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顯示,李華楠,二零零一年八月起歷任深圳市法制局局長、中共黨組書記,二零一零年六月任深圳市中級法院院長,二零一五年五月任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去年八月二十八日,廣州市中級法院對李華楠的前任、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蔣尊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二零一六年六月,蔣尊玉的「親家」、深圳中院原副院長黃常青被提起公訴。此前《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報導,黃常青涉嫌受賄400餘萬元,與律師存在利益輸送干涉案件審判,收受商人錢財替其辦事,接受下屬法官賄賂也高達近百萬元。龍崗法院先後有8名法官因行賄、受賄被查處。甚至於,深圳的某些法官和律師搓麻將行賄,以輸給黃常青「為榮」。
今年七月,深圳市光明新區黨工委委員、公安分局局長楊永平接受審查調查。從李華楠的簡歷來看,二零一六年七月到二零一七年九月,他除了擔任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還擔任光明新區黨工委書記,所以這段時間他正是楊永平的直接上級。
深圳市政法委書記李華楠、蔣尊玉等人今天的結局,就是他們當初賣力的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的下場。
中共政法委的主要任務是監督檢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門的工作,說白了就是當公檢法司的工作一旦違背了黨的旨意,政法委就要出面干涉,要按照黨的旨意行事,否則,就要嘗嘗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說穿了,公檢法司包括政法委在內,都是中共的政治打手,尤其在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的對信仰真、善、忍的修煉群體的迫害,政法委更是首當其衝,而中共政法委的書記手裏都沾滿了法輪功的鮮血。
以下僅舉二個案例看深圳市政法委是如何操控公檢法人員踐踏法律、肆意迫害法輪功的:
(一)兩位科技精英被非法判八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前後,由廣東省政法委、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省公安廳、省國保等直接操控、部署,由廣東省各地區政法委、610、公安局及分局國保警察等參與,實施了針對廣東省法輪功學員的跨地區綁架事件。目前已知廣東省深圳市、東莞市、惠州市、河源市和揭陽等地有二十名左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據說,被綁架的原因是:國保、公安長期非法監聽法輪功學員手機,非法監視、跟蹤這些合法公民,圖謀構陷這些善良的民眾所致。
現在已知的「9.24」事件中被綁架的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有:馮少勇、陳澤奇、江榮新、葉鳳霞、閆湘麗、繆國清、陳智聰、小關、梁女士、劉軍利和一名女學員等11人 。
馮少勇(馮少勇),四十多歲,為人平和忠厚,北京郵電大學博士,馮博士在幾個單位都是技術骨幹。因為堅修法輪功,馮博士被多次非法抓捕、勞教、關洗腦班,在勞教所期間受到過酷刑迫害。國保大隊的警察會去他單位監控他,有時會威脅他老闆炒掉馮少勇博士。九月二十四日,警察綁架了馮博士,非法關押在深圳龍崗看守所。九月二十五日警察又去馮博士的出租屋和親戚家抄家。
陳澤奇,五十三歲,謙和儒雅,已在深圳工作二十餘年,是一名優秀的軟件工程師,擔任過深圳多家公司的軟件部負責人,參與和主持了很多軟件項目的開發,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因信仰法輪功,陳澤奇被多次非法拘禁,曾被非法勞教三年。陳澤奇現被非法關押在深圳龍崗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被非法關押四百多天的馮少勇和陳澤奇在深圳市龍崗區法院第六法庭開庭被非法庭審。三位敢言的律師在庭上為二人做了無罪辯護。但律師一提到法律、人權、信仰,尤其是法輪功的字眼,就屢屢被主審法官王小波和法官蘇曉冬打斷,他們特別怕聽到法輪功真相。
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幾乎都被律師一一駁回。律師們強烈要求出示證據原件,要求證人出庭。公訴人拿不出任何證據原件,口說有五個證人,可一個也沒出庭作證。公訴人說某證據「可能」是用來犯罪的,因為「馮少勇學歷高」、「可能會」、「可能是他」,馬上被C律師反駁:你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家有菜刀就可以懷疑你要去殺人嗎?法官啞然。
二零一八年八月律師與家屬接到通知,馮少勇博士、陳澤奇工程師二人被龍崗法院冤判八年。二人委託律師正在上訴。
(二)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78歲老人被枉判七年
深圳市七位法輪功學員楊樹月(78歲)、王淑玲、曾和平、楊紅、余玉芬、韋磊娟、劉明玉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在家一起閱讀教人向善的《轉法輪》等法輪大法書籍,突遭福田派出所、景田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非法衝進房屋綁架。福田派出所四月十五日分別對這七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光盤、錄音帶、真相幣兩萬多元。
警察將七人劫持到福田拘留所,因有五人身體不適,兩次被拘留所退回。最後福田區分局特批令拘留所非法收押五位法輪功學員。
楊樹月、王淑玲、曾和平、楊紅等五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深圳市福田法院被非法庭審,法院外面有多輛警車,大批防暴警察,庭審只開一個小房間,每個法輪功學員只允許一名家屬進入旁聽,不允許外人進入。開庭期間,王淑玲與另外一位法輪功身體出現危險狀態,分別被打針急救了半個小時,整個庭審持續約三個小時。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楊樹月、王淑玲、曾和平、楊紅,被深圳市福田法院非法判四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中七十八歲的楊樹月被判七年並勒索罰款一萬,王淑玲、曾和平、楊紅被判四年三個月到四年六個月。
曾和平原本是平安集團財務總監,為深圳平安集團發展成國際知名企業做出了巨大貢獻,是深圳經濟發展的功臣。曾和平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被惡警綁架打毒針,後來釋放。
王淑玲,五十多歲,曾是中國銀行職員,修煉法輪功後,脾氣、精神狀態變化很大,由原來的強勢的女人變得溫和、賢淑。但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因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迫離職。二零零零年,王淑玲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約在二零零零年底,在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遭非法勞教。二零零五年三月上旬,王淑玲和六旬法輪功學員張福英(已於二零一三年二月遭迫害離世)在家中被綁架,強行從家中抬出,後被非法關押到西麗所謂「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迫害半年。
現在王淑玲、曾和平又被非法關押已經二年多,被迫害出嚴重疾病,王淑玲舊病復發出現昏迷狀態,曾和平出現心臟病,血壓達到200多,吃藥也下不來,有生命危險。兩家的家屬與律師都提出辦理取保候審,被公檢法部門拒絕。
中共的官員為了一己之私,立於中共的危牆之下,完全預見不到還沒形成的危險,更察覺不到還沒發生的災禍。因此,昧著良心,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
古人云:善惡必報。明者見危於無形,智者見禍於未萌。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們,若要偷安旦夕,迷途不返,天威一降,喪身敗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