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文英被大連市開發區法院非法判七年 已上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文英2017年3月31日被大連市開發區法院一審非法冤判7年、罰金1萬元。

文英本人已上訴至大連市中級法院。案件5月11日被受理至今已經3個多月。

家屬聘請的律師多次聯繫二審法官殷傳茂,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始終未得到答覆。

二審法官要求律師提交辯護詞,企圖不開庭書面審理草草結案。律師雖然交了辯護詞,仍依法堅持要求二審開庭審理。

2016年6月28日,文英在孩子家中被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

公安人員採用非法手段監聽公民通訊電話,先抓人後取證,完全是違法辦案。其所謂證據都不能證明文英有罪。

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於傑、吳海明知公安人員違法辦案,卻非法對文英提起公訴。

開發區法一庭審判長王前不顧法律與事實依據,在明知公安人員違法辦案、檢察院人員違法起訴的情況下,依然枉法冤判法輪功學員文英7年。

家屬聘請的一審律師已經對一審公檢法違法辦案、枉法裁判的參案人員,向大連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市人大、遼寧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政府、省人大提起了控告。

2017年2月22日,大連開發區法院對文英非法開庭,在一審法庭上家屬聘請的律師為文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庭指出公安人員辦案程序違法,公民修煉法輪功合理合法,文英不涉及到任何犯罪行為。文英對公訴機關的非法指控當庭已於否認。

一審被冤判後文英提出上訴,案卷移送到大連中級法院。但一審辦案卷宗只移交了文字卷和一張開發區公安分局網監大隊的所謂物品內容鑑定光盤。

二審律師幾經周折在大連中院僅閱到一張網監大隊電子光盤,整個前期辦案同步錄像電子卷宗全部缺失。

作為二審法院辦案法官,完全應該知道一審辦案程序違法,一審結論是錯誤的。如果不以予糾正,就是有法不依,瀆職。

自從江澤民利用竊取的中共最高權力,1999年7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以來,中國大陸的公檢法部門,積極追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18年來對法輪功學員從來不講法律。任意的非法抓捕、關押、抄家、酷刑、構陷、枉法冤判等。在辦理相關案件的程序上存在嚴重違法現象。

歷史走到了今天,在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清真相不懈的努力下,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越來越被世人所認清。

新政權以反腐之名打下的中共官員,都是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者。新政頒布的公檢法辦案終身負責制,已昭示了違法辦案終將有一天會被清算的。

善惡必報是天理。對於江澤民這個迫害佛法、殘害善良、貪腐治國、出賣國土、喪權辱國的民族罪人,上天和人間的大審判就在眼前了,不要等到江澤民被繩之以法之時再去停止助紂為虐,那時贖罪的機會就不再有了。

目前那些還在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大法弟子的公檢法人員,再不醒悟將功補過,下場將會非常可悲!

善待和保護法輪功學員,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就是在還債和贖罪。早做早還、多做多還,千萬珍惜所剩不多的贖罪的機會,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的未來。


附:相關責任單位及人員地址電話:
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地址:開發區遼河西路201號           電話:0411-39966662
開發區大孤山派出所。地址:開發區鵬雲街。電話:0411-39969858. 39969850 。
副所長:邢天寶,辦公室電話0411-39969855
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
地址:開發區黃海西路168號。電話:0411-87505822
批捕科:高翔。
申控科:於傑,吳海 辦公室電話:87505822
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地址:開發區黃海西路166號。 郵編:116600
刑事審判庭庭長:王前。 辦公室電話:0411-87936199     手機:13942059668
大連市檢察院地址:沙河口區勝利路219號。
檢察官孔明爽。 辦公室電話:0411-83889743
大連市中級法院地址:人民廣場2號、電話0411-83775652
刑事審判二庭審判長殷傳茂。辦公室電話0411-83775615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