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島膠州市77歲孫雲川遭冤判、勒索罰款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青島市膠州市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孫雲川,被膠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涉案審判長叫趙玉濤。

孫雲川,男,黃家屯村人,今年已經是七十七歲。二零一四年向人們發送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到李哥莊鎮派出所,一幫警察洗劫了老人的家,搶走了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派出所的警察執意要將老人送往拘留所,後因體檢不合格,無奈作罷,只好將老人送回家。對孫雲川老人實施監視居住。

參與迫害的警察並沒有就此罷手,他們羅織黑材料,拼湊所謂的「證據」,構陷孫雲川老人。二零一五年二月左右,膠州市檢察員送達了對孫雲川老人所謂的刑事起訴通知書,意欲用所謂的刑法「三百條」,誣陷迫害老人。

現在膠州市法院舊事重提,再次以幾年之前的事為藉口,指使李哥莊鎮派出所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綁架了孫雲川老人,強行送到膠州市的醫院體檢,但體檢不合格。李哥莊派出所警察又在次日送孫雲川到青島市的醫院體檢,仍不符合關押規定。李哥莊鎮派出所警察強行把孫雲川送到膠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本次指使綁架孫雲川老人的直接主使是膠州市法院刑庭,趙玉濤事刑庭庭長。

自古以來,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維護公平正義是法律的天生屬性,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法庭不能起到這樣的作用,那這個國家的法律算不上真正的法律,法庭也只能說是當政者統治與壓迫民眾的手段和工具。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事實上,儘管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已經弘揚一百多個國家、受到三千多個褒獎。即使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堅持修煉,講真相、揭露謊言、曝光酷刑,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而對他們身體上、經濟上、名譽上、精神上等任何傷害都是違法的,用刑法來衡量,站在被告席上的應該是這些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的人。

許多人覺得中共迫害法輪功和自己無關,這是錯誤的認識。在這場善與惡、正與邪的較量中,沉默其實就是慫恿邪惡,沉默就是邪惡的幫兇,因此保持沉默,保持所謂的中立是沒有選擇,其實質是幫助了邪惡,助長了邪惡的氣燄。現在天災人禍不斷,就是一種警示。


有關人員電話
膠州市法院:
地址:膠州市泉州路15號,郵編266300
電話:0532-87271600
院長劉世明0532-87283711、87276067
副院長李建敏0532-87291638、18562883600、18553258030
副院長張青山0532-87291618、18562861168、18561511128
副院長詹敬東0532-87291078、18562883666、18561511127
副院長喬昌笙0532-87291633、18562883636、18561511129
副院長李偉0532-87291966、18562883866、18561511108
紀檢組長王智0532-87291688、18562883788、18561511107
政工科長徐玉琰0532-87291659、18553258031
刑庭庭長趙玉濤0532-87291639、18562883750、13708952629
刑庭副庭長付增光0532-87291650、18562883752、13869809977
刑庭副庭長陳敏18562889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