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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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

  • 邪惡宣傳欄變成「真相展示欄」

  • 在火車上的遭遇

  • 邪惡宣傳欄變成「真相展示欄」

    〔大陸來稿〕我地某居委會門口的宣傳欄貼出污衊大法毒害眾生的圖畫,該宣傳欄用小鎖鎖著,被辦事的同修發現。經商議,同修們準備好工具、大法真相不乾膠和小鎖頭,晚上來到該邪惡宣傳欄附近,同修們配合好,用工具將宣傳欄的小鎖夾斷,打開宣傳欄的外框,清除掉邪惡的宣傳畫,再貼上事先準備好的大法真相不乾膠,關上宣傳欄的外框,再用事先帶來的小鎖頭將宣傳欄鎖好,於是邪惡宣傳欄瞬間變身成為「真相展示欄」,同修們從容離去。


    在火車上的遭遇

    〔大陸來稿〕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立秋這天,我和丈夫一同乘火車去哈爾濱市女兒家。

    當火車行駛兩小時後,突然來了三個人,說是甚麼檢查組的,對我進行非法檢查,當他們發現我兜裏面的電子書(是用內存卡放在一個不用打電話的手機裏面)後,就把我帶到他們的工作車廂。我就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我是學大法的,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其中兩個人走開了,剩一個警號為027186的警察一直在那兒寫,也一直在錄像。之後他把我的電子書和他編寫的材料發給了牡丹江鐵路公安處。

    待車行駛至牡丹江時,上來三個人,說是牡丹江鐵路公安處的。我也給他們講了法輪功真相,我為甚麼要學煉法輪功,是因為身體原因,告訴他們這樣做對他們不好。其中一人說:你別給我們講了。這時來了一個領導模樣的人,對我說:別講了,人家把材料都傳過來了,我們這也是工作,就配合一下吧。他們讓我在他們編寫的材料上簽字。我說我不會寫字。他們就兩個人強制拽著我的手按下手印。

    然後警察就將我和我丈夫(未修煉法輪功)一同拉到鐵路公安醫院,強行對我進行體檢,我被查出血壓高指標170多。他們讓我丈夫交了389塊錢,然後填寫票子說要將我送拘留所、看守所。結果這兩個地方都拒收,他們才把我們送回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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