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七旬唐明海遭冤獄迫害四年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八年四月,四川省瀘州市七旬法輪功學員唐明海女士結束四年冤獄回家。在監獄,唐明海遭到獄警與犯人的暴力對待。

一、強迫抽血、半天被暴打兩次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唐明海到醫院為女婿辦出院手續,被瀘州市江陽區龍透關派出所、江陽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入納溪看守所。在看守所體檢時,唐明海抵制抽血,獄警拿出手銬來威脅。過一段時間,看守所再一次強迫抽血。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唐明海預訂了一點生活用品,包括急需的衛生紙。等到領東西的時候,沒有她的。唐明海說,我賬上還有三十多元錢,怎麼發東西沒有我的?獄警回答:你抽血的手續費呢?意思是,三十多元錢作為抽血的手續費花掉了。

唐明海遭誣判四年後,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警察也不通知家屬,唐明海沒能與家人見上一面。去監獄的路上,唐明海被戴上腳鐐手銬。被同時劫持入獄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楊太珍、楊太英姐妹被手銬銬在一起。天氣很熱,車裏很悶,唐明海與楊太英一路嘔吐不止。半路上上廁所,唐明海下車每走一步都得忍受鑽心的疼痛。因為警察把腳鐐鎖的很緊,鐵鐐咬肉,令她非常痛苦。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到了勞改營五監區,姓曹的監區長來接收人。唐明海說:「進二樓大廳繼續登記,問電話號碼時我沒聽清,沒有及時回答,姓曹的監區長舉著警棒劈頭蓋臉的就向我打來;接著強迫蓋手印,我不知蓋這個手印做甚麼,也沒人解釋,就握緊拳頭沒有配合。這時幾個服刑的犯人按著我,強行掰開手蓋手印,這時姓曹的監區長對著我又是一陣警棒打來。進2-1嚴管室,我靠牆坐在床邊上,監獄專門指派來迫害法輪功的一名犯人破口大罵……氣勢洶洶的罵聲不斷。」

唐明海一進監獄就遭到警察、犯人的暴力對待,半天不到就挨打兩次,警察打,犯人罵。

二、獄方給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施暴行惡的特權

中共迫害法輪功從來就不講法律。在監獄,不僅獄警直接毆打法輪功學員,還授權、指使犯人毆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給予犯人施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特權。

監獄一般選定、指派心狠手辣的刑事罪犯當「包夾」,所謂嚴管期間,一天二十四小時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肉刑體罰及洗腦的精神迫害。唐明海在入監的所謂嚴管期間,由犯人充當的包夾施行罰站,強令其從早站到黑,午休後繼續站,一直站到晚上十二點,被折磨的頭昏腦脹、體力不支的情況下,包夾還逼迫讀監規,看中共邪黨那些破壞大法的謊言音像等等。這些被監獄指派、唆使的犯人,有「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硬任務、指標。為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這些當包夾的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想打就打,不用找理由,不用找藉口,像瘋子一樣即興打,包夾、幫教、幾個人打,合夥拉到閱覽室裏避開監控打,專打臉。兩個月期間,唐明海不知挨了多少次這樣的暴打。

中共龍泉女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期的、持續性的洗腦,蹲幾年牢,洗幾年腦。如,每週二下午強迫集中「學習」,全監獄六個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和幫教,集體看謊言電視,如,天安門自焚,聽訓話等。還要寫思想彙報。

因為法輪功學員知道真相,從內心來說並無人接受這些洗腦的謊言。唐明海寫了自己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及曾經遭遇車禍安然無恙的事實,被獄警大罵:你還宣傳法輪功!其實監獄也知道謊言洗腦對法輪功學員是徒勞的,但還是要以暴力來維持這種形式,以體現中共的淫威。

在剛進監獄的兩個月嚴管期間,唐明海整天處於罰站、強制洗腦的身心折磨中。唐明海說:「我沒有日用品,連梳頭的梳子都沒有。一個服刑人員出於同情,偷偷給我一點洗碗的洗潔精。一天這個人偷偷給我兩塊糕點,我不忍心拒絕她的好意,就收下了。糕點揣衣兜裏被發現後,藉口說我偷了別人的東西。於是包夾、幫教三個人輪番打,拉到沒有監控的地方打,一陣陣巴掌打來,專打臉,打得我不得了。」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唐明海說:「到了3-5室,要練八段錦,我認為這是參練不同的法門,是破壞大法修煉的,就抵制不練。姓曹的監區長用「站」的酷刑體罰我,白天勞役後罰我從晚上九點站到深夜十二點。姓曹的監區長把我調到1-3室,1-3室牢頭因我不練八段錦,用手指戳著我的臉罵,惡言惡語,還說,不是看你年齡大了,拉你出去打,拉你出去站。」

中共體罰示意圖:罰站
中共體罰示意圖:罰站

通宵剝奪睡眠、藥物迫害

因一份經文,犯人惡告,唐明海被嚴管三個月。期間不准打電話回家,不准到超市買東西,只能找人代購日用品,不能買食品。白天做奴工,晚上逼迫抄寫監規,寫「彙報」,第二天因交不出「彙報」就在車間門口罰站。近七旬的老人被通宵剝奪睡眠整整三個月。

藥物迫害,是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之一。如一進監獄就體檢,唐明海戴著疼痛鑽心的腳鐐,一路嘔吐到監獄,身體很難受,檢查時就說她有高血壓,非要逼迫吃藥,一天三次。唐明海抗議說,我有病時沒人管,沒病了要強迫吃藥,這是哪門子理呀?不吃藥幾個犯人就來按著灌,野蠻的掰嘴、捏下巴,故意弄的人非常難受和疼痛。每天由包夾監督領藥,服藥,一直要服用到冤獄期滿。

二零一八年大年初三,唐明海維護自己健康的權利再次抵制服藥,被罰站兩天。獄警威脅,不吃藥弄你到二監區去(監獄自招,二監區是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嚴酷的地方)。

強迫服藥真的是為了法輪功學員的健康著想嗎?被奴役,三頓飯都吃不飽,還談甚麼健康?

唐明海說:「吃飯的壓力都大的很。收工回大廳吃飯,如果不是輪到提水瓶或收衣服能進監室的機會,很髒很髒的手都沒時間、沒機會洗;必須在很短時間內吃完飯。有位老年的法輪功學員說,吃飯我從來沒有嚼爛過。監獄規定板塊移動,就是四個人一組一塊走動。早上四個人中有的人要多睡,不吃早飯,等你一個饅頭拿在手上剛吃,就叫倒垃圾了(四人行動),垃圾倒了,就催促到大廳排隊拿藥了,半個小時一個饅頭沒吃完就該出工了。時間不夠,稀飯沒法吃了,需要吃兩個饅頭才能吃飽,也只好吃一個。」

吃飯沒有基本的時間保證,一份飯菜還沒吃完,就催促洗碗了,排隊放碗了,一會兒洗碗槽都清洗完了。吃不飽飯,監獄裏很多人都要靠買零食來補充的。所以不准法輪功學員買零食,餓了就挨餓,就是一種迫害手段。

唐明海說:「我不願倒掉飯菜,法輪功學員不能浪費,所以每次只好要半份飯,吃不飽就算了。要把半份飯和菜吃完,都要盡最大的努力,慢一點都不行,吃個飯都非常緊張。」

在中共監獄裏,那些危害社會、觸犯刑律的犯人,竟然有凌駕法律,對法輪功學員施暴體罰,精神迫害的特權,實在荒謬。誰給他們的權利?實乃中共司法的醜聞,中共治下之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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