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共迫害導致信息不暢,有些迫害沒能及時報導出來,所以以上統計為不完全統計。
圖1:2017年1~6月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類型統計 |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迫害集中發生在三、四兩月,共計69人次,佔比半年迫害總數的46%。
圖2:2017年1~6月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按月統計 |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對法輪功學員迫害較為嚴重發生在武清、大港、西青三個區,共計六十二人次,佔比全市迫害總數的41%。
圖3:2017年1~6月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按地區統計 |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天津中級法院、區縣法院非法庭審,有八人次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非法庭審法院 | 人數 | 名單 |
北辰區法院 | 2 | 王輝 李源勇 |
紅橋區法院 | 4 | 李立新 律淑英 李少臣 劉金城 |
南開區法院 | 3 | 王思榮 邢偉 趙樹霞 |
塘沽審判區 | 3 | 黃惠香 趙月琴 劉淑珍 |
武清區法院 | 2 | 房克山 張樹蘭 |
非法判刑法院 | 人數 | 名單 | 非法判刑刑期 |
天津第二中級法院 | 2 | 張子文 | 二審維持冤判4年 |
劉愛萍 | 二審冤判3年罰款1萬元 | ||
天津第一中級法院 | 1 | 李紅玉 | 二審維持冤判3.5年 |
武清區法院 | 2 | 李紅玉 | 非法判刑3.5年 |
王淑敏 | 非法判刑4.5年 | ||
塘沽審判區 | 2 | 黃慧香 | 非法判刑7年 |
劉淑珍 | 非法判刑3年 | ||
安徽旌德法院 | 1 | 聶秀英 | 非法判刑1.5年 |
一、迫害中離世案例
法輪功學員陳學惠,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在天津女子監獄裏身心遭受了極大摧殘,出現嚴重的乳腺癌、胃癌症狀,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
陳學惠女士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心受益,多種疾病不藥而癒。她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並把法輪大法洪傳給世人,希望人們受益。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陳學惠與劉慧江等人在西青區大寺鎮張道口村學法時被綁架,後被河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在河東區看守所被秘密宣判四年半。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
天津女子監獄三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監區。陳學惠在此非法關押期間,肉體上精神上都遭受了嚴重的迫害。她每天被逼迫坐小板凳,保持「三挺一瞪」的坐姿,不許伸腿、目光直視。吃、喝、大小便全部在監室內,不允許出去一步。在冬季寒冷的屋子裏,這樣坐了幾個月。陳學惠被凍的胃部疼痛難忍,吃不下飯。獄警們就逼迫她吃各種各樣的不明藥物,越吃藥胃越痛,疼起來整夜不能入睡。
就這樣陳學惠還被強制在車間裏勞動十二個小時,有時還把活兒帶到監室繼續幹。超負荷的勞動和各種體罰折磨,使得陳學惠女士身體越來越虛弱。
二零一三年陳學惠從監獄回家後,家人做的麵條她只吃了兩口,當家人問她怎麼吃的這麼少時,她說:「這是我吃的最多的了。」
從監獄回家後幾年裏,國保、派出所及社區人員經常到家裏來騷擾。陳學惠總是以慈悲、祥和的心態給他們講真相,勸善。
就在陳學惠女士去世前幾天,他們還來到家裏進行騷擾、拍照等。
二、非法庭審、冤判案例
1、李紅玉遭武清法官秘密非法審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武清區梅廠鄉法輪功學員李紅玉因講真相被綁架後關押在武清區看守所。李紅玉家屬聘請的律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會見了李紅玉,律師根據李紅玉的情況認為「證據」不足,估計警方應該很快就會放人。二十天過去了,李紅玉並沒有被釋放。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律師再次去武清區看守所會見李紅玉時,被告知人已經去法院開庭了。
