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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太倉市秦豔秋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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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法院對太倉市秦豔秋、董美英、陳永林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庭審從上午九時半開始,中間休息兩個半小時,下午三點結束。

面對非法庭審,秦豔秋祥和的向法庭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經歷及身心受益的幸福,並堅定的表示會永遠感恩法輪大法,永遠修煉下去。

四位律師為三位法輪功學員作了有力的辯護。特別是張律師有理有據、言辭明瞭的闡述了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是普世價值,並澄清了對法輪功的誣陷是江澤民信口雌黃的個人行為,是違背憲法,違背法律的。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秦豔秋、董美英、陳永林)的指控是違憲違法的,應予以否定的。

面對正義律師的辯護,公訴人目瞪口呆,無言以對。最後法官只能匆匆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張家港市檢察院
張家港市人民東路106號
郵編:215600電話:0512- 58672000
檢察長錢根源
副檢察長陸建中、董啟海、李維兵、丁建勤
張家港市檢察院 承辦檢察官 熊健
張家港市法院
張家港市人民中路25號
郵編:215600電話:0512-58111276
院長徐建東
余愛華副院長、錢平
張家港市法院 承辦法官 錢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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