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葆華 |
法輪功學員李葆華,四十三歲,是七台河市電腦城新宇科技公司老闆,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在自己的電腦商店,被桃山派出所警察王楊、李萬金等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李葆華被桃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處罰金三千元。李葆華立即上訴,並開始絕食抗議,但仍被非法維持冤判。七月十一日,被劫持入七台河市八六一監獄,九月二十七日,又被送到臭名昭著呼蘭監獄集訓隊迫害。
呼蘭監獄毆打、貪佔法輪功學員錢財
呼蘭監獄被稱人間地獄,集訓隊更是牢中牢。據那裏回來的人說:在呼蘭監獄集訓隊幾十人睡一張大鋪,蝨子隨處可見,並且三五成群的出現,但是那裏不允許抓蝨子,任憑蝨子泛濫,如果有人穿著白背心,三天準保成為血背心。
秋天的土豆和大白菜整大汽車的往監獄裏送,可是賣給犯人時,大白菜五十元一棵,土豆二十元一斤,這還是最便宜的,其他的雞、鴨、肉甚麼的普通犯人根本吃不起。
李葆華剛到呼蘭監獄集訓隊,就被那裏犯人打了,而且是在副隊長的面前打的。李葆華七十多歲的父母擔心兒子的安危,急忙趕到呼蘭監獄會見兒子。
可是,父母和李葆華見面時,有專人負責貼身監控李葆華,如果說挨打的事,就會被停止接見,父母根本沒敢問挨打的事。
臨走時,李葆華囑咐父母回去後給他存點錢。而且善良的李葆華替一個叫安永鎮(家住牡丹江西安區,六十歲,被非法判刑六年,刑期從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的人捎信,他說,這個人也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的,安永鎮的家屬都在國外,沒有人給他存錢,他連買衛生紙的錢都沒有,他有個朋友會給他存錢。
李葆華的父母離開監獄,找到安永鎮的朋友說明情況,並把安永鎮的卡號交給這位朋友,這位朋友給安永鎮這個卡裏存了一千元,李葆華的家屬也給李葆華存了一千元,很快,他們就收到呼蘭監獄那邊卡裏的轉賬信息:錢都已經收到了,並且說,還要五千元,家屬們警覺,沒再打錢。
等到下次會見時,得知李葆華和安永鎮都說沒收到錢,但是錢確實到了呼蘭監獄,可是到底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並且是誰在電話裏還要五千元?
基於李葆華挨打和丟錢的事,家屬馬上通知他的代理律師去監獄會見,並順便把這兩件事查明白。
李葆華的兩位律師於十一月十七日來到呼蘭監獄,監獄方唯恐真相暴露,百般設阻,無理刁難,就是不讓律師會見李葆華。律師找到駐檢,駐檢故意推脫。律師看監獄根本不按法律規定辦事,遂向監獄、駐檢、省檢察院、省政府、人大等有關部門郵寄了二十封控告信,希望有關部門監督監獄的工作行為,依照法律規定改善服刑人員的生活質量。
為了避免法律追究,呼蘭監獄方自圓其說,說是監獄讓李葆華交醫療保險,李葆華不同意,大隊長就把李葆華的卡掛失了。但現在還不知那一千元哪去了,在監獄裏如果沒有卡,是不能買東西的,這就是變相貪佔、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