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津北辰法院冤判金芝三年 阻律師上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一八年九月末,中秋節剛過,天津善良婦女金芝被天津北辰區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金芝不服,已委託律師上訴。北辰區法院故意刁難律師,企圖阻撓律師上訴。

九月二十八日,金芝的律師接到法院電話告知金芝已判,但不告知結果。律師追問,對方回覆只說到法院拿判決。

律師考慮到十一長假將至,等到國慶假期後上訴也就截止了。法院特意選擇這個時間點宣判,居心叵測。

律師於是第二天匆忙趕赴天津會見金芝,金芝告知律師已收到判決。隨後簽署上訴書和委託書。

律師拿著金芝簽署的上訴書和委託書到法院提交上訴。法官竟然不收,稱只能通過金芝轉交看守所上訴。還稱律師只是一審律師,未提交二審手續。這正是我們擔心的。萬一看守所不提交呢?!交給一審法院也不放心,其不開具收據。為了保險起見,律師將上訴和手續一併郵寄給了法院,保留憑證。目前法院已簽收。

金芝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上出門去打工,在自家樓下遭到綁架,十幾個警察一擁而入闖進金芝家中非法抄家。一警察拿出所謂「搜查證」說:「我們是市局的。」

據悉,此次行動為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瑞景派出所聯合出動實施的綁架。

二零一八年六月,金芝被天津北辰法院非法庭審,本人堅持無罪,認為自己沒有違法,一心只為做好人,鍛煉身體,家中書籍為自己學習所用,並當庭講真相。律師也為其無罪辯護。法庭沒有打斷。金芝的三位家屬參與了旁聽。

金芝現年四十九歲,小的時候因意外造成腿部略有殘疾。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越來越好,是個好妻子,好母親。

金芝幾年前曾遭遇車禍,沒讓司機掏錢上醫院,自己在家看書煉功,不到一個月就好了。

金芝平時待人和善,性情溫和敦厚。金芝丈夫生病,需要人照顧,律師曾要給金芝辦理取保事宜,遭拒絕。

金芝的兒子在母親被非法庭審後表示願意找辦案單位交流溝通,為營救其母親努力。最終也未如願。

這樣一個善良和睦之家遭此不幸,在當今中共統治下的中國早已比比皆是,這樣的罪惡還要持續多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