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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周亞平被法院偷偷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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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法輪功學員周亞平在龍泉驛區紅榭小區附近向不明真相的何小蓉發法輪功真相光盤後,又到附近的店鋪發真相資料,在桃園路龍泉驛區自來水總公司發真相資料時被中共人員非法抓捕,綁架到龍泉驛區派出所。

他的家人幾經周折,找了近四個月後才得知他的消息。家人聘請律師為周亞平辯護。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上午,法院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秘密將周亞平一審非法判刑四年。

宣判後,周亞平不服提出上訴。可是,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成都市龍泉驛區中級法院對周亞平二審非法判刑。法院以周亞平曾經被判過刑為理由,維持原判,並處罰金五千元,被警察抄走的物品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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