最長一次銬了三十多個小時,不讓吃、不讓喝、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楊豔春打王桂香時每次都拽到沒有監控的地方、洗澡間,後來又找一個女犯叫周雅琴(三十歲,本地五原人,詐騙犯,曾經在呼市女監迫害過大法弟子)她倆把王桂香的單褲拽下來,按倒在地掐王的大腿裏,每人掐一側,大腿裏掐成黑紫色,掐完又拽回監室接著銬在廁所的窗稜上,銬了一天一宿,楊要下班了,王桂香要和她講真相,剛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她便打了王桂香兩個耳光,罵罵咧咧的走了。王桂香接著喊「法輪大法好」喊了幾聲,楊豔春像瘋狗一樣跑回來打了王的嘴一拳,王的嘴當時就出血了,接著拽著頭髮往下按撅王的腰,由於雙手被銬在窗稜上,腰當時喀一聲受傷了。接班的潘姓女警趕緊把手銬打開,王兩手腕紅腫出血。楊還不死心想繼續打,把王拖至門口,一看王站不起來了,指使幾個犯人把王抬到床上。三節腰椎骨被撅傷(在醫院拍片確定)。因楊豔春經常讓王餓著,到別的班王也吃不下飯了。楊還在王接見回來時搜身,故意侮辱王把上衣撩開褲子解開。
三、被非法判刑一年
2016年11月29日被送到呼市女子監獄迫害,每天被強制坐小板凳學習、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與同修說話被警察康健偉用紙捲打王桂香的臉。
一年後出獄回家,王桂香方知親人所受到的迫害。女兒由於在懷孕期間被恐嚇,造成身體不能正常工作,工資、獎金被停發,至少五萬元左右。女婿為了營救王桂香,開車往返於千里之外數十次,用的油錢、高速公路費、車超速罰金共至少一萬五千元,存錢和買衣物等至少四千元;王桂香去時穿的衣服和親家買的衣服釋放時都不讓穿,回來時又都是新買的送去。買衣服至少花掉八百元。弟弟往返兩千多公里去探視花掉了至少兩千元費用;王桂香八旬的父母每天以淚洗面,晚上無法入睡。父親的老花眼哭的更加花了;他們知道大法弟子被抓進去受酷刑的事情,怕她們善良的女兒被打死在裏面。迫害給他們造成的精神損失是用價值無法衡量的。
古巴彥卓爾市烏拉特中旗國安還把王桂香的前夫、女兒、女婿,並把他們的身份證做了手腳。不久王桂香的前夫去外蒙辦事,在辦護照時被通知:你的前妻是煉法輪功的,你的出國護照辦不了。
以上都是中共無法無天的法制給好人王桂香及家人造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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