律師和家屬驚愕之餘,立即趕到武清區法院。李紅玉開庭剛開始,律師推開門要求法警轉告審判長,法警請示後沒有給律師任何答覆,卻轉身把門鎖上了,把律師擋在門外不讓進,律師站在門外一直到庭審結束。
因為一審開庭嚴重違法,所以家屬委託律師,要求天津第一中級法院公開開庭或退回重審。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李紅玉家屬去武清區看守所給她存錢,看守所告知李紅玉已於五月三十一日被送到天津女子監獄了。家屬大驚,趕緊打電話問律師,律師立刻打電話到天津一中院詢問:「李紅玉五月三十一日被送到監獄了,為甚麼沒收到你們的裁定書呀?」 一中院答覆:「還沒寄呢,明天就寄。」
五月三十一日李紅玉被送進監獄,六月八日律師才收到天津一中院下的判決書。根據判決書落款所示,該案早在五月十六日就下達了維持原判的判決。
日前,李紅玉家屬向天津市檢察院、天津市高級法院、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控告信,請求追究武清區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的四位法官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2、張子文被非法判刑四年 律師控告法官侵權
張子文於二零一六年三月被警察綁架,東麗區公檢法部門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他非法批捕、庭審。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家屬到檢察院詢問,才被告知張子文被非法判刑四年的消息。
一月十二日張子文提出上訴,一月十三日,家屬聘請的律師到東麗區看守所會見張子文,看守所以律師沒有提前預約為由(非法規定),不准會見。
律師只好先去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遞交了委託辯護手續。一月十八日律師接到二中院法官張帆電話說該案已宣判,律師當即提出異議要求履行辯護權,張帆法官說就是告訴你一聲。
一月二十日天津二中院向張子文送達了二審裁定,這時候張子文才知道二審結果。張子文拒絕簽字。
二月三日律師在東麗區看守所會見張子文了解到,二審沒有開庭審理,兩個自稱二中院的人簡單問了三個問題,沒有聽取張子文意見,待了五、六分鐘就匆忙離開。
在張子文明確提出說說案件,要表達意見的情況下,法官回應說:有甚麼意見你到法庭上給法官說吧。就離開了。
二月十六日,張子文已被劫持到天津濱海監獄五監區一分監區迫害。
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張子文的律師到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控告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刑庭法官張帆侵犯了當事人及律師的辯護權。
張子文與妻子劉玉紅,小兒子張希明一起修煉法輪功,十幾年來一家人多次被綁架、抄家、勞教、判刑。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軍糧城派出所所長石某帶十幾名警察、國保便衣到張子文家敲門,進門後不出示任何證件,一夥人就出手把張子文、張希明父子雙臂反扭過來。
所長石某與兩名警察非法抄家後,把一家三口綁架到東麗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劉玉紅、張希明被取保候審回家,張子文遭非法批捕。
之後的九個多月裏,劉玉紅母子沒有收到檢察院對張子文的捕票,也沒有收到東麗法院的開庭通知,甚至法院將張子文非法冤判,也不告知家屬。
直到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家屬到檢察院詢問,才被告知張子文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三、發生在監獄、看守所裏的迫害
1、郭寶花在天津女子監獄中遭毒打凌辱
郭寶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後,因拒穿囚服遭到獄警和包夾的毒打、羞辱等殘酷迫害。
獄警許麗穎用剪刀從郭寶花背後將她衣服剪開,並強行撕下郭寶花的所有衣服,致使郭寶花在五監區裏上身用一條毛巾圍上,下身只穿一條內褲。白天犯人都去幹活時,大隊長於珍不讓郭寶花去廁所,以此逼郭寶花穿囚服。可每天早上和晚上就讓郭寶花和犯人一起上廁所、洗漱,目的是讓全監區的犯人看到郭寶花不穿囚服的樣子,羞辱她。
