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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蒙陰縣上半年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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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山東蒙陰縣垛莊鎮寺後窪村女法輪功學員劉鳳厚,因徵簽救夫,在被當局非法囚禁了近九個月後,獲無罪釋放回家。至此,蒙陰縣在上半年已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司法機關內定不予起訴,無罪釋放回家。

劉鳳厚是垛莊鎮寺後窪村民,與丈夫趙傳文以做布匹買賣生意為生。在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狂潮中,夫妻兩人飽受迫害,多次被當地惡徒囚禁洗腦,數十萬元的家產被搶劫一空,居室被毀,劉鳳厚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五才回家,而趙傳文則被枉判十三年重刑,大約在二零一二年才艱難走出冤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趙傳文與同伴周光明在臨沂市蘭山區新橋集市上傳播法輪功真相時,被新橋派出所警察劫持到臨沂看守所,在兩人被關押期間,劉鳳厚與周光明的女兒周玲玲,向家鄉的父老鄉親和親朋好友徵簽求助,聯名要求公檢法部門無罪釋放趙傳文和周光明。結果她們的合法行為,遭到村幹部、垛莊派出所及蒙陰縣公安局警察搜查、恐嚇和報復,劉鳳厚與周玲玲被蒙陰國保警察綁架到臨沂市看守所非法拘留。

臨沂市蘭山區法院則趁機非法庭審趙傳文和周光明,分別對兩人非法判刑兩年及一年半。周玲玲在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取保候審,於九月六日回家。劉鳳厚被非法批捕,年底,蒙陰縣法院人員到看守所通知劉鳳厚準備對她非法庭審,起訴書上列舉的所謂證據都是劉鳳厚與丈夫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的事實等,並要求她在起訴書上簽字,劉鳳厚說徵簽無罪,信仰自由,以前夫妻被非法勞教判刑是冤案,不是前科,不能當作定罪證據,並問為甚麼不把當地警察抄家搶劫的事實列舉在證據裏。在場的辦案人員只是互相對視,內心或有同情之意,後無語而去。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當局囚禁劉鳳厚近九個月後,不再對她起訴,劉鳳厚獲無罪釋放。回家後劉鳳厚才得知老父已經悲憤離世,丈夫又被投進了山東省監獄,而老母親為她流乾了眼淚。看到劉鳳厚回家了,悲傷的親朋們,內心多少有了些安慰。

此前,蒙陰縣先後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回家。

蒙陰縣坦埠鎮兩名女法輪功學員安連玉、闞洪霞,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號晚七點多,在沂水縣高莊鎮張貼控告江澤民標語時,被高莊鎮政府官員誣告,遭到惡徒特務拳打腳踢,高莊派出所警察馮亮、張斌等人到現場拍照,把她倆劫持到高莊鎮派出所,馮亮對她倆審訊,關了一夜,她倆第二天再要求所長放她倆回家,趙鑫東所長說吃完早飯就放你們,可是吃完早飯後,用車把她們拉到沂水縣醫院做了五項檢查,抽血,心電圖,彩超,透視,量血壓,花費三百九十八元,檢查完後送到沂水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轉到臨沂市看守所。十一月二十五日非法批捕。期間,高莊派出所非法提審三次,檢察院調查二次。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號,沂水檢察院通知家人放人,安連玉、闞洪霞在被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後,終於被無罪釋放回家。

高鳳蘭,女,今年六十二歲,是蒙陰縣恆昌公司退休職工。因堅守信仰法輪功,她曾在二零零一年被蒙陰縣六一零非法組織勞教二年,二零一四年,又被當局非法拘留迫害,身心受到摧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高鳳蘭在集市上向世人贈送明慧真相台曆時,被中共便衣跟蹤,遭到蒙城派出所警察抓捕,蒙陰公安局六一零人員李勇和蒙城派出所公所長等,闖到其家中非法搜查,逼家人簽字,並強迫交上三百元(所謂的體檢費),送往臨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後轉為非法逮捕。期間,獄警利用牢頭獄霸以酷刑折磨她。十二月二十八日,蒙陰縣的兩個所謂辦案人員突然到看守所,強制高鳳蘭在審問資料等上簽字,欲構陷定罪高鳳蘭,還編造一個叫張興棚的人指證她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進京上訪,而那時高鳳蘭早就被非法勞教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裏了。高鳳蘭堅決不簽字,抵制他們的不法行為,當場揭穿辦案人員的陰謀,聲明自己無罪,並講明善惡必報的道理,兩個所謂辦案人員無奈走了。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在親朋好友的營救下,高鳳蘭被無罪釋放回家了。

在此,我們向所有伸出援助之手營救她們的人們表示感謝,同時希望所有的執法人員看清時局,儘快覺醒,了解有關法輪功的真相,善待法輪功學員,為自己選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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