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懷化市洪江區曾洪元被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區法輪功學員曾洪元,男,五十八歲,在懷化市鶴城區大漢龍城附近某單位當保安,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在懷化市被懷化市鶴城區迎豐派出所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洪江區看守所。

四月後,大約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洪江區法院非法開庭。在法庭上,曾洪元的兒子請了維權律師為曾洪元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作為第二辯護人參與了無罪辯護。

清明節前夕,大約四月四日,洪江區法院再次非法開庭,宣布判決結果,枉判曾洪元一年三個月。二月後,因曾洪元在洪江區看守所出現嚴重病態,才被放回家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