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四日徐智銀、劉欣被非法庭審時,四位律師出庭為他倆依法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公訴人的所謂「證據」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所有「證據」都站不住腳。詳見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報導:《廣州善良夫婦徐智銀、劉欣被綁架構陷、遭非法庭審》。
這次兩位律師出庭接判決書。徐智銀、劉欣到庭。劉欣從被非法抓捕開始血壓一直飆高不下,因此兩次上庭都有醫生跟隨。
劉欣在法庭上一一列舉江澤民所犯罪行,從迫害事實講到信仰自由,期間喘不過氣,歇息了一陣。法官蔡正堯一直未打斷劉欣,並讓她喝水,隨身女警和法警全程勸她平靜,態度溫和。
公訴人指控二人所謂製作和傳播法輪功資料,法院認為指證「製作」的證據不充足,不成立;指證「傳播」的證據來自監控攝像頭,「認定」攝像頭拍到的人是徐智銀,同時拍到二人一起,跟所謂證人的指證吻合,認為二人合作,徐智銀為主,最後非法判徐智銀四年、劉欣一年,並分別對他倆所謂罰款九千元和五千元,沒收所抄書籍等物品。
聽到結果,徐智銀和劉欣都說要上訴。劉欣說多判一天都是冤枉。劉欣喊著「法輪大法好」離開法庭。
開庭宣判時間很短。庭上的一位男士總結道:法官和全場人都感受到無奈與震撼。
因為劉欣血壓飆高不下,不久前其獨生女兒在律師的幫助下,向荔灣區檢察院提交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其中說:「警察突然闖入抄家導致劉欣受到驚嚇、嘔吐,此後出現高血壓,高壓一直在200以上,低壓是120到140。不久前用電子血壓計測量時,血壓計爆表;用手動(水銀柱)血壓計測量時,高壓220,低壓140。劉欣體重也降了很多。劉欣在看守所七個多月以來,血壓持續處於高危狀態,被鑑定為高危三級,頻繁出現疲勞、心悸、情緒波動大、頭暈等狀況,隨時都有血管爆裂和腦出血的危險,再關押下去,可能會出人命。」
律師去檢察院、法院交涉後,被檢察院案管中心告知不予立案,理由是她拒絕藥物治療。律師會見劉欣後得知,劉欣曾吃過三天藥,非但降不下來,鼻子上還長個大膿包,就不再吃了。聽說通常吃藥後高壓可以降下來,但低壓很難降,低壓高最危險。
其女兒曾給白雲區看守所所長寫信求助,信中寫道:
一直到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開庭以前,我都沒有見過我的母親,但每此會見後都會從律師的口中得到相同的話,「還是高血壓,高壓200多」、「最糟糕的是低壓也高,低壓高更加危險。」「現在你母親屬於高危三級」……於是二零一八年五月裏,我和律師去了三次派出所,提交了兩次取保候審申請,我哭著求警察,說人命關天,而警察卻說,出了人命也不由他負責,那是看守所的事;我去了公安分局,他們也是百般推脫,從不露面。二零一八年六月,檢察院批捕,期間我更數不清去了多少次公安局、派出所,找了多少公檢法人員,遞了多少份我甚至記不全名稱的材料,七月,案子到法院,九月,開庭……五個月來,我終於在法庭旁聽席見到了我的母親,她步履蹣跚,身形消瘦,她訴說著警察是如何闖入她的家中,把她綁到派出所,再送到看守所,她驚嚇、嘔吐,此後一直高血壓。開庭開了一整天,她坐在那,隔半個小時,要喝一次水,三次情緒失控,一直在平復自己。
那之後,我的心再也無法平靜。
《弟子規》裏寫道:親有疾,藥先嘗,晝夜侍,不離床,這是中國人的孝道,病痛折磨中的人,是多麼渴望陪伴與分擔,就像發燒的時候,希望有人來探探額頭,而我的母親不是發燒,是高血壓啊!她每天承受著擔驚與苦痛,從酷暑熬到嚴寒,我卻連給她遞一碗水的機會都沒有,有人說老無所依是一種痛苦,那在囹圄中老無所依,甚至生死未卜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是何等殘忍。
