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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張和先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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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新都區今年六十五歲的張和先,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與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他遭受了多次綁架和非法關押,尤其是,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到二零一三年期間,一直有人在他家小區門口蹲坑監控,並他出門都要被搜身、搜包,完全沒有公民的自由。

下面是張和先自述遭受的迫害情況: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一日大年初三晚上,我還沒有吃晚飯,成都市新都區施營居委會劉繼先、范久成、劉強,還有一個李某某到我家把我綁架到居委會,隨後通知新都區刑警大隊的旦有誼和新都鎮司法所劉術德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兩個小時後,他們看我甚麼也沒有說,就用警車把我送到新都區城西派出所,並把我推進小屋裏鎖在鐵钎子門上,屋裏空無一物,還上戴手銬,下戴腳鏈加鐵坨折磨我一夜。

第二天中午,我哥嫂給我送飯,看我被鎖在鐵钎子門上,就給他們求情。這樣才把我轉銬在樓梯間。晚上十點鐘,新都區城西派出所所長李靜文和刑警大隊的旦友誼又在城西派出所非法審訊我,他們從書桌裏抓出一把資料用欺騙的手段威脅我說:「這是××廠某某某和某某單位的某某某都把你說出來了,就看你說不說了,你如不說,明天就送你去勞教所。」我知道這是他們一貫的伎倆,就是甚麼也不說。

到了第三天下午,他們看我甚麼也不說,於六點鐘把我放回家。但是才回家半個小時左右,新都區城西派出所又再次把我綁架。當時,在城西派出所還看見有很多同修也被綁架來了,裏面包括後來被迫害致死的吳大碧(吳大碧是在後來一次對她的綁架時,被逼從三樓跳下後坐在地上,又被新都區610、遂寧市國保大隊以及新都區的派出所人員強制戴上手銬送往新都區醫院的。在醫院裏,頭天對她檢查說:查不出啥問題,第二天好端端的又說要給她內臟動手術。就這樣把她強制送往手術台兩個多小時候,家屬被告知:「人已死亡」,吳大碧死得蹊蹺,死得冤啊!)

第四天,給我吃了一碗飯,晚上十一點鐘就用警車把我和其他同修一道送到了新都區看守所,並關押在看守所「高監」監室,剛進監室就被那些刑事犯人「過招」毒打、背監規等等,還強制穿號服幹活。

有一天,犯人組長叫我給他一個饅頭吃,我沒有給,當天下午那些刑事犯人就抓住我拳打腳踢,獄警都假裝沒有看見。在我大叫「打死人了」之後獄警才把犯人組長叫出去教訓一下,犯人組長進來給我跪下說:「對不起,我不再打你了」。誰知,二十多天過後獄警對我說:「你過幾天就出去了,現在就去外面的勞動組幹活」,我去了才知道:這是把我騙去「過招」。接下來,一連四天被他們打得死去活來。

在所謂的拘留期滿了,新都區刑警大隊的旦有誼和新都區城西派出所的人員,以及新都區施營的居委會劉繼先、范久成就把我接到城西派出所。隨後,旦有誼對我說:「公安局黨委會決定把你的客運三輪車牌照註銷了,看你的表現,你要簽字保證不串聯、不聚會、不煉功」,同時,又非法沒收了我的身份證。之後又被劉繼先、范久成和新都鎮司法所的劉術德帶到施營居委會來,他們又罰我一千元人民幣。劉術德說:「你不決裂法輪功,經濟要打擊,家庭要破裂,還要身體去一層皮」 。他們叫我每天要去派出所和居委會報到。由於我的三輪車被非法扣留,失去了我賴以生存的基本工具,每個星期一我就去找新都區城西派出所要,找過所長梁兵,副所長李靜文,又找施營居委會的劉繼先,他們把我推給新都區新都鎮司法所的劉術德,劉術德把我推到公安局局長張之明,張之明又不見我。那時,我兒子讀書正上高二,經濟沒有了來源,家庭也瀕臨破裂,真的難啊。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又去找公安局信訪辦,信訪當值的工作人員問明了情況後才幫我拿回了我的三輪車牌照。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我蹬三輪車回家還沒吃晚飯,新都區城西派出所和新都區刑警大隊來人說叫我到城西派出所去一下。我說「不去。」刑警大隊的人說:「你不去後果自負。」一個小時過後,新都區新都鎮綜治辦張林、新都鎮司法所劉術德,和城西派出所的人到我家門外拳打腳踢將我的家門打爛,強行把我綁架到城西派出所,並銬在椅子上整整一個晚上。