郭寶花來例假,獄警們毫無人性的不准同組犯人借給郭寶花任何東西包括衛生紙,致使例假血順著腿往下流。
獄警還用連坐的方式不讓郭寶花同牢房的犯人休息,以激起其他犯人對她的仇恨。犯人們每天十二小時的強制勞動,有時會延長至夜間十一、二點,第二天還要照常出工,她們休息不了身體承受不住,就把一切怨恨都施加到郭寶花身上,包夾崔紅玉非常狠毒打罵郭寶花。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在一個週日上午,在刑事犯郭莉瑩(因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賣力而獲減刑)的帶頭下,全組犯人對郭寶花大打出手,將郭寶花打倒在地,韓琪月抓起郭寶花的頭髮抽嘴巴子,寧小花腳踩在郭寶花臉上用力踹,呂珊連踢帶踹將囚服強行給郭寶花穿上。
郭寶花拒絕「轉化」,還遭到罰站、不讓睡覺等體罰折磨,稍一閉眼包夾就用手指彈嘴唇,或用報紙捲成棍棒打腦袋,每天只給她一個饅頭,一塊鹹菜,不長時間郭寶花的面色變得灰白沒有一點血色。這些惡行都是在攝像頭監控下發生著,獄警於珍就在監控室看著。刑事犯們在獄警的默許下為減刑、為獲得一點小恩惠,更加肆無忌憚地迫害郭寶花。
因堅守信仰真、善、忍,郭寶花曾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進洗腦班,後非法勞教一年半,並被加期一年。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裏,郭寶花曾遭受吊銬、電棍電擊、關小號、關木籠等酷刑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郭寶花在北京粘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北京朝陽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秘密判刑三年 。
2、陳瑞芹在天津女子監獄長期被凌辱虐待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天津薊縣法輪功學員陳瑞芹發真相資料,被薊縣國保大隊、文昌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天津女子監獄獄警和刑事犯包夾對法輪功學員變著法的迫害,其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早已超過了人的道德底線,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在五監區,因不放棄信仰,陳瑞芹長期遭受凌辱虐待,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限制大小便、開水潑臉、掐乳頭、猥褻等。
陳瑞芹雙腳腳趾曾被踩得鮮血淋漓,身體被毆打得傷痕累累,刑事犯包夾往她臉上潑熱水,更下作地掐乳頭、猥褻下身,甚至讓她吃屎喝尿。包夾隨手抓起尿桶、凳子就打,還說:「杜大隊當班可以隨便打」。
杜豔,三十多歲,專門經過「610」培訓,主管迫害法輪功。她培訓包夾,命令包夾背長篇的洗腦材料,並利用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獄警徐莉穎鼓勵包夾暴力毆打法輪功學員:「打吧,打破了我親自給她縫去。」
陳瑞芹被長期限制大小便,她只能便在褲子裏,還不讓她清理,讓她帶著屎尿呆在十二個人居住的監室。刑事犯們白天超負荷勞動,夜晚被散發出的惡臭熏得休息不好,寒冷的冬天也只能整夜開著窗戶通風。她們怨氣沖天、紛紛指責謾罵陳瑞芹。獄警慫恿刑事犯:誰讓她不「轉化」的,沒辦法,你們也幫幫她唄。
中共酷刑示意圖:冰凍與人格侮辱 |
一月份正值寒冷的冬季,五監區的供暖設備壞了,整個監區被寒冷籠罩著。一天晚上,因長時間不讓大小便,陳瑞芹忍受不住把大便拉到褲子裏。在值班獄警的指使下,包夾、刑事犯七、八個人,把陳瑞芹所有的衣服都給扒下來扔掉,身上只留下單薄的囚服。刑事犯李明把囚服拿到廁所,在沖廁所的大水桶裏浸濕,然後給陳瑞芹穿上,再把陳瑞芹推到監區外的院子裏,由當天值班獄警看著。那天氣溫是攝氏零下18.3度,這樣凍了將近一個小時,陳瑞芹四肢被凍僵動彈不得,後來被刑事犯們拖著回到監室。
陳瑞芹被折磨的不成人樣,抽風、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在精神恍惚、意識不清時被所謂「轉化」了。她清醒後馬上聲明堅持信仰「真、善、忍」。有人勸她隱忍、別吃眼前虧,她認真地說「師父點化了,『轉化』不對。」就在這種難以忍受痛苦中堅守著自己的信仰。
