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菜中去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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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我有幸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得法,不但身體健康了,更重要的是知道了怎樣去做個好人,懂得了做人的目地是為了返本歸真。

修煉以前還以為自己是個好人,學了《轉法輪》才知道「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我認為自己是個好人只不過是在現在整個人類道德下滑了的人中做的好一點,離「 真善忍」太遠了,簡直是背離了,表現在最突出的就是這個「私」上。所以我就從怎樣去掉私,怎樣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上下功夫。

下面我就講一講我是怎樣從小事上做起,就以買菜為例子。

師父說:「做事先考慮別人。」[1]

我每天一早提著籃子上街買菜,就從這上做起,首先考慮別人。以前我買菜以自己喜歡甚麼買甚麼,現在是考慮家裏其他人喜歡甚麼買甚麼。再有就是首先把在買菜時挑挑揀揀,只想自己利益別受傷害,不顧別人。我要把這些貪便宜自私的心先去掉,買菜時不挑,不揀,不講價。

以前在買菜時我會把外面老一點的葉剝掉,我就想這樣被剝掉的葉子對賣菜的就是損失,我就讓菜販稱好了,付錢後再剝葉子,這樣就不會給對方造成損失。有時沒零錢,我就記住下次補上。有的菜販一毛零錢就不要了,我也照付給他。我說:你們賣菜的也很辛苦,不能佔你們便宜。他們說:你真好,有人兩毛的零錢都不給,有人稱好了還要多拿點。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師父告訴我們不能佔人便宜。同時給他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勸三退。

時間長了,菜販們都對我很好,他們自己就挑好的給我。有一次我向一老人買豌豆,他一隻手發抖,叫我自己稱,我稱平稱,多一點都不要。他說:你這個人真好,別人多二兩都這樣拿走。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師父叫我們不能佔別人的便宜。

有一次,菜販錯把五元錢當成十元錢,我當時沒注意,後來發現,回去找人,那人已經走了,問旁邊的人,剛好那人和他同一個村子,我就請他把多找給我的錢帶給他。旁邊看到的人說現在這樣的人太少了。有人說:她是煉法輪功的。

有一次菜販找回的一元錢是假的,我就丟到垃圾桶裏。我要不是煉法輪功,不知道做人的道理,就不會這樣去要求自己。

希望大家都去看看《轉法輪》就知道怎樣做好人,就不會被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謊言欺騙。如果人人都自覺做好人,社會就變好了,真的用不著警察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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