我不敢想像她午夜驚醒的模樣,我不敢想像她洗完澡或者是哪一次猛然起身後緩不過勁兒的情形,我不知道她邁出左腳後還有沒有力氣抬下一隻腳,我不知道她抬起下一隻腳時會不會倒下,我不知道她倒下之後,還能不能,再站起來。我能做甚麼?我的問候,要花一天寫成信,一天寄,設想著第三天她能看到,然後等、等、等……等到她回信,等到律師的下一次會見。
我的母親她太善良了,她的信裏有很多「好」字,她說同倉的人對她很好,獄警對她很好,她心情很好;而我的母親太誠實了,以至於她從來不在信裏寫她的身體,因為她沒法騙我她的身體很好,所以她從來不說一句她的感受,她患高血壓是甚麼感受,我都不知道。至今我只知道律師口中的數字,那兩個徘徊在我耳邊的數字,高壓220,低壓140,而每當聽到這個數字,我腦裏就浮現著那天開庭,她佝僂的背,蹣跚的腳步,消瘦的身體,和強裝的笑容。
她總說她很好,可是她不好,高血壓三個字,壓在哪一個家庭身上能好呢?她病了,我多麼想給她量一次血壓,或者讓她在我的肩頭靠一靠,告訴她,有甚麼難,我們一起扛,有時候我甚至發傻地想,把我也關進去吧,我想陪她啊,可是再一想,如果我進去了,外面再沒有人給她送衣服了。
「這裏很冷,給我寄厚一點的衣服」、「要高一點的拖鞋,冬天要用冷水沖腳」,她信裏寫的每一個冷字,都像寒冰刺在我的心頭,那是一種罪上加罪的感覺,我多麼怕哪一天從看守所傳出一個壞消息,說她倒下了,她倒下的時候手腳冰冷,那是因為她還沒來得及等到下個月的顧送,就倒下了。那我甚至不是一個無法盡孝的女兒,我是甚麼?我自己都不敢書寫。
對不起,所長,我宣洩了這麼多痛苦,而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母親到底做錯了甚麼,我做錯了甚麼,要遭受這些?是,她煉法輪功,她是為了強身健體才修煉,她殺人放火了嗎?坑矇拐騙了嗎?作為家屬我清楚的知道,她沒有。那麼她有罪嗎?也許她是執政黨認為的罪人,可罪不至死吧?
尤其我母親是被冤枉的:庭審時,檢方出示的證人戴衛東的兩份筆錄自相矛盾:在一份筆錄中說沒看到劉欣派發資料,在另一份筆錄中說看到劉欣派發資料;而法庭作為證據的、當庭播放的視頻中,根本沒有劉欣在案發小區的形像,疑似的影子都沒有,更不要說派發資料了,反證劉欣被誣陷的。
我不知道一群跟我一樣接受唯物主義教育長大的警察、檢察官和法官在豪賭甚麼?一個高危三級的高血壓病人還關在看守所裏,半年多,高血壓持續半年多啊,前段日子律師說我母親血壓爆表,我聽到這個消息都要嚇得高血壓了,真的不怕出人命嗎?是覺得半年都熬過來了,說明可以拖得更久嗎?數字擺在那裏都沒有人在意嗎?科學啊,科學都沒有人信了嗎?難道大家開始用好奇的眼光凝視著我的母親,把人命當作了一場實驗嗎?
尊敬的所長,不論您是否知道您的所裏有這麼一個生命垂危的人,我都希望您可以去了解一下,我的母親叫劉欣。我聽過這麼一個故事,一個殘疾人去坐車,亮出自己斷掉的腳,要買半票,賣票的人說,「你沒有殘疾人證,得買全票」,所有人都說賣票的人不通情理,但在法制社會裏,他只會受到輿論的譴責,而誰可以受到追究呢,是不給殘疾人開殘疾證明的人,還是看到殘疾人證還不讓他買半票的人?我覺得在這個故事裏,我母親,是那個殘疾人;要告我母親的人,是賣票的;而您,是可以給我母親開具《保外就醫申請書》的人,這個申請書,不但能讓賣票的人知道,現實擺在眼前,要重新、要慎重考慮;也能夠讓有能力,有義務反映真實消息的機構,豁免於追責。
所以,我以劉欣家屬的名義,鄭重懇求您,為我母親出示《保外就醫申請書》吧,您只是反映了一個真實的消息,於理,作為一方官員,您對被看守人員的身體負責,絕無錯誤,萬一我母親真有甚麼三長兩短,將來我們追究起來,也不會找您,因為您盡力了;於情,您給我們全家,至少給了我一個天大的恩情,我希望做一個孝女,自然會銘記這份恩,今生不能湧泉相報,來生也願結草銜環。我母親說,與人,要結善緣,我們結個善緣,好嗎?不要讓悲劇降臨,好嗎?
遺憾的是,這個可憐的女孩的懇求未被採納。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造成了太多的家庭悲劇,願相關公檢法人員能夠善念萌生、良知甦醒,槍口抬高一寸,釋放好人,給自己積德留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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