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救度眾生的角度看待財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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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母親八十六週歲了,父親去世後,她一直自己生活,現在需要一定的照顧。哥哥身體不太好,弟弟還在上班,我退休了,就盡所能多照顧一些。在對待財產繼承的問題上,我一直是持放棄想法的,想通過我為他們著想的做法向他們證實大法的美好。可是後來我發現,關於財產他們根本就沒想給我,在照顧母親的問題上也在藉口迴避。

我有些茫然,基點是為了證實法,得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到底問題出在哪了?

前幾天,我在背《轉法輪》中的這一段法:「常人社會的大洪流、大染缸的污染,人們認為是對的事情,其實很多都是錯的。人不都想自己過好日子嗎?想過好日子,可能就要損害別人的利益,可能就助長人的自私心理,可能就佔有別人的利益,欺負別人,傷害別人。」背過法,對財產問題在法上有了新的理解。

一、現在的人在關於個人利益上想法、做法在舊勢力有意安排下、在變異觀念的帶動下,都已經離道越來越遠了,如果我們的做法不當會不會增加了常人的自私心理?是不是對人道德的下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我們大法弟子是有「截窒世下流」[1]的責任的。

二、如果不是他們該得的,那不是用他們的德在交換嗎?他們這一世成為我們的家人,是因為知道我們會是大法弟子,通過我們了解大法真相,使他們和他們所代表的眾生得到師尊的慈悲救度。這是他們和我們結緣的真正目地!德對他們是否能得救又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通過自己親身經歷的一些事情發現,如果我們不能在法上處理好和家人的關係,舊勢力同樣會操控他們對大法弟子在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起到迫害作用,然後再以此為藉口毀滅這些眾生。

想到這些心情真的很沉重,我的哥哥、弟弟在我得法、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中都起到過非常好的作用,現在他們的表現,是不是在提醒我向內看到自己以前一直沒注意到的執著或者對法的誤解?在提醒我擺正與他們的關係?提醒我幫助他們排除干擾、保持對大法弟子和大法的正面態度?

現階段一點個人認識,意在交流,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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