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冤獄八年 江西王興又被關入豫章監獄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王興,男,近五十歲,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原廣豐縣)的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他曾被非法勞教一年,被迫流離失所,遭非法通緝,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王興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五千,目前正被關押在江西省豫章監獄。

一、遭酷刑逼供 被非法勞教一年、判刑七年

王興在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一夥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以後,一直堅持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勞教一年,回家後,又被迫流離失所,期間遭當地公安局非法通緝。

二零零七年四月底,廣豐縣公安警察四處搜捕,企圖非法抓捕王興。零七年五月底,浙江省金華市的國安警察找到王興在金華市某保險公司上班的小姨,追問王興的情況,企圖搜集王興的所謂「證據」。

此外,杭州市國安警察和江西省當地的警察找到王興在杭州的表弟劉永福,對他進行恐嚇、威脅及毆打,企圖對王興所謂的強制「取證」,還非法擄走王興放在劉永福處維修的別克汽車(價值三十萬元左右)。

零七年十一前,警察第二次綁架劉永福,非法關押兩天後,威脅他在十月十七日前將王興交出來,不然就讓他橫屍街頭,沒人會知道是怎麼死的,讓狗叼了去等等。

十月三日,警察第三次綁架劉永福,並用煙頭燙、多次毆打他,四日才將他釋放。

當時,王興本人一直被迫流離失所,在了解到表弟劉永福被牽連遭迫害的情況後,冒著風險前去安慰劉永福及家人,並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四日,王興與另一法輪功學員在上饒地區廣豐縣河北鎮被綁架,警察將他們戴上黑頭套劫持到秘密行刑據點,僱用武警和地痞流氓充當打手進行酷刑逼供。其妻子黃蘭晴(法輪功學員)在外出辦事時也被綁架。

在隨後的一週內,王興家中遭非法抄家,王興被劫持到南昌市的省國安廳秘密審訊,遭到慘無人道的酷刑拷打,被惡毒地折磨了近一個月,警察企圖將他屈打成招,承認國安所誣陷的所謂「反革命」罪。王興不得不絕食抗議、抵制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王興等人被貴溪市法院非法庭審,庭上王興從法律角度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並揭露多年來對他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王興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黃蘭晴被非法判刑兩年。他們不服判決,於五月二十三日上訴鷹潭市中級法院。後來,王興被維持原判並被劫持到南昌監獄關押迫害,

二、遭非法通緝 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全國法輪功學員控告和起訴江澤民(訴江)的大潮中,王興於二零一五年六、七月份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發出「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的違法犯罪行為。

廣豐區國保大隊長塗江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四日期間綁架了多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在網上發出非法「通緝令」,在全國通緝抓捕王興。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上午十點左右,王興在廣州市火車站東站被綁架,十月十二日上午,被廣豐區國保大隊長塗江等人從廣州劫持回廣豐,關押在廣豐區看守所,警察還到王興家非法抄家。

同日上午,王興的妻子黃蘭晴和妻兄黃紅強(法輪功學員)前去廣豐區國保大隊要求釋放王興,誰知廣豐區國保不僅沒有釋放王興,反而將黃蘭晴非法扣留、審訊,黃紅強也隨即被迫流離失所。

在看守所三個多月的非法拘禁期間,王興被迫害得七、八天未進食,聽說一吃飯就肚子疼,人瘦得嚴重脫相,家人說快沒有生命跡象了,後被送去廣豐醫院治療搶救。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王興被廣豐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鐘,廣豐區法院在沒有通知王興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庭審王興。

王興的家人為他聘請了律師,但在非法庭審時,法官不允許律師依法進行辯護,也不允許旁聽者發言,一切由法官說了算。

最後法官全盤採納了公訴人的訴詞,將王興依法控告江澤民的合法行為枉判為「誣告」,並在法庭上誣蔑法輪功。整個庭審過程草草結束,當庭沒有宣判。

後來,廣豐區法院對王興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五千。王興不服判決上訴,並且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王興被送往江西省豫章監獄關押迫害。因堅定信仰、拒不「轉化」, 王興在監獄遭「嚴管」迫害,監獄不僅剝奪了他家人的會見權,就連送去的錢物、衣服之類的生活必需品也以各種理由拒絕接收。

寒風凜冽,二零一八年初始的南昌天氣特別寒冷,不知飽受折磨摧殘的王興在監獄裏面過的是甚麼非人的生活,親人們都在為他擔憂、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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