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89歲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辯護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細雨濛濛。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法院第十審判庭被非法庭審。律師與家屬辯護人依法一一駁倒公訴人的所謂「指控」,要求無罪釋放。

有的旁聽者說:「除了手握國家權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廢止或者破壞國家的法律,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歲了,手無縛雞之力,走路都要人攙扶,怎麼可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啊!律師們辯的對啊,指控人家殺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屍體啊,指控人家破壞法律實施,要有哪一條法律被破壞了事實證據啊!」

一個姓董的旁聽者說,「起訴書把人家實名控告江澤民作為一條罪名,這份起訴書就是檢察院破壞法律實施的罪證啊。阻止公民行使憲法權利,不是破壞憲法的實施嗎?」

89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白髮蒼蒼,雙手扶著拐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上法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義正詞嚴地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聽人感動。老人說:

「我八十九歲了,一九五零年參加革命(編註﹕共產黨的所謂「革命」,就是用暴力與殺人等手段,搶劫國家與民眾的財產,摧毀傳統文化,迫害社會精英。許多民眾被其謊言與威脅利誘參與),親身參加過中共政府的一系列運動,從共青團到縣委工作組再到糧食局工作,數十年奉公守法,兢兢業業,為國家和人民奮鬥一生。由於過度勞累,神經官能症、尿路感染、近視、肝炎、肺結核、肺氣腫、高血壓、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纏身,特別是骨質增生壓迫坐骨神經致使右腿失靈,無法走路,智力減退、健忘,多年來我經過了中醫、西醫和人世間各種治療方法治療均無療效,六十歲病退。

「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神奇的使我所有疾病不翼而飛,而且戒掉了幾十年的煙酒惡習,身體健康至今,沒有吃過一粒藥。近視眼也好了,三十年不戴眼鏡也能讀書看報。

「二零零零年,我右腿粉碎性骨折,巴中市人民醫院接骨接不好,打針也打不進去,腿腫的碗口粗,疼痛難忍。李洪志師父托夢給我愛人說,張新偉的痛神經鎖住了,明天可以把骨接好。第二天找了一個醫生和我愛人一起,沒去手術室一會就接好了,打上石膏就出院了。回家也沒吃藥打針,二十天去醫院檢查,痊癒了。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我七十歲粉碎性骨折,二十天好了,這難道不是奇蹟嗎?

「二零零三年一天,兩個年輕人騎著一輛豪華摩托車飛快衝到我跟前,把我撞飛十五米遠摔在地上。兩個小伙子嚇壞了,要送我去醫院。我說沒事,你們走吧,我是修法輪功的,不會找你們麻煩的。兩個年輕人流著眼淚連聲說『謝謝爺爺,謝謝爺爺』。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標準,處處事事為他人著想,這樣處理社會糾紛難道不對嗎?」

張新偉老人說: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在他所有的著作裏,一再教導弟子們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傷害他人。

張新偉老人說:「這樣一個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會、受到世界人民歡迎的高德大法,卻遭到江澤民的無理打壓,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謊言,都是為了抹黑法輪功而編造出來的。我們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澤民集團為打壓法輪功而編造的謊言,使人們能從這些謊言中解脫出來,以免成為這些謊言的犧牲品。俗話說: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當你真正了解了法輪功,你自然就能從這場善與惡、是與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

當天,從檢察院退休下來的八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張明朗,在法庭上堅稱自己修煉法輪功合法,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沒有給社會造成任何危害,並要求公訴人解釋如何破壞法律實施的事實,哪一條法律被破壞了的證據。張明朗在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時說,修煉大法前,我身患有腦震盪, 神經官能症,肝炎,胃潰痬和嚴重風濕關節病,纏磨三十多年,生不如死。修煉法輪大法後不久疾病全沒有了, 真是無病一身輕,走路生風。檢察院的家屬都說。老張變年輕了,六月天不穿棉襖了,還能力所能及的幫子女生意上做些事情。老人告誡公檢法司人員,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是要遭報應的,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法輪功學員代萬義在庭上不緊不慢,講述自己收藏了一位去世的法輪功學員的法輪功出版物和自己正在學習電腦、打印機的情況。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的身體變化情況。代萬義堅定的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巴州區檢察院指控我破壞法律實施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的。他質問公訴人,我是怎麼樣用收藏的法輪功出版物和電腦、打印機、A4紙張去破壞法律實施的?又有哪一條法律、法規被我廢止了破壞了?