3. 楊玉永在看守所裏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武清區法輪功學員楊玉永夫婦被天津國保、武清國保、黃花店派出所警察綁架,楊玉永被非法關押在武清區看守所,遭受坐小板凳體罰、戴手銬腳鐐、毆打等酷刑折磨。
鑑於楊玉永遭受的酷刑虐待,楊玉永的律師分別向天津市檢察院、天津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郵寄了《關於天津市武清區看守所所長吳春明等人玩忽職守、徇私枉法、虐待被監管人犯罪的刑事控告書》,控告看守所所長以及負責監管的劉姓獄警。
《控告書》中列舉了楊玉永因不願在看守所提供的認罪書上簽字,不願配合看守所的違法行為,因而被看守所劉姓獄警體罰、虐待、毆打、強逼認罪、強迫幹活的事實。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
因楊玉永抵制奴役,劉姓獄警罰他每日從早晨六點開始坐在小板凳上直至夜裏十點,一天只給十分鐘時間解決三餐、如廁及休息。坐小板凳期間要坐直身體,保持一個姿勢,身體不得晃動。還有人盯著你,在你姿勢改變時隨時提醒你保持姿勢。楊玉永說坐小板凳一天下來非常痛苦。
戴手銬腳鐐
對楊玉永施加坐小板凳的體罰後,楊玉永仍不願意屈服。看守所劉姓獄警對其懲罰措施升級,違法使用手銬腳鐐。據楊玉永陳述,劉姓獄警給其戴上手銬、腳鐐,且腳鐐上各連接了一個幾公斤重的鐵球,腳鐐手銬還有設施連接在一起,且連續多天均不解開。即使在楊玉永聘請的律師來會見他時也沒有給他解除腳鐐,後經該律師向有關部門反映,才停止上述懲戒。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
暴力毆打
因楊玉永拒絕按照劉獄警的違法要求在認罪筆錄上簽字,劉獄警持一蒼蠅拍,指使兩個被羈押的被監管人將楊玉永帶到一小屋內,脫去楊玉永的褲子,兩被監管人按住楊玉永,劉獄警用蒼蠅拍桿子瘋狂抽打楊玉永的臀部,直至將蒼蠅拍桿打斷為止。具體打了多少次,打了多久時間,楊玉永不記得了。打完後,楊玉永左側臀部皮膚皮開肉綻,鮮血直流。據楊玉永反映,他左側臀部上仍然留有被毆打後結痂的疤痕。
毆打楊玉永之後,劉獄警還恐嚇楊玉永稱:如果你再敢和律師提這些不好的事情,不該講的事情,下次就不用蒼蠅拍桿子打,改用「癢癢撓」打。
四、非法騷擾案例
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份以來,中國大陸很多省份和地區,江澤民殘餘勢力打著所謂「維穩」的幌子,開始針對法輪功學員大範圍的騷擾迫害,公安內部稱之為「敲門行動」。 天津市各區縣的公安警察和社區幹部公開違法,強闖民宅並搶走法輪功學員的大法書籍,強行拍照錄像,撕毀對聯年畫,威脅恐嚇搞株連,脅迫法輪功學員簽字表態等。
武清區
二零一七年三月底,武清區大良鎮派出所警察分別到法輪功學員李淑敏、朱鳳恩、宋寶英、張振松、王作祥、高香穩等家裏進行騷擾,強行拍照,並威脅不許修煉法輪功,還說一些污衊、誹謗大法的話,並且將牆上的年畫撕毀,抄走部份學員的大法書籍。
武清區東馬圈鎮派出所兩名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秦春豔、宋志闔家騷擾。
二零一七年四月,武清區楊村鎮各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普遍進行騷擾,說凡是以前「掛號」的都進行騷擾。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上午,武清區徐官屯派出所警察范士旺帶一個年輕警察到段莊村大隊找法輪功學員李玉蓮錄像、問話,村治保人員轉告李玉蓮說,如果她當天不到大隊去,就把她送到天津市裏(公安部門)。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下午,武清區大良鎮派出所李姓的片警給法輪功學員肖曉文打電話,說上邊有要求要給每個法輪功學員錄製一段視頻,讓肖回家時打電話給他配合他錄製。肖曉文正告他要認清當前形勢,給自己留條後路。
大港區
二零一七年四月期間,大港區勝利、板廠、官港等多個派出所及社區人員,登門或電話騷擾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影響法輪功學員的正常生活,招致家屬及世人的反感。
有的片警電話約談轄區內法輪功學員,有的片警最多五次上門騷擾。警察詢問,還煉不煉法輪功?答:煉。煉法輪功強身健體,教人做好人,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國家鎮壓法輪功是錯的。警察說,煉就在家煉,別出去貼甚麼粘貼、發甚麼真相啊。
有的居委會人員受警察指使詢問法輪功學員家屬其他人情況,遭到家屬反感和抵制,他們只好推辭說是「上面」的安排,「四二五」,「五一三」是(邪黨所謂的)敏感日,我們也不想管這事。有的家屬說,他們都是好人,你們非要把他們轉化成壞人嗎?
