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

  • 再談關於手機安全問題

  • 明慧期刊更新

  • 關於拒絕執法人員隨便查驗身份證的法律依據

  • 再談關於手機安全問題

    文/大陸大法弟子

    前不久聽到一位同修被綁架,又是因為手機被邪惡監控造成的。

    這位同修是個非常精進的老同修,聽說她手機被邪惡監控三年了,這三年之中也沒有發生甚麼問題。其他多名被綁架同修的原因有幾種,剛才說的手機被長期監控,這是其一。其二是有去國外參加法會的,回來後就被綁架。其三是有做真相資料的同修,不知不覺就被惡人抄家。其四有的發資料的同修被定位,而導致被綁架、被迫害。

    七月十五日,明慧網上一篇交流文章《沒有手機的日子》,個人認為寫的很好,文章說為了自己少點麻煩,為了那些警察少點犯罪記錄,那就不用手機吧,而同修之間真的有事,開啟自己的神通,真的發生很多奇蹟。另外也可以開啟自己的智慧,不給邪惡在手機上留有任何證據,如講真相的文章,上網軟件等用後立刻清除,但據通信專業人士講,目前市面上手機後台都可以查到歷史記錄。

    據說目前邪黨的國保系統與六一零辦公室聯合用大量的偵查手段監控大法弟子,手機上實名的大法弟子在通話中說些敏感詞的,或與國外有聯繫的電話,還有他們認為的重點人員的手機都在掌控中,甚至通過一個信息不斷擴大線索,一旦上級有甚麼要求或他們感到大法弟子經常聯繫時,再加弟子自己修煉有漏,就會進行迫害,望大法弟子對照自己的現狀做好防範。

    我們要想衝破這些干擾和迫害,唯有多學法加強正念,向內找自己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言行,這樣師父為大法弟子下的安全防護罩才不會有破損,才不會被舊勢力找到迫害的藉口。


    明慧期刊更新

    明慧期刊:商道(2017年1月18日更新)
    https://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08432


    關於拒絕執法人員隨便查驗身份證的法律依據

    今天看了南京大法弟子的文章《南京火車站非法搜查乘客》,結合近期明慧曝光的全國各地「火車站安檢人員抓捕、搶劫守法乘客」,找到一點法律依據,供同修借鑑:《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四)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五)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除外。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警察在查驗身份證時,必須出示執法證件,而且只是在幾種場合情況下才可以,在火車上是不能隨便查驗的。如果同修乘火車遇到被查驗身份證的情況,可以依據身份證法進行拒絕,並要求對方出示證件,當然最重要的是正念正行,給遇到的人講清真相。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8/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352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