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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至少十四名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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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長春市第四看守所,位於綠園區皓月大路5277號,非法關押至少十四名女法輪功學員。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院內,而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多名男性法輪功學員。

第四看守所所內有十八個監舍都在同一層,分為一監區、二監區、三監區,每監區又分:101──106、201──206、301──306,每個屋子都有一位或多位法輪功學員。

屋內東南西北有四個監控攝像頭,中間還有一個球形旋轉的攝像儀,時刻監視著屋內每個人的一舉一動。

正常屋內能住下十八個人,現在很多屋子裏住三十五、六人,晚上睡覺都要「立刀魚」(就是不能平躺,只能側身躺,是一種懲罰手段),並且還要夜晚「值班」,從晚上就寢8:30──凌晨6:00,值四個班,兩三小時一班,按屋內人平分,因此睡覺時,地上有八、九個人走來走去,使睡覺的人難以入睡,而且半夜還要起床值班,在地上走,不讓上床。

吃飯時,排隊領板凳,領到後放下,再排隊領饅頭、再排隊領湯、要在屋子裏轉三個圈,才能吃上飯,時常飯菜都是涼的,領飯時,還得必須說:「謝謝管教、謝謝大姐(打飯人員)。」

每天警察強迫背監規、強迫做操、強迫坐板(還得坐直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身體和精神都遭受了巨大的傷害。

目前得知,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王金香、叢楠、李晶(305室)、趙秋悅、楊培霞、吳雅男(202室)、趙旭、周秀芝、王秀英、王洪燕、尹阿力(106室)、姚常麗(304室)、李猷和她母親夏桂珍等不知名字的法輪功學員。有時法輪功學員會被調換監舍,但是不能相互溝通。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金燕、王洪豔、車平平、陳彥華被送到榆樹市非法關押。

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非法秘密開庭,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送往長春市女子監獄。之前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已經誣判後,送到長春市女子監獄。

第四看守所和非法關押男法輪功學員的第二看守所在一處位置。目前第二看守所也非法關押多名男法輪功學員,有:謝蓉春、史興家(梅河市)、王新英、杜河、王恩國等人。還有部份男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第三看守所。


長春第四看守所:
電話:0431-84162707、0431-8416270530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所長 劉英久:15904403329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5277號(第二看守所院內)郵編130062
電話:043184162707、043184162705
副所長:劉英久 15904403329
副所長:王毅洪
政委:李寶林 0431-84162702、15904403344
科長:李傑、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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