被非法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王洪東、王樹傑、楊金鎖、王豔芳、王玉明、白淑琴、張國恩、高慶建、屈登鵬、劉秀珍、關運祥、李樹華等。
東麗區
自六月中旬以來,東麗區軍糧城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多次騷擾。他們每天必到,嚴重的影響了法輪功學員的正常生活,給法輪功學員的身心造成影響與心理壓力。
軍糧城派出所警察張成功、於德水等人與社區人員李洪旗、李如起,到法輪功學員潘玉敏、羅玉英、張子文等家中多次騷擾。他們揚言對法輪功學員潘玉敏、羅玉英等人實施所謂的轉化,被拒絕。法輪功學員與來人講真相,他們聽不進去,還繼續施加壓力騷擾。
西青區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西青區中北鎮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多名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手續,不出示任何證件,入戶後在未經允許情況下,四處張望,強行拍照,說是上級安排的。
二零一七年四月期間,西青區大寺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居住在西青區大寺鎮青凝侯村的法輪功學員孫維娟、王蘭榮、郭玉英、劉玉章、張效文。他們闖到王村多名法輪功學員家,進行照相,警察說上級安排要每個煉過法輪功的人近期照片。
寶坻區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寶坻區牛家排鎮派出所幾名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趙寶豔家進行騷擾,在本人不在家的情況下,他們到處查看拍照,然後問趙寶豔的外甥女,問她的姨(趙寶豔)去哪了,還問她的電話號碼。外甥由於驚嚇,躲到院子裏去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寶坻區牛家鎮片警以調查戶口為名,約見法輪功學員郭會利,被郭會利兒子拒絕後,又欺騙他說,將郭會利近期照片發給他們也可以,郭會利兒子只好將一張照片發給了片警。
南開區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夜間將近十一點鐘,南開區王頂堤派出所片警和鶴園北裏居委會主任於某到法輪功學員王慧家騷擾。
片警問:現在還煉不煉法輪功?王慧回答:「還煉。去年一月份,我被你們綁架導致心臟病發作,南開看守所所長送我到醫院搶救,醫生在病歷本上寫了病危,這才給我辦理了取保候審。是因為我煉法輪功才使得身體恢復了。」片警問:明天你去哪?最近都和誰聯繫?明天不能出去等等 ……持續了十分鐘左右,同時片警胸前帶的微型錄像機始終在錄像。這時早已經躺在床上休息且身患半身不遂的王慧丈夫急了,說:「你們還有完沒完,趕緊走吧。」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才離開王慧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傍晚六點多,王頂堤派出所片警再次闖到王慧家騷擾。警察及社區人員的頻繁騷擾,使得身患重病的丈夫無法靜養身體,時時處於緊張壓力之中。
五、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案例
原天津市寧河區政法委書記張付川,在寧河區官場上,可謂是能呼風喚雨無人不知的「人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因涉嫌違規、違紀、貪腐等問題被停職調查。他終日惶恐不安,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晚,在家上吊死亡。
張付川,男,五十五歲。二零一六年二月份,擔任寧河區政法委書記,同時還任區宣傳部部長、區工會主席等職務。張付川在任政法委書記期間,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操控公檢法綁架、冤判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抹黑法輪功毒害民眾,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五人:馬玉敏(三年零三個月)莫偉秋(四年半)、陳元華(四年)、楊福靜(三年半)、王春蘭(四年)。
