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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七旬尤秀英陷冤獄一年 610圖謀再關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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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市現年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尤秀英女士,遭冤獄一年,今年八月二十五日是出獄的日子。黃浦區610聲稱,因為尤秀英不放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八月二十五日將被送到所謂「上海法制學校」(實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在親戚朋友中,尤秀英的善良、脾氣好出了名。她操持家務孝敬長輩,善待家人照顧弟妹。修煉法輪功前,她身體非常不好,患有乙型肝炎、腸胃毛病、便秘、口腔潰瘍等,修煉法輪功後她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很快她的身體全好了。年逾古稀的她獨自操持家務,還要照顧七十八歲的老伴,老伴身體很差,完全依賴她照顧生活起居。

這樣一個善良老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早晨,在家中被非法闖入的普陀區國保警察抓捕、抄家,警察搶走多本法輪功書籍及其私人物品。主要參與人員有普陀區長壽路派出所警察王俊燁、殷波,普陀分局國保翟立宏等。

尤秀英老人被劫持在普陀區看守所。普陀分局國保為迫害她編造的所謂「案子」,與普陀區檢察院、法院合謀枉判她一年。

尤秀英老人遭受一年冤獄,近日黃浦區610聲稱,要把她送到上海市洗腦班繼續關押。

上海市洗腦班對外稱「法制教育學校」,打著法制的幌子,實則卻是犯罪的機構,是一個暴力洗腦的黑監獄,十幾年來不斷抓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下半年,由青浦區外青松公路7968號,搬到了奉賢浦星公路9900號二號樓,此處是上海市公安局機關會務培訓休養基地,洗腦班對外掛牌「751公安活動中心」,更加隱蔽起來,所謂的「校長」就是前上海勞教所所長蔣琦瓊。

據最新了解的消息,洗腦班頭目蔣琦瓊欲「大有作為」:洗腦班的工作人員,原來是臨時工,一般兩個月為一個周期。通過不斷強制被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觀看視頻、寫檢查等方式對他們進行洗腦。現在洗腦班工作人員,開始所謂「專業化」,有心理學專業背景,有針對的做「轉化」。

洗腦班隸屬於「610辦公室」,而從法律上講,「610辦公室」是一個非法的機構,它設立的所謂「法制教育學校」就更不具合法性。它不是司法機關,沒有執法權;又沒有教育部門審批手續,不是合法的學校。雖然它打著法制教育的幌子,但它從籌辦到操作都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它也沒有登記註冊,也沒有任何法律條文或公開的政府文件確認其性質、地位;它沒有任何的組織章程,不受任何機構監督,辦班過程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它不是執法機構卻擁有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即可拘禁任何人的權力,裏面的工作人員沒有執法者的身份卻有著超出執法者的權力。所以無論從哪方面來說,它都不是一個正常的機構。

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37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近年上海市洗腦班為了披上所謂法律的外衣,在劫持學員去洗腦班之前,都會安排街道、居委上門,用偽善、欺騙、恐嚇等手段,要求家屬在一張只寫了家屬意見的白紙上簽字,就表示是家屬同意的要送洗腦班。或去看守所會見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要麼判刑要麼去洗腦班一個月為由,威脅學員自己同意,以此掩蓋、推卸自己邪惡的本質。

近期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腦班案例

2017年2月,上海法輪功學員湯蟾秋被黃浦區610劫持到上海市洗腦班;3月3日,上海市徐匯區許龍琴被徐匯分局國保綁架,3月8日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腦班。

2017年5月13日,上海寶山區朱紀芹被非法拘留十日,再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腦班。

上海市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錢建英,2015年6月1日被劫持,後被非法判刑二年,2017年到期後家屬被告知要「加刑」一年,據悉是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腦班,至今仍被非法關押。

2017年4月18日,上海市普陀區法輪功學員應鈺被抓,半個月後普陀區公安在街道和應鈺的媽媽談話,要送應鈺去洗腦班,還表示「那邊條件要比看守所好很多,現在是一個人對付一個人了,比之前改善很多了。」被應鈺媽媽拒絕。仍不死心,又去看守所恐嚇誘騙應鈺,三十天後將應鈺劫持到上海市洗腦班,非法關押、洗腦,7月25日才從洗腦班回家。

2017年7月11日,嘉定法輪功學員周美娟被抓,三週後,嘉定610、國保和周美娟所在安亭小學的校長等企圖將周美娟再劫持到上海市洗腦班進行「轉化」迫害,並以開除周美娟公職為由,要周美娟家人簽字同意,被其家人拒絕。周美娟於8月10日回家。

眾所周知,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剝奪。而「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卻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踐踏法律。它們不僅是在違法,而且還在犯罪。它們的建校是違法的,它們的職能是違法的,它們採用的手段是違法的,而它們要達到的目的也是在犯罪。

正如律師在應鈺的呼籲信中寫道:「類似的強制轉化場所,已隨著2013年12月30日勞教所依法取締,成為現代社會的笑柄、障礙進入法治歷史,而未經法律正常程序的審理審判,即可任意強制關押的現象,既讓人瞠目結舌,又令人義憤難忍。」

在此呼籲相應機構和良心之士,關注尤秀英女士的處境,不要再讓那些「政府工作人員」違法犯罪的行為發生。讓非法拘禁關押老百姓的隱秘之地(如學習班、轉化班、法制學校等)真正地退出歷史舞台。

上海市洗腦班
地址:奉賢浦星公路9900號1號樓上海市法制學校(大門後面那幢紅色房頂的四層樓房)
郵編:201403
校長:蔣綺瓊 女,住在上海市嘉定區江橋鎮 ,手機13918092785.18901896121
校長:金榮銘 手機13501955149 17317306380(現在)

上海市610
地址:上海市太陽山路38號交警大廈9樓
郵編:200070
電話:02156317000
電話:02166540258
電話:02166540252
電話:02164741610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防範辦主任 李紅
副主任周躍明
史華英
黃金傑[市委防範辦巡視員]
范宏文[督察處]

上海市政法委
地址:上海市宛平路9號
郵編: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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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 姜平

上海市黃浦區政法委
地址:延安東路3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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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 呂南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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