法輪功學員陳國瓊文化程度不高,在法庭上理直氣壯的講述自己家境貧寒,多年勞累過度,二零零七年腰椎間盤突出加骨質增生,無錢治療導致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常年臥病在床。一位法輪功學員路過她家給她講了法輪功真相,教她念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誡她「只要心誠,必有奇效」。陳國瓊按照大法弟子的囑咐,除了睡著了以外,成天不停的念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知不覺的有一天她站起來了,奇蹟真的在她身上出現了,親朋好友和鄰居們都覺得太神奇了。從此她開始在自己家裏修煉法輪功。

陳國瓊在自己家裏煉法輪功,本來也沒幾個人知道。那麼巴中的國保警察又是怎麼發現陳國瓊在煉法輪功呢?原來,是巴中市公安局一個叫朱小冬的官員的親戚跟陳國瓊家發生房屋產權糾紛。二零一六年有一天,陳國瓊家裏沒有人在家,朱小冬的親戚仗勢欺人,破門而入,強佔房屋。發現陳國瓊家裏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於是報了警。奇怪的是,派出所的警察到現場後不拘押破門而入私闖民宅的罪犯,卻把陳國瓊叫回家給抓起來了。這是陳國瓊第一次被綁架關押。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公安廳一位主管國保和「610」職能的副廳長,為了保護公安系統內部真正的黑社會保護傘,力圖在巴中搞出一個打擊黑社會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把巴州區公安分局的國保警察集中到廣元市培訓,並親自坐鎮巴中組織幾個縣市的警察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他在一次會上說,對×教分子不能心慈手軟,只要是煉過法輪功的,統統搜查駐地,家裏一定能找到「證據」的,每個對象的家庭都要仔細搜查,下達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謂證據的命令。陳國瓊和弟媳孫蓉就這樣為湊人數被綁架了。

陳國瓊的女兒陳湘,二十多歲,挺身出庭為親生母親做無罪辯護。陳湘一聲聲「我媽媽」,「我媽媽」,揪人心肺,催人落淚。面對在看守所關了將近一年的母親,陳湘強忍淚水,沒有哭泣。她從母親因家境貧寒積勞成疾癱瘓在床說起,怎麼遇上好心人,誠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九字吉言站起來康復,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恢復正常的經過。對母親為何訴江,訴江的合法性等進行辯護,思維敏捷,口齒清晰,條理清楚,有理有據,情理交融,打動在場聽眾。她說,公訴人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指控我媽媽陳國瓊,請問我媽媽陳國瓊破壞了哪條法律,也並沒有哪條法律因為我媽媽陳國瓊而不能實施了。我媽媽陳國瓊在社會上遵紀守法,為人善良友好,對親屬朋友真誠、熱情、大方,對父母長輩孝順有加,照顧周全,對鄰里互幫團結友好,是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的,所以說我媽媽陳國瓊是一個好人,是無罪的,請審判長、各位人民陪審員查清事實,給予我媽媽陳國瓊當庭宣判無罪釋放。

法輪功學員孫容的丈夫陳平,出庭為自己的妻子做了無罪辯護:「孫容在沒有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經常生病,脾氣暴躁,老是和我吵架;修煉後,現在身體十分健康,脾氣也變得十分溫柔了,對待老人十分孝順,我媽媽是個幾十年的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每天給我媽媽梳洗,護理,家裏的大大小小事一人承擔,請問她有罪嗎?」孫容僅僅是因為煉法輪功,家中有自己看的大法書籍、光盤、護身符,抄家抄出被抓,陳平要求法庭無罪釋放妻子孫容。

庭審於上午十點開始,晚上接近十一點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審判長說要執行中國的法律。希望審判長與合議庭法官和陪審員們,作出的判決是公正的,經得起終身負責的歷史檢驗,經得起良心的評判。

本案主審法官:蒲升元:18981660999、13881664688、0827-58188405

巴州區公安分局局長:張偉 13608244080
巴州區國保大隊長:魏東斌 13980295989
巴州區國保副大隊長:楊宗才 13608240385
巴州區國保隊長:唐斌 13981688636
巴州區國保警察:李亦秋 1364907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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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鋒 巴州區法院院長
王建鵬 巴州區法院副院長
吳向陽 巴州區法院副院長
楊 蓉 巴州區法院副院長
周炳剛 巴州區法院執行局局長
董曉晴 巴州區法院紀檢組組長
扈 拯 巴州區法院機關黨委書記
李放碌 巴州區法院審判長
法官:常祎、王建鵬、吳向陽、楊蓉、董爽、曾曉芳、周炳剛、吳德志、雍強、楊太吉、扈拯、陳泓燕、蒲升元、王兆軍、鞏麟、楊培林、龐軍、魏銘、陳娟、李平、石建明、任娟、楊青、趙勇、王麗萍、黎臻懿、王豔、何知夢、萬明、萬靜、劉默林、李放祿、肖黎明、馮光聰、董全成、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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