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煉功腦瘤痊癒 瀋陽張清華陷冤獄逾八年(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法輪功學員張清華女士,今年六十歲,家住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中街地區,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張清華煉功前患腦瘤,遭病痛折磨。煉功後身心受益,疾病痊癒,對生活充滿希望。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她三次被綁架,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計刑期達八年半。

'張清華'
張清華

下面是張清華遭迫害經歷:

修煉法輪功,腦瘤痊癒獲新生

在修煉法輪功前,張清華因進行性加重的頭痛、一側肢體抽搐、行走不穩,到知名大醫院就醫,被診斷為腦瘤,那時她才三十多歲;張清華在病痛的折磨中,痛苦的煎熬著。抱有一線希望,家人又把她帶到天津一家權威醫院(腦科)就醫;醫生告訴她家人:沒有希望了,如果執意要做手術的話恐怕下不了手術台。

一九九八年,就在張清華絕望之際,她的親屬向她講述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她開始學法煉功,身體神奇康復,疾病一掃而光。從此,她變得更加善良熱情,樂於助人。居住樓內的保險絲斷了,她主動幫助找人修好;樓下鄰居的水管壞了,她把自家備用的送給鄰居。她還無私的幫助身處逆境中的朋友,自己的生活卻很簡單。

風雲突變 法輪功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全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污衊、造謠,張清華看到後,震驚不已。她看著自己健康的身體和愉悅的心境,她深信大法師父是最正的,報紙、電視、廣播等等全是胡說。作為一個在大法中受益的人,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都應該站出來說句公道話,把真相講清楚。

堅持信仰,被勞教、判刑迫害五年半

二零零零年,張清華進京為法輪功鳴冤,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她被瀋陽國保警察蹲坑綁架;當晚,她被劫持到大東區珠林橋附近的一家賓館內,五男、一女六個警察將她銬到椅子上,強制她在不明材料上按手印;她的左肩被警察掰的四、五個月不能動彈,左臂還被弄出一個雞蛋大的包,被強制按上手印後連夜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張清華拒穿紅馬甲,高呼「法輪大法好!」被三個看守警察連踢帶打、踩脖子,雙手反背在身後。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張清華被大東區法院誣判三年半,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酷刑折磨。曾被犯人姜玉華打昏多次;獄警還以「拋活屍」的刑罰折磨她,就是幾人將她抬起用力拋起往地上撴摔,殘酷的迫害導致她股神經、腦神經嚴重損傷,曾長期處於朦朧狀態。

控告迫害元凶,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張清華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提起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二點多,瀋陽市「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實施報復,指使沈河區朱剪爐派出所警察闖到張清華家中把她綁架,家中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搶走;十一月十五日,張清華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張清華被沈河區法院誣判三年、並處所謂「罰金」二萬元。張清華不服提出上訴,但瀋陽市中級法院對張清華維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張清華再被劫入遼寧監獄迫害。

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是江澤民,以上牽扯的公職人員也都是被謊言欺騙和利用了,法輪功學員沒有怨恨,只是真心希望你們能早日明白真相,看清形勢,不做江澤民的替罪羊,為自己和家人選擇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