暴力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晚七點左右,寧河區法輪功學員王淑敏、陳玉玲、於文秀、賀靜、許貴太在尹連華家串門,突然從外邊闖進十來個警察、協警,企圖將六位法輪功學員帶到蘆台鎮派出所,於文秀等人不配合,不去派出所,一警察說:「兩個人抬也要抬走。」最後生生地被警察強行帶走。
與此同時,警察開始非法抄家,把尹連華家的大法經書、法像、手機等私人物品搶走。
此時尹連華的丈夫仇成富正躺在床上,他因上吐下瀉,身體虛弱正在休息,警察非要將仇成富一併帶走。因仇成富身體虛弱起不來炕,警察使勁的拖他起來,一協警往仇成富的臉上、身上澆涼水,還囂張地問:「起的來不?」
然後,警察又拽仇成富的被子,又拿硬物頂仇成富的雙膝,逼迫仇成富跟他們走。從晚上七點左右,一直僵持到夜間十二點,這幫警察才走。法輪功學員賀靜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
非法騷擾法輪功學員
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份以來,寧河區部份鄉鎮的片警、居委會和村幹部入戶,逼迫法輪功學員在事先打印好的「保證書」上簽名。所謂的「保證書」就是在惡意詆毀、污衊法輪功。
這些派出所人員帶著執法記錄儀到法輪功學員家詢問是否還煉法輪功,並恐嚇:「你說甚麼都給你錄著呢,你再說煉就有煉的說法,就有人找你。」有的法輪功學員家的《明慧週刊》和明慧年畫被搜走,並且還照了相。在俵口鎮、興坨等地發生了片警和村幹部入戶逼迫法輪功學員在「保證書」上簽名事件。
利用宣傳工具毒害百姓
張付川利用區宣傳部部長的職權,通過現場會、展板、公開信、強制簽名等活動,毒害和欺騙社區民眾和中小學生,裹挾了眾多不明真相的百姓對真正救人的佛法犯罪,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張付川被停職調查的表面原因是因為貪腐等問題,實際是因迫害法輪佛法所遭致的惡報。人在做天在看,自古以來,迫害正信者,從來都沒有好的下場。希望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能理智地看一看這個形勢,不要再往絕路上走。
六、二零一六年迫害案例補充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報導中,有53起發生在二零一六年的迫害,使得二零一六年的迫害總數增至452人次。其中增加:非法判刑16人次,非法庭審9人次,非法批捕8人,非法拘留16人次,綁架抄家3人,非法騷擾1人。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由二十萬二千元增至五十二萬二千元(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天津市耿冬仍被非法關押》報導中提及「掠奪家中電腦、平板、手機、汽車等價值30多萬元物品,且沒有提供扣押物品清單。」)。
非法庭審法院 | 人次 | 名單 |
東麗區法院 | 2 | 楊春燕 張子文 |
河西區法院 | 2 | 高鳳蘭 宮文玉 |
南開區法院 | 1 | 蔡麗麗 |
塘沽審判區 | 3 | 趙月琴(2次) 劉淑珍 |
寧河縣法院 | 1 | 王春蘭 |
非法判刑法院 | 人數 | 名單 | 非法判刑刑期 |
東麗區法院 | 4 | 楊春燕 | 非法判刑3.5年 |
孫雲香 | 非法判刑3年 | ||
楊國春 | 刑期不詳 | ||
張子文 | 非法判刑4年 | ||
河東區法院 | 3 | 曲玲雲 | 非法判刑3.5年 |
唐月華 | 非法判刑3年 | ||
鄭慶蘭 | 非法判刑3年 | ||
塘沽審判區 | 1 | 劉愛萍 | 非法判刑3.5年 |
河西區法院 | 3 | 李文 | 非法判刑3年 |
高鳳蘭 | 非法判刑2年 | ||
宮文玉 | 非法判刑4.5年 | ||
寧河縣法院 | 2 | 王春蘭 | 非法判刑4年 |
陳元華 | 非法判刑4年 | ||
天津二中院 | 2 | 楊福靜 | 二審維持原判3.5年 |
陳元華 | 二審維持原判4年 | ||
天津一中院 | 1 | 李文剛 | 二審維持原判4年 |