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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黃陂區付勝強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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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法輪功學員付勝強被枉判一年九個月。

付勝強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在外辦事時,途經公路邊的一個電線桿,在電線桿上寫了「法輪大法好」,被人惡告,當晚被黃陂區分局綁架到黃陂區八里看守所。

剛開始黃陂區公安機關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分,黃陂區檢察院在付勝強被行政拘留期間,在無任何新的證據的情況下,又對付勝強進行批捕、起訴。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武漢市黃陂區法院非法開庭,在法庭上,付勝強堅稱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為付勝強作辯護的律師為他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國家法律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付勝強信仰法輪功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付勝強為自己的信仰書寫標語不違反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付勝強進行了行政處罰的同時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不符合法律規定;付勝強車內的書刊資料不構成犯罪……

律師義正詞嚴的辯護讓法官和檢察官啞口無言,法庭內氣氛莊嚴凝重,前來旁聽的公檢法司工作人員也都在低頭思考。

當天黃陂區法庭沒有宣判,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付勝強被枉判一年九個月。

接到判決書後,付勝強認為黃陂區法院是枉法判決,於是向武漢市中級法院上訴,要求無罪釋放。同時起訴枉判付勝強的黃陂區法院審判長王治武、陪審員劉火苟、陪審員許慶發三人的違法行為。

現在付勝強仍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黃陂區八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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