第二天早上,他們又把我送到新都區泥巴沱公園內的一個農家樂小院內,這是由新都區610牽頭,新都鎮綜治辦、新都鎮司法所和新都鎮桂林大隊配合承辦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管理人員有桂林大隊書記李代全及其家族、治安主任李習忠及其家族,僱用桂林大隊民兵及各生產隊隊長和刑滿釋放犯曾祥貴做打手。我一進洗腦班首先就對我進行搜身,面向牆壁。中午吃午飯時,我要上廁所,他們就安排刑滿釋放犯曾祥貴跟蹤我,曾祥貴說:「你煉法輪功有甚麼好處?」我說:「煉法輪功強身健體,祛病健身有好處。」幾分鐘後,新都鎮司法所的劉術德叫民兵把碗給我搶了,並把我抓到小屋裏拳打腳踢。下午就開會把我作為重點,劉術德說:「你們不轉化就叫你們脫掉一層皮,家庭破裂、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當時的打手有劉術德、周術光、魏紹祥、曾祥貴(其中魏紹祥、曾祥貴後來遭報應已死)。

在洗腦班,由李習忠給我們讀書洗腦,要求一個星期把每個法輪功學員轉化,不轉化的就把家裏人叫來幫。看還不行轉不了的,就叫打手上,一個一個過關。有一次,把我叫去強行轉化,他們先將攝像機對著我,然後劉術德問我:「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你說不煉了我馬上送你回家。」我說:「回家要煉法輪功。」魏紹祥問我:「法輪功好不好?」,我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劉術德惡狠狠的大叫:「不合格,退回去學習」。

二零零二年一日十八日,洗腦班放了一部份人,其中有我,叫我們寫所謂三書(污衊大法和大法師父的),我不寫就強行叫家人簽字保證後才回家。年過完了,兒子也回學校了,老婆吵著要和我離婚,無奈我們到了新都區婦聯,我就說:現在這麼黑暗啊,我煉個法輪功就要逼我離婚,婦聯的人見我都這樣說了,才說:「算了,算了,你們回去」,這離婚的事才算不了了之。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我在家裏又被綁架。這一次是先被綁架到新都區城西派出所辦公室,並銬在椅子上。第二天上午又把我送到新都區人民醫院檢查身體,之後就把我送到泥巴沱洗腦班,這是新都區的第二期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洗腦班,是由新都區政府、新都區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新都區司法局等部門參與承辦的。由各單位抽調的公務人員輪流給我們洗腦,他們當中有新都區610主任張玉霖、政法委610辦公室主任周江、新都區公安局副局長樊太、新都區國保大隊陳德荃、新都鎮司法所劉樹德、新都區公安局馮世德、看守所退休所長劉繼先、新都區團委王英、新都區看守所退休人員曾祥雪、新都區紀委李書記、新都區科委楊某某,新都區文化局姚××、新都區婦聯副主任駱光玉等等。當天把我們被綁架來的二十來個法輪功學員全部關進用粗鋼筋焊牢的鐵钎子門鎖住的屋子裏,要洗腦、吃飯、上廁所時才能開門,晚上八點以後就不准出屋子,想上廁所也不准。屋外的洗腦參與者誰都可以透過無遮攔的鐵钎子把屋內被非法關押的人監控得一覽無餘。在這裏我們完全失去了寶貴的自由和做人的尊嚴,這都是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強加給我們的。

我在洗腦班被毒打過兩次,第一次是我在廁所裏洗澡,打手曾祥雪拿起狼牙棒狠狠的打了我一頓,邊打邊說:「叫你來『轉化』你還洗澡」;第二次又是曾祥雪出面說:「你不『轉化』還接連跑去喝開水,上廁所。」他把我抓到外面又拿起狼牙棒狠狠的打了我二個小時。

二零一三年大年初一,我在新都區寶光廣場,去上廁所時再次被綁架到新都區城西派出所,並用「老虎凳」折磨我。新都區國保大隊的譚毅叫我帶他們到我家去看一下,我不同意,他們就編出材料叫我簽字,被我拒絕了。他們再次把我送到新都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並沒收了我的音樂播放器,和平板電腦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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